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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各自优势 形成批量采购与协议供货兼容格局

作者:杨柏林 马文艳 发布于:2012-03-05 11: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论文大赛获奖论文 

   
  批量采购可以大量节约资金,协议供货能够解决急需问题且方便快捷。二者各有优势,在繁杂的政府采购工作中缺一不可,因此比较理想的情况是形成以批量采购为主、协议供货为辅的采购新格局。
  
  批量集中采购是指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一种采购模式。其要求是采购金额应该有一个控制标准,采购的产品也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是规范采购行为、实现规模效益的有效措施,更能体现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本质特点。
  
  批量采购8批次 竞争更激烈
  
  早在2010年,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便对通用类办公自动化设备项目中具有一定规模的计算机(包括台式和便携)、打印机实行了批量采购。此项工作共进行了8个批次,遇到了许多问题,如采购人不配合、出难题甚至拒绝采购等。但批量采购的实施的确产生了积极的现象,突显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原则。
  
  经过一年多的批量采购实践,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认为批量采购有如下优势:
  
  一是价格优势。一年来的计算机(包括台式和便携)、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统计结果显示,批量采购中标价格比协议供货成交价格低12%左右,比市场价低8%。
  
  二是有效杜绝了超标采购现象。一般情况下,采购人在申请采购项目时提出的采购标准往往都很高。对于这一问题,采购中心出台了《批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此进行了规定,要求项目采购以“满足基本办公需要”为前提,于是,因配置高低问题与采购中心纠缠的采购人减少了。
  
  三是有效吸引了大品牌厂商的关注。大批量的采购导致社会关注度较高,联想、方正、戴尔等品牌的地区管理平台,每次采购前都会派代表到采购中心了解情况,并就一些技术问题进行探讨。
  
  四是品牌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据统计,在哈尔滨,协议供货中联想计算机占全部采购份额的85%以上;实行批量采购后,方正、清华同方等品牌以其明显的价格优势,逐渐扩大了在政府采购中的采购份额。因此可以说,批量采购从宏观上还能够促进民族工业发展。
  
  分门别类满足采购人的不同需求
  
  采购中心组织的8次批量采购,综合节支率为10.34%。目前,批量采购的产品基本固定在通用类办公自动化设备上,今后准备在家具采购中进行批量采购尝试。另外,采购中心还不断想办法解决批量采购中存在的问题。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分四类解决采购人的需求多样问题。采购机型既有日常用机,也有教育科研用机,工作性质千差万别,预算充裕度也不同,可以说是“众口难调”。对此,采购中心进行了科学归集、合理分类,归集时主要看计算机的主频是否相同,其他小的不同只要预算允许便采取就高的原则,分类时按日常使用、教学使用、科研使用、特殊使用分成四类,以满足采购人的不同需求。
  
  二是用参数模板解决采购周期长问题,前期从下达采购计划到合同执行完成周期一般为2~3个月,采购人意见较大。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争取采购人的支持与理解,同时采购中心还加强了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如严格控制采购文件编制时间。在具体措施上,采购中心制定了“规范化的采购技术参数模板”放在网上,采购人可以采取填空的办法填报技术参数,大大缩短了技术参数的填报、审核时间。实行技术参数规范化后,编制采购文件的时间由原来的2~3个星期缩短到一个星期即可完成。
  
  三是加强对合同执行的监管,对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进行处罚。由于批量采购的特点是一位中标供应商面对多个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时,因为项目比较繁杂,服务不到位的情况经常发生,引起了采购人的不满。针对这一现象,采购中心加强了对中标供应商履约验收的管理,通过组织大规模合同签订会、跟踪送货情况、对中标产品抽查的手段,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的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按标准供货 遏制协议价高现象
  
  协议供货制是指事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牌、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各采购人在协议范围内进行采购的一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一般为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产品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大宗通用类产品。
  
  采购中心自2007年实行协议供货以来,项目主要集中在办公自动化类的计算机(包括台式和便携)、打印机、复印机等7个品种,还有家具类的铁柜也实行了协议供货。几年来,协议供货突显了高效便捷的优势。
  
  协议供货尤其是小批量、多批次的同类商品的不定期采购时,这种形式基于法律规定又有所创新,在提高规模采购效应的同时又能将采购机构从繁琐的零星采购事务中解脱出来,并符合政府采购抓大放小的指导思想,为采购单位自主选择商品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可以说兼顾了“效益”和“效率”,达到了“一高、一低、一短、一快”的效果。
  
  其中,“一高”是政府采购效率提高,通过一年两次规模性公开招标采购,解决了用户随时需要的问题,只要选择协议供应商的协议供货产品,及时签订合同即可获得所需产品;“一低”是政府采购成本降低,采购中心不需要再履行招标程序,仅就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就完成了采购任务,采购成本大大降低;“一短”是采购周期缩短,由过去至少5~15天完成的采购项目,现达到一天就可完成;“一快”是供货加快,合同签订立即供货。
  
  尽管优势不少,但协议供货也确实存在采购产品价格偏高的问题,因为计算机类产品的更新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一年两次的公开招标不能满足产品更新的速度。供应商必然会追求利益最大化,再加上采购单位也不愿意再讲价,所以协议供货项目几乎都是按最高限价签订的采购合同,节支率很低,甚至近乎于零。
  
  如何解决协议供货价格偏高、采购人任意选择高配置机型,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棘手问题之一。为此,采购中心从以下方面入手,使这些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一是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协议供货供应商队伍管理,引入淘汰、禁入制度,对违反协议供货规定的供货商取消其资格,对价格虚高的产品品牌采取禁入协议供货产品范围的方法处理。
  
  二是在协议供应商中建立政府采购固定协管员联系制度,由采购中心就协议供货操作流程、诚实守信内容等对其进行培训和教育,使供应商达到熟悉协议供货操作程序的目的,并能熟练、及时地更新协议供货产品信息,真实反映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
  
  三是在协议采购供应商范围内,对所需采购的产品进行二次竞价,通过供应商间的有效竞争降低协议供货产品价格,真正解决价格偏高的问题。
  
  四是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固定资产购置标准,将计算机采购按金额规定出5000元、6000元、8000元三个购置标准,采购人根据批准的购置标准进行协议供货采购,有效杜绝了高价采购的现象。
  
  从采购中心近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看,批量采购节约了资金,协议供货解决了急需问题且方便快捷。二者各有优势,在繁杂的政府采购工作中缺一不可。采购中心通过近一年的实践,使办公自动化设备批量采购的采购份额由开始时的80%扩展到92%,形成了以批量采购为主、协议供货为辅的采购新格局。由于批量采购实施的时间较短,还有很多问题有待业界同仁进一步研究,本文只是通过哈尔滨的情况介绍进行了初步探讨,希望能取得抛砖引玉的作用。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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