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竞价 根治价格虚高新路径
作者:高志刚 发布于:2010-12-22 15: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用市场竞争手段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制度
编者按 自2002年诞生以来,协议供货凭借其独有的融效率和满足个性化需求于一体的优势大受欢迎,成了政府集中采购的有效组织形式。
但随着时间流逝,协议供货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某些协议供货商品价格高的客观事实,使得个别政府采购高价现象频频被大众“围观”,导致“天价”几乎成了协议供货带给政府采购的一张负面“名片”。协议供货与政府采购制度发展完善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这个广受欢迎的采购组织形式究竟该何去何从?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处长高志刚亲历了我国协议供货制度创立和演变的全过程。经过多年的思考和总结,他从政府采购制度中“市场竞争”的核心精神出发,在全方位透视协议供货的基础上为协议供货的价格问题“会诊”,提出了将网上竞价与协议供货“嫁接”、构建新型的“协议竞价”采购模式的建议。高志刚相信,此举将赋予协议供货以新的生命力,值得大胆尝试。本文是高志刚思考的结晶,在诸多重要问题上取得了开创性进展,值得业内人士细心研读。
协议供货价格高影响政府采购声誉
近年来,各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计算机等信息类产品、汽车、空调等品类执行协议供货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协议供货采购规模普遍占到了集中采购机构总采购规模的半壁江山。作为政府集中采购的有效组织实施方式之一,协议供货在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满足个性化需求、方便采购人的日常采购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
协议供货价格高引关注
经过几年长足发展,种种迹象表明,协议供货已经到了矛盾凸显期。有关媒体披露的“天价电脑”、“天价××”等问题,说明社会对协议供货价格问题的“过敏”已经上升到公众层面。协议供货的价格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矛盾焦点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具体执行层面出现的问题引起了人们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误解和质疑,有效地抑制采购价格问题已逐步成为各集中采购机构的共识,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采购人以及社会媒体等对政府集中采购的关注点也主要集中在协议供货领域。
从各地集中采购机构对部分采购单位进行走访调研的反馈情况看,协议供货制度在后期管理上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体现在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至今没有建立起来,协议供货部分产品在实施的中后期存在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现象,直接影响到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在广大采购人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应引起足够重视。解决协议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问题,消除少数机型的价格虚高现象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现有抑制高价对策效果不理想
为解决协议供货中后期价格虚高问题,各地集中采购机构付出了很多努力,诸如要求协议供货入围厂商定期降价、设立专门的市场价格调查人员不定期抽查、组织协议供货二次竞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调查价格、与行情指数价格跟踪对照等一系列举措,监督控制协议供货价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由于入围厂家受利益驱使拖延降价、集中采购机构编制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的限制、市场调查成本和调查覆盖面的限制(能达到30%的调查面就需要付出高昂的人力和时间成本,实际上很难做到)以及协议供货入围产品种类繁多、型号配置复杂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而且有一定批量的协议供货项目,这种价格背离可能更为严重,即协议供货的最高限价对于单台小批量采购可能具有一定优势,而对于批量采购有时是严重失灵的。
另外,市场价格的跟踪调查仅针对民用产品有效,对高端专业设备如存储、小型机、核心交换机等产品则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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