用“四个采购”促进政策功能发挥
政府采购已从单纯的财政支出管理手段上升为国家实现宏观经济和社会目标的公共政策工具,其作用也不仅仅是节约财政资金,有效防止腐败、实现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政策引导等功能正日趋重要。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服务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使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随着相关制度和采购业务流程的日益完善,随着监管能力和操作水平的逐步提高,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正在蓬勃兴起,有序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制度改革,在法律体系、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上还存在不少问题,距“阳光”事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国家经济发展和财政支出快速增长的形势相比,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依然很小。此外,随着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的推进,政府采购在保护民族工业、鼓励自主创新、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策功能方面又开始面临一系列新的课题。
针对政府采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现依法采购、廉政采购、科学采购、和谐采购的工作思路,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现就如何实现依法采购、廉政采购、科学采购、和谐采购谈谈个人的体会和看法。
“依法采购”是根本
《政府采购法》立法宗旨很明确: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因此,依法采购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根本。
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而言,实现依法采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建立完善、规范的内部运行体制和制度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组建以来,在运行体制上,将原来依照采购类目划分处室改为按采购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来设置内设机构,有效地克服了一个采购项目全程由一个处室或一个项目负责人单独办理的弊端。
在管理手段上,通过细化采购业务流程,全面实行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层层把关,互相监督制约的内控管理体制。在制度建设方面,相继制定并完善了23项内部管理制度,使内部管理和业务运行的每一个重要环节都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
几年的实践证明,建立在政府采购法律、规章框架下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确保了政府采购执行力的有效实施,规范透明的业务流程搭建起了“阳光采购”的操作平台,依法采购的结果得到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认可,中心承担完成的采购规模也从最初的全年不到2亿元,猛增到2009年的15亿元以上。
“廉政采购”是生命线
政府采购制度最基本的作用就是要为投标供应商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的环境难免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影响。国家把政府采购作为廉正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来推行,又把政府采购作为是治理商业贿赂的一个重点领域来管理,这充分说明,政府采购如果不规范,就有可能会出现“集中腐败”。因此,廉政采购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生命线。
廉政采购只有通过建立一系列具有约束性的制度,从源头上进行规范和限制,并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才能实现。几年来,我们一直在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上下工夫,就是想靠制度建立起长效的管理和约束机制,打造出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当然,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需要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强化相关管理。比如,目前有不少项目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形不成有效竞争,这背后不乏来自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种种干扰,也不排除存在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笔者认为,要做到廉政采购,一方面要靠制度约束,另一方面也需要弘扬正气,对敢于负责、坚持原则的员工应及时给予必要的表扬和鼓励,以便为廉政采购营造良好的氛围。
“科学采购”是关键
政府采购在我国还是一项新生事物,人们对政府采购的认识还比较片面甚至模糊,加之政府采购自身的法律体系、制度设计和运行体制还不够完善,如何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科学的手段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价廉、高效的采购服务,为供应商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是有效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
首先,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府采购已从单纯的财政支出管理手段上升为国家实现宏观经济和社会目标的公共政策工具,其作用也不仅仅是节约财政资金,有效防止腐败、实现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政策引导等功能正随着采购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逐步得以发挥。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服务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使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其次,要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在扩大采购规模的同时,更要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在狠抓规范的同时,不能忽视提高采购效率;在注重节约采购资金的同时,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在预算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采购高性能的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的合理需求。
再次,要大力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这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电子化采购不仅可以满足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需要,而且可以让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在同一网络平台上操作,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符合廉政建设的要求;电子化采购可以提高采购效率,减少采购成本,有效解决目前“一单一采”难以形成规模的问题;电子化采购有助于推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这也是从根本上改变政府采购不良形象,提高政府采购信誉,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手段。
“和谐采购”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府采购涉及各方当事人,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实现“和谐采购”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制度得以健康运行的条件,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集中采购机构位于政府采购的最前沿,也是重要的当事人,要实现“和谐采购”,就必须把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这是政府采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主动与采购单位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准确、合理设置技术参数和分包方案,在充分考虑并尊重采购单位合理需求的同时,也要耐心讲解政府采购的政策要求和规范要点,限制采购单位的不当要求,使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实现他们既定的采购目标。
要引导广大投标供应商规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通过公平竞争,在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中,获取合法的经济收益。特别是要正确看待、妥善处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切实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要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与监管部门的关系。对采购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协商,以诚意来赢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双方携手为构建和谐采购的环境而努力。(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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