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政府采购做好资产管理
作者:孙冬梅 发布于:2011-09-22 14: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年来,国家财政部门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35号令)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36号令)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为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管理提供了科学指导和规范依据,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机构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制度。作为使用财政资金进行资产配置的“入口”环节,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管理不善 国资流失风险大
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来看,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账实不符,存在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等现象。
二是人均资产相差悬殊,不同地区、不同级次、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资产配置水平差距较大。
三是资产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资产闲置、低价出租、无偿出借等现象较为普遍,资源整合、共享共用水平较低。
四是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一些单位存在资产处置不按规定程序报批、往来款项长期得不到清理、对外投资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
五是资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部分部门、地方和单位没有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不够明确。
借力政采 保护国资防腐败
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角度而言,引入政府采购制度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经济意义来看,政府采购制度将资产管理从事后监督延伸到事前监督,拓展了资产管理与监督的空间,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与国有资产的管理找到了有效的衔接点;通过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配合,可以很好地监控采购人资金的流向,使财政对支出的管理更加科学,比较完善,实现从预算到支出再到资产的全流程管理,有利于改变将大量资产性支出当作一次性消耗支出的不合理现象,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二是从政治意义上讲,加强对采购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有利于消除因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监督相互脱节而形成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因此,实现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有效对接,已成为当前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借力政府采购制度,把好预算、购置、管理、监督等关键环节,已成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和保障。
有效对接 预算资产一条龙
首先,强化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把好预算编制关。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又是预算管理的延伸,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一样,都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客观要求。要全力做好资产配置和部门预算的结合、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预算的结合、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计划的结合,使资产管理提前到部门预算编制环节,提前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环节,并在政府采购计划实施中严格执行。资产配置预算和计划有利于采购计划和预算的制定。同时,政府采购的高品质也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两者工作的重要共同目标,都是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能。
其次,广泛征求意见,统一配置标准,把好资产购置关。
《暂行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等原则。同时规定“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因此,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深入广泛的调研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资产配置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实施政府采购,同时不断加大集中采购、统一配置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消除资产浪费及贫富不均的现象。鉴于我国各省市财力状况不尽一致,差别较大,此项工作最好是全国统一组织,各地自行实施,标准框架固定,允许地区差异。
再次,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完善信息化管理,把好资产管理关。
以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为手段,以查清存量资产使用状态为前提,以盘活现有资产为条件,实现资产数据共享,实现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行为的有效对接,促使政府采购从“有序无度”向“有序有度”的方向转变,力求通过信息化管理,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信息一目了然,资产购置、处置等环节公开透明,消除不报、瞒报、虚报资产和随意处置资产等现象,努力解决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资源分布不合理、配置不平衡的矛盾。
一是把政府采购数据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始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二是促进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资产购置范围的对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三是做好数据的统计、分类与管理工作,特别是一些特殊数据的处理,如接受的捐赠等。
最后,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的监督管理水平,把好监管关。
充分发挥财政、监察、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和优势,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建立事前预算约束、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监督处罚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者”四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各自的资产采购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购置、管理、处置等工作责任制。同时,积极开展对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资产管理制度情况专项检查,增强依法采购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
总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可以借力政府采购制度,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实现与政府采购及预算管理有效结合,通过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维护、申报、审批等多个环节的全程跟踪,实现针对资产全寿命周期的管理,不断推动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机构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制度。作为使用财政资金进行资产配置的“入口”环节,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管理不善 国资流失风险大
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来看,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账实不符,存在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等现象。
二是人均资产相差悬殊,不同地区、不同级次、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资产配置水平差距较大。
三是资产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资产闲置、低价出租、无偿出借等现象较为普遍,资源整合、共享共用水平较低。
四是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一些单位存在资产处置不按规定程序报批、往来款项长期得不到清理、对外投资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
五是资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部分部门、地方和单位没有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不够明确。
借力政采 保护国资防腐败
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角度而言,引入政府采购制度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经济意义来看,政府采购制度将资产管理从事后监督延伸到事前监督,拓展了资产管理与监督的空间,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与国有资产的管理找到了有效的衔接点;通过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配合,可以很好地监控采购人资金的流向,使财政对支出的管理更加科学,比较完善,实现从预算到支出再到资产的全流程管理,有利于改变将大量资产性支出当作一次性消耗支出的不合理现象,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二是从政治意义上讲,加强对采购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有利于消除因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监督相互脱节而形成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因此,实现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有效对接,已成为当前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借力政府采购制度,把好预算、购置、管理、监督等关键环节,已成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和保障。
有效对接 预算资产一条龙
首先,强化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把好预算编制关。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又是预算管理的延伸,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一样,都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客观要求。要全力做好资产配置和部门预算的结合、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预算的结合、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计划的结合,使资产管理提前到部门预算编制环节,提前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环节,并在政府采购计划实施中严格执行。资产配置预算和计划有利于采购计划和预算的制定。同时,政府采购的高品质也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两者工作的重要共同目标,都是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能。
其次,广泛征求意见,统一配置标准,把好资产购置关。
《暂行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等原则。同时规定“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因此,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深入广泛的调研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资产配置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实施政府采购,同时不断加大集中采购、统一配置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消除资产浪费及贫富不均的现象。鉴于我国各省市财力状况不尽一致,差别较大,此项工作最好是全国统一组织,各地自行实施,标准框架固定,允许地区差异。
再次,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完善信息化管理,把好资产管理关。
以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为手段,以查清存量资产使用状态为前提,以盘活现有资产为条件,实现资产数据共享,实现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行为的有效对接,促使政府采购从“有序无度”向“有序有度”的方向转变,力求通过信息化管理,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信息一目了然,资产购置、处置等环节公开透明,消除不报、瞒报、虚报资产和随意处置资产等现象,努力解决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资源分布不合理、配置不平衡的矛盾。
一是把政府采购数据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始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二是促进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资产购置范围的对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三是做好数据的统计、分类与管理工作,特别是一些特殊数据的处理,如接受的捐赠等。
最后,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的监督管理水平,把好监管关。
充分发挥财政、监察、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和优势,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建立事前预算约束、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监督处罚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者”四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各自的资产采购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购置、管理、处置等工作责任制。同时,积极开展对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资产管理制度情况专项检查,增强依法采购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
总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可以借力政府采购制度,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实现与政府采购及预算管理有效结合,通过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维护、申报、审批等多个环节的全程跟踪,实现针对资产全寿命周期的管理,不断推动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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