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日本电子招标:高层重视 统一推进

作者:吕汉阳 发布于:2011-04-14 10:2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电子化研究·国际经验④

  在日本,包含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整个电子政务被视为历届内阁的“首相工程” 。2009年,日本政府制定出了至2015年的中长期信息技术发展战略--“i-Japan2015”,更是专门设立副首相级的首席信息官(CIO)负责全国信息化战略的执行。日本政府并没有全国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但政府于2005年建立了电子招标投标核心系统,各政府部门都以这套系统为核心,建立了符合自身需要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联合国贸易便捷化与电子商务中心在审查了日本电子招投标核心系统后,将其认定为电子招标方面的国际标准。

  电子政务是“首相工程”

  从1993年开始集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至今,日本电子政务建设获得了飞速发展。1994年12月日本政府制订了《行政信息化推进基本计划》,提出要“在行政改革浪潮中推进信息化,争取在21世纪初实现行政的高度信息化”。该计划的实施从1995年开始,为期五年。其重点是行政信息的电子化,信息流程的顺畅化和行政手续的便捷化。

  1999年3月,前首相小渊惠三领导下的政府产业竞争力会议提出了“新千年项目”的目标,要在2003年前把日本建成世界一流的电子政府,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现“政府采购手续的在线化(除有特殊采购程序和采购金额庞大的公共事业外)”。

  2001年1月,在任首相森喜朗提出《e-Japan战略》,“电子政府的实现”,与“超高速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竞争政策”、“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和新环境建设”、“人才培育的强化”等作为四大对策被摆上议事日程。小泉首相执政时期,政府发布了《e-Japan计划》,提出要在2002年内完成行政申请手续电子化所需的认证体系建设、推进地方自治体的电子政府化、实现电子投票等计划。为了保证电子政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日本政府于2000年3月向国会提出了《电子签名与认证法案》,从而使电子签名具有同本人签字、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2006年1月日本政府正式出台了《IT新改革战略》,作为日本政府2006~2010年间信息化建设的基本纲领,提出日本政府应致力于解决电子政务实际利用率低下、公众对电子政务的认同度和信任度不高、业务流程仍然存在繁琐重叠等问题,努力健全财政体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进行业务改革和行政改革,提高公众对电子政务的认同度和信任度。其目标是通过在行政领域灵活应用信息通信技术,提高国民生活的便利程度,简化行政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以及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建成世界上最便利、效率最高的电子化政府。

  2009年,日本政府信息技术战略本部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制定出了至2015年的中长期信息技术发展战略--“i-Japan2015”,日本将设立副首相级的首席信息官(CIO)负责监督战略的执行。这是日本最新版本的国家信息化战略,也是日本政府指导电子政务发展的最新纲领。其要点是大力发展电子政府和电子地方自治体,推动医疗、健康和教育的电子化。信息技术战略本部认为,日本的通信基础设施已在世界领先,然而各公共部门利用信息技术的进程缓慢。通过执行该战略,日本将利用信息技术,使全体国民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

  政采电子化:覆盖所有采购对象

  日本的电子网络采购主要包含在其国家制定的“电子政府”建设规划中。一是实施电子招标,即将包括公共工程在内的政府采购由传统的张榜公布改为通过政府网络进行招标,从获取信息、申请投标,到公布竞标结果等,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二是网络招标范围全覆盖。公共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大到飞机、汽车等运输设备,小到铅笔、笔记本等办公用品,也采用网络公布和招标的方法进行。三是电子招标统一标讯发布,供应商资格全国统一。在政府网页上统一公布,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自由检索。而且,招标资格的标准也统一了。企业只要通过了某一省厅的招标资格审查,就可以在任何时候参加任何一个省厅的招标。

  日本电子政务入口是日本电子政府网(www.e-gov.go.jp)。在这个网站上,用户可以检索和获取各政府机构的信息。电子采购是日本电子政府网的重要内容之一。日本电子政府网为用户提供了各个部门电子采购网站和平台的链接,方便用户使用。该网站链接涵盖内阁、重要部委、机关等35个部门,内容分为政府采购信息和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两大部分。所有的机关都设有政府采购信息浏览的网站,其中超过一半的部门还建立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用户可以方便地进入各部门的系统平台进行采购活动。日本政府并没有全国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但政府于2005年建立了电子招标投标核心系统,各政府部门都以这套系统为核心,建立了符合自身需要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

页数:1/2  总数:2    12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