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论文】全面布局 实现政采精细化管理
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论文大赛获奖论文
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要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精细化管理是科学管理之父泰勒1911年提出的企业科学管理思想。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科学管理理念和文化,它的基本特征是注重细节,追求最佳。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是运用企业精细化管理原理,遵循政府采购内在的客观规律,降低运行时间和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实现运行规范化、监管科学化、手段电子化、人员专业化、理论系统化的管理目标。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魏承玉
合法合规合理 实现运行规范化
政府采购的运行规范化就是要求合法、合规或合理。合法是指符合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合规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等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规则,合理是指在法规制度上没有规定,招标文件等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经专家评委会审查认为是符合道理的。
文本规范
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各种文本,是政府采购工作的载体,它是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标准,是供应商据以投标的指南,是评委评审的坐标,也是质疑投诉的依据。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文本规范基本要求是格式统一、措辞严谨、内容合法。所谓格式统一,是统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不同方式的采购文件格式。统一公告、表格、合同、通告、回执等执行过程中的文件格式。统一预算、计划、确认、质疑、投诉等文件格式。主要目的是避免因文本格式不同而造成文本使用者的误解,增强文本的可理解性。所谓内容合法,是指各种文本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不能出现歧视性、倾向性条款。主要目的是避免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行为规范
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客观公正,加强当事人的行为规范是政府采购成败的关键。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是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合程序。行为规范的制度模型是明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以及责任和处罚。
重点是不应当做什么。对于采购而言,在预算上,不能逃避政府采购,少编或不编。在计划上,不能逃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在需求上,不得设置特殊的技术参数。在评标时,不得强行灌输采购意图,干扰评委独立判断。在招标结果出来后,不得以种种借口刁难,或迟迟不签合同,或蛊惑未中标供应商对中标供应商质疑和投拆,或强迫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验收货物时故意找茬,或购买商品后迟迟不付款,或提出“回扣”、赠品等要求等等。对于代理机构而言,不得迎合采购人意图,给采购人操纵采购结果出谋划策。不得设定特殊的标准,规避高价风险等等。对于评审委员会而言,不得迎合采购人意图,作出不公正结论,不得以自己的专业偏好决定分数的高低,不得与供应商串通作出错误结论,不得利用自由裁量权作出有重大偏差的分数,等等。对于供应商而言,不得恶意投标,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围标串标,等等。
程序规范
政府采购程序是法定的、公开的、透明的,程序规范是保证政府采购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程序规范主要是明确政府采购各环节的时间限制和工作流程,政府采购环节很多,大致可以分为预算、计划、执行、签订合同、履约验收、资金结算等六个环节。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逻辑起点,是政府采购实施、检查、考核的依据。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政府采购执行的重要索引和指南。政府采购计划程序由采购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下达,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代理机构执行等组成。政府采购执行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具体体现。按执行环节的工作流程,可以将之再分为7个子环节: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审核采购文件、发放采购文件、开标、评标、定标。政府采购签订合同是政府采购结果的巩固和法定约束。交易双方应根据政府采购定标结果,按市场规律和《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商谈和签订购销合同,在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时限、服务、商务等进行法律确认。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质量的保证。根据政府采购文件和已签订的合同,进行标底物鉴定、数量清点、质量检验、使用跟踪等,确保其采购产品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资金结算是政府采购成交的标志。按采购文件和已签订的合同,办理合同确认和资金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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