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触角应进一步伸向民生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了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
随即,财政部部长谢旭人3月6日在就“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国家财政会继续对民生方面做重点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支出13848亿元,比2011年增长19.8%。
可以预计的是,这些中央预算资金最终必将落实成为教育、医疗、文化、安居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等方面的具体的民生项目,从而使老百姓得到实惠,人民生活得到改善。
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的初衷之一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采购制度实施10年来,也在这些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中央预算资金是财政性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这些资金的规范使用,达到效益最优,政府采购责无旁贷。
同时,对于讲求规模效益的政府采购制度来说,也需要通过实施大量民生项目拓展采购领域。
事实上,政府采购服务民生并不是一个新话题,许多省份已经有了较为成功的经验,如江苏省组织的全省全民健身路径,江苏省农委畜禽疫苗,救灾化肥、农药,江苏省水利厅防汛抗旱物资、工程机械等民生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组织的农机具采购、公共文化服务、免费教科书、宁夏直播卫星户户通采购等民生项目。
这些项目的成功实施既规范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又实现了财政性资金的节约利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归根到底,政府采购服务民生项目,源于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性资金使用的一项制度,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除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都应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简言之,财政资金流向哪里,政府采购的触角就应当伸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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