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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论文】提前规划 进一步完善政采预算编制和执行

作者:吴小明 发布于:2011-10-24 14: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论文大赛获奖论文

  编者按  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工作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度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程度的源头环节。做好这项工作的一大难点,在于其需要财政部门内部诸多机构的协同与配合,因此获得财政部门领导的重视和财政部门内部其他职能机构的认同是政采预算和计划管理能否真正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而要得到领导重视和兄弟部门支持,向上和横向的沟通必不可少。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一向走在前列,在政采预算和计划管理方面也取得了好的成绩,这离不开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不断强化与财政厅领导及财政厅内部兄弟部门沟通的努力,其经验很值得借鉴。为此本期特刊登其争取领导、兄弟部门支持,力促政采预算和计划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的一篇文章,与读者分享。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吴小明

  现状:所有采购项目均须申报计划
  
  2009年,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政府采购预算改革要分步推进,稳妥实施,平稳过渡,最终实现“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的总体意见。2011年3月17日,又向有关领导专题汇报了《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建议》,进一步明确要通过信息系统建设逐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为部门预算细化和科学化打好基础,当好探路人。解决目前存在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全面,该编不编和年度执行过程中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目前,江苏省级的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执行体系基本上按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设计的思路有序推进。以前年度陆续实现部门预算中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在省级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中增加了“政府采购用款计划”申报及审批模块,将政府采购计划并入“用款计划”申报程序一并完成。
  
  2011年又落实了三大革新,为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执行体系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奠定了基础。这三大革新是:
  
  (一)年初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转入预算执行系统中,形成政府采购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实现即时提醒。
  
  (二)政府采购用款计划首先由政府采购处审核,然后再由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审核。
  
  (三)单位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包括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都需要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目前,江苏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虽然有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有诸多不足之处亟待进一步完善。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全面不完整。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认真,业务处室审核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项目不仔细,年度执行中政府采购预算制约力弱等原因,导致政府采购预算不全面不完整,实际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和预算相差较大。
  
  (二)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的程序不明确也不严格。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和预算执行系统中政府采购指标脱节,追加、追减和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无法即时体现,而且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程序一直没有明确规定,使得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要求名存实亡。
  
  (三)政府采购预算相对于用款计划的约束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目前初步实现了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转入预算执行系统,但是仅是一个总的金额概念。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超预算编报政府采购计划,以及在一般用款计划模块中申报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支付三个环节不能有效衔接。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及最终的实际支付环节不衔接,没有一条贯穿政府采购资金流程的主线,使得政府采购预算监管、政府采购计划制约、支付审核等环节都难以深入。采购人不执行批复的计划,随意委托采购;政府采购资金按单位提供的支付申请支付,缺乏来自采购中心等第三方的材料对照审核。特别是协议供货项目,由于采购合同及发票不需要采购中心确认,常出现支付给非协议供货供应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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