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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规范武警部队物资集中采购

作者:孙昌元 孙向波 王可亮 发布于:2011-11-08 14:1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年来,随着武警部队现代后勤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各项军事活动后勤准备的加剧,物资采购保障任务日趋繁重,部队物资集中采购在实施过程中也呈现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比如,一、认识不够,部门单位配合难。二是一些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活动难以掌握,留下了诸多漏洞和隐患,既不利于军费的健康运行,也不利于军队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部队事业部门的经费管理人员,特别是总队(师)以下部队事业部门经费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的少,年初编制的预算项目,要么不够细,要么没有制定配备标准,导致采购管理部门无法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工程和服务项目,从而难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集中采购工作。四是标准不一,集中采购操作难。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加以解决:
  
  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各部队,各单位要编发辅导材料,采取专题会议、网络宣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中采购目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借鉴部队及地方成功经验和做法,使官兵认清物资集中采购是增强后勤保障能力、提高军事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行动;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部队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
  
  依法办事、强化监督。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物资采购程序、项目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加强采购源头和支付末端控制,确保采购程序和采购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实行管采分离的有效监督机制。大项物资采购时,要邀请物资需求方派人参加市场考察、供货商资格审定和采购谈判,监督采购行为;在纪检部门和物资采购中心分别设立物资采购举报电话,在物资采购网设立投诉专栏,及时受理官兵举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供应商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倡导“依法采购、阳光采购、诚信采购”。
  
  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一要健全集中采购组织机构、建立集中采购信息平台。要按规定建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设置物资采购中心,明确所属部队和机关各职能部门职责。要针对地域特点,推行区域性物资联合采购,要将采购项目相同、驻地相邻单位的集中采购联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和部队集中采购规模效应。要积极购建集中采购信息网络平台,完善信息公告管理,建立囊括采购的产品库、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等信息资源,破除陈旧的采购理念和传统工作方式,把开展网上办公与网上采购结合起来,逐步由手工实施向网上采购过渡,进而实现采购保障信息化。二要逐步完善集中采购运行机制。依据总部下发的规定, 结合单位实际,对物资采购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检查进行规范。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定,构建事业部门提出需求、采购机构组织采购、财务部门集中支付、纪检和审计部门实施监督的集中采购运行机制,为采购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要不断提高集中采购队伍素质。要采取岗位自学、集中培训、参观学习等方式,努力使集中采购人员成为熟悉市场、精通采购、掌握信息技术的专业型人才。
  
  拓展功能、服务部队。一要提供物资采购信息服务。要将采购目录、商品信息、供应商情况在采购网上进行公布,并适时更新;要创办《物资采购信息》专栏,及时通报物资采购进展情况,接受部队、官兵监督;要充分借助现代信息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推动集中采购的服务层次,拓宽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二要提供应急采购支持。近年来虽然各级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探讨与演练,但还不够深入,尤其对战时物资保障方式把握不够透彻,需要立足武警部队特色,借鉴现代战争后勤保障的方式,认真研究应急机动作战保障、全方位的立体保障、统一指挥下的联合保障的特点规律,搞清物资采购机构在战时如何适应这些保障方式,有效集成警地保障要素,做到采得好、发得出、供得上。三要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为保护部队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聘请有经验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部队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从而使集中采购实施过程有法可依,推进武警部队集中采购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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