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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机构把握四环节 做好工程采购前期准备

作者:沈德能 发布于:2011-08-31 15: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集采机构如何做好工程采购②前期准备
  
  本文所称工程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是指发布采购公告(即进入采购程序)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完成的工作。工程采购的前期准备是基础性的工作,此项工作关系到采购项目能否合法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不完善,需要报批或者报备的材料准备不充分不完全,都可能导致采购项目的失败或者延误。本文对工程采购代理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采购代理合同的签订
  
  签订年度合同或项目合同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和采购人签订采购代理合同:1.年度一揽子采购代理合同。由于年度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某个采购人的采购项目一般多比较多,采购实践中集中采购机构往往与采购人签订年度一揽子采购代理合同,约定在一个年度内采购人的采购项目都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而在具体的项目采购代理时则不用再签订某个项目的采购代理合同。2.单个工程项目的采购代理合同。没有签订年度一揽子采购代理合同的,或者在年度一揽子采购代理合同没有涉及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或者超出年度一揽子采购代理合同临时增加的工程采购项目的,都可以通过签订单个工程项目的采购代理合同来与采购人建立采购代理关系。
  
  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采购代理合同与货物、服务采购代理合同基本相同,但是要注意合同须同时约定如下事项:1.工程采购代理的操作依据除了《政府采购法》和配套的法规规章外还包含《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2.工程采购采用招标方式的,在招投标过程中要接受除了财政部门以外的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建设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等)。3.工程招标中,招标人(业主,采购人)占主导地位,因此需在采购代理合同中详细约定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约定各种报批、备案等手续办理、解答疑问、处理异议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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