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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应设计顶层制度 规范底层技术

作者:吕汉阳 发布于:2011-04-02 10: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电子化研究·对策建议

  政府采购电子化有四大实现要素,即法律体系、领导机构、标准化和信息安全保障四方面。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在这几方面都存在不足,亟须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并针对实际需要,从包括法律法规、领导机构在内的顶层制度设计和包含流程技术标准、信息安全保障在内的底层基础技术两方面入手,积极创新,加快我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

  出台电子化法规 提供法律保障

  中央、地方电子化立法均不足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国家法律作为电子化立法的前提,提供了重要的立法基础;我国2005年4月1日生效的《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为电子商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但是,以上这些立法都缺乏针对政府采购电子化的专门条款,全国至今尚未颁布有关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法规。

  2010年1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起草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 第十四条明确了电子政府采购的合法性,该规定能解决目前全国各部门各地方广泛探索并使用的各种电子政府采购活动无法可依的问题;第六十三条明确了采购与存档等都适用电子化手段。这体现了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电子化立法的重视,但遗憾的是该条例至今尚未正式出台。

  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践出台了地区性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相关法规和政策。根据出台法规的形式与内容来看,可以分为三类地区。

  第一类的省市通过出台相关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电子化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其中,只有广东省在办法名称中称为“政府采购电子化”,出台了《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化暂行办法》,而其他地方均称之为“网上政府采购”,如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出台了《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类是不少地方并没有出台电子(或网上)政府采购暂行办法,而是通过几个具体的管理办法就网上询价采购、竞价采购等采购操作方式或办公用品等品目的网上采购进行了规范。

  第三类也是为数最多的地方,均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对其政府采购网站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并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

  此外,为配合当地政府采购网站的运行,各地的政府采购网站均有操作手册,可供用户参考使用。例如,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有《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手册》。

  但是,我国各地政府采购电子化相关法规先天不足,大多为暂行办法,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比如,各地法规对进行网上采购时出现技术意外情形时如何处理普遍缺乏相应规定,仅有广东等少数几个地方的法规有所涉及;各地法规普遍对进行网上采购时发生的投诉处理缺乏相应条款;各地法规均没有考虑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后如何援助缺乏技术手段和电子设施的供应商;各地均没有涉及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标准,包括采购流程、商品目录、专家分类等等;各地法规对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数据安全基本涉及不多,存在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要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的法规体系,推动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发展,在中央层面尽快出台政府采购电子化法规就迫在眉睫。同时,各地方近几年来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探索与立法实践也为制定全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法规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可以说,尽快制定全国政府采购电子化法规正当其时。

  填补空白 完善法律体系

  由于我国缺乏中央层面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相应法规,地方的法规又处于探索阶段,较为粗略,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研究、改进和完善规章制度,将政府采购电子化相关问题进行细分,分门别类地深入探索,并且用创新的思维看待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发展,来推动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制度供给。这要求我们,一方面在法律上不断地填补空白,跟上时代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对现有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以转变法规落后于实践的被动局面。具体建议如下:

  首先,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明确电子方式的法律效力,从根本上使电子方式和手段合法化,比如要明确电子采购、电子招标、电子合同等一系列概念的定义及其法律效力。

  其次,在已有《电子签名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电子交易、电子支付、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管理、电子文档保存、电子安全以及数字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政府采购电子化提供有法可依的实现环境。

  再次,制定《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办法》,本办法的制定既要考虑国内各地的探索与实践,又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本办法内容应该包括信息公开、供应商管理、政府采购电子化程序、电子采购评审、意外情况处理、违约责任、投诉处理、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最后,作为法律配套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如《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战略》,发展战略既要注重实效和步骤,又要体现前瞻性和立法性;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考虑到国内各地的差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化。发展战略内容应该包括组织架构、采购流程优化、完善立法、网络基础设施的建立、标准化体系的建立、私人部门的广泛参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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