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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审质量

作者:朱秀英 发布于:2010-12-10 13: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制政采预算前的三项准备

  对上年度政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着重分析各主管部门及预算单位的资产情况、管理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及需购物品、工程、服务情况,总结上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方面的经验与不足。

  搞好国有资产合理调配与利用,盘活存量资产。在当前财力十分有限、公共财政建设压力加大、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要注意挖掘存量资产潜力,对闲置资产实行统一收缴、统一调配,或者实行租用,鼓励闲置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学习上级有关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要求。为了保证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前,要组织主管部门、预算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认真学习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有关规定,熟悉政府采购目录,正确领会编制预算的有关要求。同时,要求预算单位实事求是地提出采购项目,并进行论证。申请专项拨款的单位,要提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严格“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

  各预算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出预算建议数。由主管部门审查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一上)。对预算单位汇总上报的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由财政部门的主管处室初审并送预算处审核后,向各单位下达预算控制数(一下)。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结合本单位预算年度的收支情况,特别是财政补助(拨款)数变动情况,本着“量入为出、不留缺口”的原则,对相关收支项目进行调整,包括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正式的单位预算。单位在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时,应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计划,提出具体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正式的单位预算编制好后,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将正式预算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批(二上)。财政部门将各单位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在内的部门预算汇总编入本级财政预算,按法定程序批准后,随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一并下达各单位(二下)。单位预算一经批准,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调整。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财政批准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汇总确定各单位具体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和实施方法(如集中招标采购、定点采购或分散采购)。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将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下达各单位。

  加强政采预算四方面的审核

  审核采购项目的完整性。

  ①审核是否存在漏报的行为,以防止采购单位有意逃避政府采购。②审核采购项目是否具体明确,以防止因采购项目的糊涂不清而导致将来产生各种“偷梁换柱”等舞弊行为。明确采购项目应包括:货物类商品采购项目要明确购置物品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市场单价、总价、资金来源、供应时间等情况;装饰修缮工程要明确到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面积、设计费、监理费、管理费、招标费、各种材料数量、单价及金额、工时费、门(窗)费、施工管理费、税金、分项目金额、总金额、资金来源等;基本建设要划分基本情况、相关费用、土建、内(外)装修、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等部分;网络工程要明确网络设备购置、软件开发、机房装修、网线布置、月租费等,其中设备购置部分还应列出设备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市场价、总价、资金来源;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列明采购资金的来源依据及其项目清单。

  审核采购项目的合理合法性。

  ①要审核项目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资金保证,以防止滥用财政资金、扰乱公共财政支出计划。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预算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往往为多争取资金而编报一些不需要的采购项目。②要审核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有些预算单位在编制项目的采购预算时,不以“市场价”作为参照依据,把预算价格估算过高,造成实际结算支付价相差过多,直接影响对采购工作的客观评价。还有些单位为了“多上项目”,把预算价格估算过低,造成采购失败或资金不足等问题。采购预算的审核部门要加强对市场行情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需购商品的价格行情质量、售后服务情况、技术参数等,结合现行的市场价值,来确定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更加贴近市场实际,做到预算准确。

  审核采购项目的真实必要性。

  审核项目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必要性,以防止采购单位将来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有一些预算单位以糊涂不清的采购项目来诓骗或套用财政资金,如有的单位把采购项目简单地写成“装饰修缮”工程,而这笔采购预算究竟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必要,是用于办公楼装饰修缮,还是仅用于会议室的装修,还是用于其他方面等等,都不够具体。这就要求在审核采购预算时对采购项目尤其是大额项目进行深入、具体的审核和检查,对不存在、不适用、不需要的采购项目坚决予以“砍除”,从预算编制上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具合法性、合理性,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并能从源头上节约财政资金,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审核采购项目的关联性。

  审核采购预算的编制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和拆分采购项目的问题,以免采购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等问题。审核是否存在无关项目人为整合的问题,以免采购单位利用混淆采购项目界线套用财政资金。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有些单位往往以细化预算为借口,将一个整体的采购项目人为地分割成几个看似相对“独立”的小项目,再分别编制其采购预算,不但使政府采购丧失了整体性、连续性和计划性,而且也容易使采购单位利用分散的、不规范的“采购预算”进行采购操作,达到其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等目的。另外,有些单位将几个看似有从属关系的无关项目合为一体编制采购预算,如购买电脑和打印机两个项目,编制采购预算时却统报为购买电脑一个项目,购买新车和新车装饰装潢两个项目,编报采购预算时统报为购置新车一个项目等等,人为地增加了政府采购难度,也为诓骗或套用财政资金留下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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