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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发达国家电子化采购概览

作者:高志远/供稿 发布于:2010-03-22 16: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美国:协助资产及采购计划管理
  
  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美国的一些州就开始在政府采购中应用电子商务来发展网络采购。美国政府采购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实行网上采购等。从而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信息的透明度。
  
  科学完备的数据库
  
  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由联邦总务署GSA负责。GSA除了向联邦机构提供采购供应服务外,还负责联邦采购信息管理。主要是建立、更新、维护联邦商机信息系统和联邦采购数据系统。商机信息系统一方面发布有关采购信息公告,让广大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规则和需求信息;另一方面与联邦技术中心(全国有93个办事处)联网,让政府部门通过庞大的供应商信息库和商品信息库了解市场。联邦采购数据系统记录了每一单采购结果,除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分析功能外,该系统还能起到辅助动产管理及审核有关动产预算的作用,可以根据上一年的经验数据推算下一年的采购计划。
  
  高效便捷的采购操作
  
  电子采购。GSA按程序签订的长期供货合同或定点采购合同在网上公布,并与国库支付系统和各部门财务管理系统以及供应商网站联网,整合所有信息资源。系统通过安全性很高的口令方式来运行,用户可选用多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的产品,一次下单,信息直接通过网络发送到相关注册供应商,供应商直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供货;国库支付系统及财务管理系统同时收到相关信息,并根据合同条款直接付款。
  
  网上竞价。采购方在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并设定起始价,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网络投报低于起始价的价格,系统于截止时间关闭,并自动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欧盟:在统一法律框架下运行
  
  1994年欧盟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一份《电子投标日报》(即TED)。TED的内容包括了欧盟的所有政府招标信息,依据欧盟采购协议进行的招标都在同等条件下对全部欧盟成员国的投标者进行开放。
  
  2004年4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系列涉及电子公共采购的新的采购指令,为现代公共采购提供法律框架。同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实施电子公共采购法律框架的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一是确保欧盟内部市场电子公共采购运转良好。法律框架如期实施,新的采购信息标准格式的应用,产品、服务和工程的分类体系,自动收集和出版标讯的电子系统,消除电子签名方面的障碍。二是提高采购效率,改善监控和竞争。建立电子公共采购的评价目标,开展电子发票的研究,建立采购数据的收集、处理和统计系统,对电子采购透明度、审计和可跟踪性的度量,实现招标文件的标准化,制定对中小企业和地方的培训计划。三是电子公共采购的国际框架。和WTO政府采购协议的谈判,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和多边开发银行的合作,涉及对外援助项目的电子采购等。
  
  瑞典: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
  
  统一领导
  
  瑞典电子政府采购于1997年开始,由司法部统一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政府门户网站项目。
  
  瑞典的电子政务应用,由于政出一门、标准统一,从一开始就形成了一个政府、企业和居民联网互动的发展态势。如政府门户网站,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企业和居民只要进入一个政府门户网站,就可以方便地访问国家各部门、市政机构和各地区的政府网站,获得相应的政府信息;实行“统一式”管理,由司法部制定统一标准和格式,其他各部门、地区均按统一标准和格式独立制作自己部门和地区的网页并与主站链接;实行“协议式”信息共享,各建库单位通过签订协议,共享各类数据库。此外,还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标准,以解决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的保密和安全问题。统一的电子政府指导标准有效地促进了瑞典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规范了国家各部门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上网信息。
  
  一站式服务
  
  瑞典电子政府是按照网上信息发布、网上信息服务、网上电子交易和按项目进行功能整合四个步骤逐步实施的。这四个步骤的核心是信息共享。首先是各级政府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网上信息发布;门户网站只起引导居民到哪个网站去找信息,怎样找信息的作用。其次是网上信息服务。瑞典对各政府网站有三个强制性要求,一是企业或居民只要向一个公共部门提供信息后,就不得要求其再向其他任何公共部门提供信息;二是企业和居民只要进入一个政府网站就可以进入所有政府公开网站,得到所有政府公开信息;三是政府网站不仅要提供信息服务,还要帮助企业和居民解决实际问题,如就业、奖学金、税务申报,以及各种福利。
  
  网上交易
  
  瑞典电子化网络实现了网上交易。企业和居民可以在任意地点完成与政府以及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的业务联系。瑞典还实现了以电子政务项目为龙头的政府功能整合。瑞典实施了一些跨部门的电子政务项目,这样,不仅避免了重复建设和重复采购,更使政府各部门从分立服务逐渐走向业务的协同和功能的整合。
  
  日本:供应商一次审核 全国通用
  
  日本政府也从2000年3月开始正式启动“电子政府工程”,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政府网络化采购。
  
  日本的电子网络采购主要包含在其国家制定的“电子政府”建设规划中。一是实施电子招标,即将包括公共工程在内的政府采购由传统的张榜公布改为通过政府网络进行招标,从获取信息、申请投标,到公布竞标结果等,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二是网络招标范围。公共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大到飞机、汽车等运输设备,小到铅笔、笔记本等办公用品,也采用网络公布和招标的方法进行。三是电子招标标讯发布形式。在政府网页上统一公布,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自由检索。而且,招标资格的标准也统一了。企业只要通过了某一省厅的招标资格审查,就可以在任何时候参加任何一个省厅的招标。
  
  韩国:注重电子签名的应用
  
  韩国政府也制定了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综合对策,其中5项重点对策之一就是促进政府采购的电子网络化。韩国广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其网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以高速运转、覆盖全国的通信网络信息产业基础设施作为支柱,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的积极作用,所有注册供应商可以在不同场合和地点,在任何时间通过互联网处理招标、投标和合同业务,而且还可处理许多企业事务,比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不同的资质证书申请表等。
  
  二是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则规定,交易中必须采用电子签名和印鉴技术,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力地推动了韩国电子签名和密钥加密技术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了电子签名的应用,保障了民营部门间交易的安全性。
  
  三是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所有的供应商和公共机构(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提供了一个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只要进行注册,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参与任何一项公开招标业务,并可以查询相关招标信息。
  
  四是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53个外围系统(如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相衔接,对采购项目提供一次性的审核或服务,保证了政府采购从发布采购公告、招投标,到签订合同、支付等各环节都通过系统自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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