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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管理 打造精锐集采队伍

作者:程庆柏 发布于:2011-02-11 10: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论文大赛获奖论文选登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副主任 程庆柏 摄影/黎娴

  管理出效益。对于政府采购来说,管理既出经济效益,也出政治效益。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在起步稍迟的情况下迅速进入良好的发展状态,但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只有切实加强管理,才能真正发挥其公平交易的平台作用,形成健康和谐的采购氛围,从而进入科学发展的良性轨道。

  强化人才建设 提升整体素质

  管理是为了实现既定工作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因此,对人的管理犹为重要。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只有把人的工作做好了,事业才会兴旺发达。根据管理学关于人力资源的理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关键要抓好选人、育人和用人三个关键环节。

  选人,就是把好入口。政府采购人员作为政府采购政策的实际执行者,对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要求都很高。进入这个队伍,必须掌握一定的商品、市场和招投标、合同、谈判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较熟练地掌握各种采购方式,而且还要有职业道德、大局意识与政治眼光,惟有德才兼备、术业有专攻者堪当此任。

  要制定科学的岗位准入制度,明确政府采购工作岗位人员的资质标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要进一步规范选人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人,达不到要求的不准上岗。担任领导职务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也要摒弃个人的好恶,具备识才的眼光、容才的雅量,真正做到惟才是用,将适合采购工作的人员选到队伍中来。

  育人,就是强化培训。由于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其最初的人员构成较为广泛,多数人员知识储备不足,新进人员业务经验不够,难以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强化培训已是当务之急。要在鼓励他们积极自学以提高学历层次、增加业务知识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在培训方式上,既要结合实际,开展短期培训,或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急补”,也要制定长期的培训计划,进行系统性和完整性的政府采购知识和技能传授,通过“慢补”达到“大补”的目的。在具体方法上,可以通过请政府采购专家或相关专业的大学教授当面指导和培训,或组织人员到政府采购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区参观考察,还可以通过举办业务例会、专题讨论等方式来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技能,以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为更好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用人,就是各尽其才。人才只有用起来才能发挥聪明才智。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面较宽,经过选拔、培育出来的人才要针对不同岗位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并在用人过程中做到用人以智、用人以情、用人以法,从而达到各得其所、人尽其才的目的。用人以智,就是领导者要善于发现每位员工的长处,不拘一格,量才而用,一切凭本领、靠实绩说话。用人以情,就是要关心每位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困难,推心置腹地与他们交朋友,在他们困难时主动伸出援手,在平时多一份微笑与宽容,从而使公情与私谊都达到和谐。用人以法,就是领导者要以身作则,按规章制度管人管事,用规矩以成方圆,让人才在规范的轨道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重视制度建设 规范采购行为

  制度化管理模式是最有效的管理模式,制度建设也就是根本性的建设。推动管理制度化,就是指按照已经确定的规则来推动工作的开展,做到凡事都有章可循。对于政府采购工作而言,制度是否完备、能否执行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采购工作的成败。

  首先,要健全制度。政府采购运行时间并不算长,在实践中可借鉴的制度条文并不多,且市场条件与经济环境等变化起伏,采购制度必然有一个逐步健全的过程。采购部门要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各自实际,在工作中不断探索采购工作思路和具体规章制度及操作办法,特别是要制定包括工作规范、岗位设置、考核机制等在内的内部工作制度,使工作岗位设置更加合理,操作环节权责更加明确,从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制度的制定切忌移花接木、生搬硬套,也不能思想保守、一成不变,要做到有所借鉴,有所创新,不断完善。

  其次,要学习制度。制度的学习不同于其他知识的学习,这是一个必须在上岗前就完成的学习过程,也是在岗位工作中需要不断加深学习的过程。古人云:“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伤实多。”如果不将规章制度学懂、学深、学透,工作必然出错,国家财产、供应商的信誉与采购人员个人前途都将受到损伤。采购机关要将制度学习放在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首位,采取措施强力推动,将制度学习常态化,通过学习,使采购人员对岗位职责、工作流程、采购标准等了然于胸,从而在工作中应用自如。

  再次,要执行制度。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就是一纸空文。制度可以完善,可以创新,但已经大家认可并公布的制度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采购中心前端联系采购人单位,后端联系供应商,执行好制度,就能保证为他们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健康的交易平台。制定制度不容易,执行制度也不容易,执行好制度更不容易,关键是要有决心与耐心。在这方面,领导带头是前提,监督检查是手段,严管重罚是根本。制度执行好了,虽说是份内之事,也可以予以表彰奖励;执行走样或者绕开制度另搞一套,必须坚决予以纠正或痛下决心予以根除,这样才能保证采购工作的健康开展,切实让采购人单位与供应商放心。

  加强廉政建设 树立队伍形象

  腐败破坏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从根本上损害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实行政府采购的出发点之一就是从源头治理腐败,而采购中心站在前沿阵地,自身的廉政建设既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从业人员的生命线,必须未雨绸缪,警钟长鸣。

  要坚持定期廉政学习。工作再忙,学习不可放松,廉政学习更要常抓不懈。针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繁杂的实际,要合理安排时间,并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廉政学习。特别是当前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腐败分子的殷鉴不远,要通过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和本系统的典型案例教育,使大家知所守、知所惧、知所循,牢固地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永不松懈。

  要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各负其责,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不断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领导同志要按照职责划分签订相应的责任书,每位干部都要签订廉政承诺书,把廉政责任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从而有效地督促中心每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责任制,构建起科学、完整、实用、有效的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在实施采购项目中,要将廉政建设作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前有部署,过程有检查,使廉政建设工作贯彻于每项采购任务、每个采购环节中,努力实现阳光采购、廉洁采购。

  要多方式加强采购监管。实施有效的监督就能减少腐败的发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不折不扣地履行其职责,保证政府采购法的贯彻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要完善政府采购内外部监督机制,在加强对集中采购监督的同时,可以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建立采购项目申报制、抽取专家、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等制度和程序加大对分散采购的监管。要通过健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训诫纠错,保证采购中心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干部之间定期进行廉政谈话,提高大家执行党纪条规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采购中心还应该借助电子化采购平台,利用科技的力量来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重点探索开发网上评标等相关课题,争取在采购方式及科学监管上有新突破,真正使采购队伍成为一支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精锐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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