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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采购开评标程序须规范细节要严谨

作者:沈德能 发布于:2011-09-13 16: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集采机构如何做好工程采购⑤开标评标
  
  开标 做好处理突发问题的预案
  
  开标地点
  
  出于建立有形建筑市场的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开标地点各地可能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是要进入当地的建设市场或者建筑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者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等。
  
  处理好开标现场突发问题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法律规定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如果有现场监督部门(如纪检部门、财政部门等)的代表提出要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的,必须事先征求所有投标人的意见,各投标人如果对现场监督部门的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的做法没有异议,监督部门的代表视为各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依法有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但是集中采购机构要将这个过程记录清楚并在开标结束后要求各投标人签字。投标人对现场监督部门的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的做法有异议的,应当做好监督部门的代表的工作,建议其放弃检查,改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其他代表或者委托的公证机构来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特别注意的是不管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检查结果如何,都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拆封和唱标,不得以密封情况检查不合格、不符合为由拒绝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二)没有开标一览表时如何处理。关于没有《开标一览表》是否可以唱标的问题,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解决的方法是看项目的招标文件如何规定。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中,唱标时要特别留意招标文件关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和投标函的规定,视招标文件的不同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①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并且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须单独密封包装的,如果开标文件袋没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就无法唱标,不能拆开投标文件袋找出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或者投标函来唱标。②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但不要求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须单独密封包装的,则拆开投标文件袋找出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来唱标。如果没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就无法唱标。③有的招标文件并没有规定必须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就可以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等记载投标报价的文件代替开标一览表(报价表)进行唱标。
  
  (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或者可以唱标的投标函缺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公章。唱标时,投标人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中出现(报价表)或者可以唱标投标函类似问题的有4种:一是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二是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三是既没有加盖公章,又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四是没有加盖公章,而是加盖了合同专用章。 开标时,不管出现哪种情形,都直接唱标。要特别注意“和”和“或”的关系:如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一览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则有以上4种情形的投标文件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一览表上必须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则出现第1种、第2种情形的开标一览表,其投标文件应为有效投标,出现第3种、第4种情形的开标一览表,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即便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也不得在开标时宣布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或者投标函无效而不唱标,只能是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做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报价的大写总价与小写总价不一致。
  
  开标时,直接按照投标人填报的总价金额唱标。至于大写和小写的总价不一致问题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来处理。
  
  (五)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或者可以唱标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报。一是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不一致。二是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相符。 开标时,直接按照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或者可以唱标投标函中内容唱标,不管其是否有效。是否有效的判断要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来评审和处理。
  
  (六)投标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投标人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函等填报的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多填或者少填数量,开标时,直接按照其填报的数量内容唱标。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时,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七)标段填报错误。在同一招标项目有多个标段的情况下,投标人将标段号填写错误或者投标文件填报的标段号下的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如招标项目只有AB标段,结果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函出现C标段或者A标段但填写成B标段,其他内容均按照A标段要求进行填报。开标时,直接按照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唱标。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澄清和纠正。
  
  不得对投标文件拒绝开标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有明确的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现实中出现的以密封情况检查不符合、未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是无效的等为由而对投标文件拒绝开标都是违法和错误的。任何对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判断都必须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开标时任何人(包含招标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部门等)都无权评判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把准开标时间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中间不应插入其他环节。如根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抽签后再开标,或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进行资格后审,根据资格后审的结果再开标,如果不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则不开标等做法都是违法和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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