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政府采购电子化:注重标准化和可持续采购
政府采购电子化研究·国际经验③
联合国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电子化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了多部示范法,供各国立法时参照,为政府采购电子化的立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联合国还开发了UNGM系统,进行采购电子化的实践,在一站式服务、产品分类标准化和可持续采购等方面作了前沿探索。
重视立法 制定全球首部电子商务法律
丰富的立法经验供全球借鉴
联合国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与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由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负责制定和修订,先后颁布了《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1994年)、《电子商务示范法》(1996年)、《电子签名示范法》(2001年)等法律法规。
1994年5月31日通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分序言以及总则、采购方法及其采用条件、招标程序、服务采购的主要方法、招标方法以外的采购程序、审查等6章57条。它用联合国的所有正式语言制定(有六个版本),其体现的原则和程序是从全世界最佳的采购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对所有国家都具有参考价值。该法虽然不具有国际协定或条约的地位,但对各国政府采购的发展影响深远,可谓是联合国在政府采购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模板。
而《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签名示范法》从示范法的角度规范了电子商务、电子签名,为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法律环境。其中,《电子商务示范法》是全世界第一部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示范文本,有重要意义。
持续跟踪改进电子采购规则
联合国始终非常重视并持续关注跟踪政府采购和电子商务领域的最新发展情况,及时组织对新情况的研究和立法,积极地组织对采购示范法的讨论、修改工作,把采购电子化问题纳入正式的国际规制中。
早在2003年6月30日到7月11日,在维也纳召开的UNCITRAL第36次会议上,UNCITRAL就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发生的新情况提出:“总结经验,成功因素之一就是政府采购越来越多地使用电子商务,其中包括以因特网为基础的方法,它们能够进一步促进采购立法的目标。例如:除了效率更高之外,与传统招投标相比,电子竞标还可以增加透明度,与此同时,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改进供货商资料……但现实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利用电子商务采购的障碍,其中一些障碍涉及电子采购程序,而且统一的立法可能对此并未充分加以克服,这在以电子和纸面信息功能等同原则为基础的《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和电子签字示范法》中表现尤其明显。”
可见,此时UNCITRAL就已注意到了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趋势,并开始着手对这一趋势开展研究。
此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召集数十个国家和多个国际组织,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就修改和补充增订《示范法》中有关“电子采购”的内容和条款进行了大量广泛而深入的研讨,目前已形成了“关于公共采购中使用电子竞标”、“关于公共采购中使用电子通信、采购相关信息的发布(和异常低价竞标)”的修订条文草案。
构建电子商务国际法体系
此外,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UNCITRAL除了《示范法》外,早先通过的《国际资金电子支付示范法》(1992年)、《电子商务示范法》(1996年12月)及1997年制定的“电子商务未来工作计划”、《电子商务和电子签名示范法》(2001年6月)等对电子签名、认证机构及其相关法律问题都做出了规定,构建了一个完善的全球电子商务国际法体系。UNCITRAL第四工作组也在电子商务方面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完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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