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采购人内部监管 推进批量集中采购
从目前水利部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批量集中采购的实施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了水利部财务部门在水利部内部政府采购方面的监管职责,有效防止了豪华采购、奢侈采购现象的发生。实行协议供货时,水利部各业务部门具体实施采购,因此财务部门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采购活动的具体进展情况。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以后,通过归集业务部门的采购需求,使得财务部门能够有效规范各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部门内部监管机制的建立。
批量集中采购,是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一种采购模式。2011年6月,为进一步深化集中采购工作,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1〕87号,下称《通知》),正式启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水利部机关被纳入此次改革的试点,积极参与了本次改革。从目前水利部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批量集中采购的实施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了水利部财务部门(下称“财务部门”)在水利部内部政府采购方面的监管职责,有效防止了豪华采购、奢侈采购现象的发生。
做好计划报送 严格采购执行
财政部印发《通知》后,作为试点单位,为做好批量采购工作,水利部机关着重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做好改革精神的传达贯彻工作。实行批量采购既是规范采购行为,实现科学采购的重要基础,又是提高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工作水平,节约财政资金,实现国家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
水利部转发财政部《通知》后,水利部机关认真组织落实,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机关各司局,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详细解释批量集中采购的流程和管理模式,方便采购人逐步理解和掌握批量集中采购这种新的模式。
二是做好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的报送工作。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批量集中采购实行按月报送集中采购计划。为此,水利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批量集中采购计划报送水利部机关统一汇总并上报。
在要求报送计划的时间节点前,水利部政府采购有关执行单位都多次通过电话催报,保证了数据的及时报送。同时,对可能存在报送不准确的数据,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电话核实,确保各单位在填报时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和填报口径,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是做好批量集中采购执行的反馈工作。在每月中标结果公布后,水利部政府采购有关执行单位均严格要求各司局按照当次批量集中采购确定的品牌、型号、价格、数量、服务、送货期限等内容,与中标人或授权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保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及时总结各单位在批量集中采购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反馈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了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落实。
发挥价格优势 防止奢侈采购
批量集中采购试点既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遏制超标采购的必然要求,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几个月的实践,水利部机关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目前批量采购实际执行情况看,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价格优势明显。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的数据显示,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比协议供货价低了10%~15%,比市场价低了10%,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比协议供货价低了7%~8%,比市场价低了10%。
水利部机关的批量集中采购同样取得了好成效。例如,由于不限定品牌,往常年度机关申报的A4双面打印机协议供货采购价格在2300元左右,而批量采购中标的A4双面打印机价格仅为1030元,节约了55%的财政资金,充分体现了批量集中采购的价格优势。
二是强化了财务部门的监管职责。实行协议供货时,各业务部门具体实施采购,因此财务部门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采购活动的具体进展情况。推行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以后,通过归集业务部门的采购需求,使得财务部门能够有效规范各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部门内部监管机制的建立。
三是有利于防止豪华采购、奢侈采购现象的发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明确了对涉及部分经费开支的项目要严格监督和管理。从批量采购执行效果来看,采用将部分品目的采购需求进行归集、统一组织招标的方式有效避免了部分单位随意选购高档产品的现象,从而起到了防止超标采购、豪华采购等现象发生的效果。
四举措保障批量集采全面推广
自水利部机关执行批量集中采购至今,已经累计报送50余台打印机和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总体反映情况良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对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应该看到,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单位反映中标机型配置太低、批量集中采购周期过长、试点品目尚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供应商履约不及时等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就做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继续加大对批量采购相关政策的宣传。良好的舆论氛围是工作得以有效推进的重要手段,建议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中央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及业务熟悉程度,确保批量集中采购有序、有效展开。
二是建议有关部门定期调整批量采购配置。目前,纳入批量采购试点的品目主要是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其中,台式计算机基本配置8款,打印机基本配置2款。建议在有关部门颁布的资产配置标准范围内,适当调高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的标准配置,以更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是建议逐步拓展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目前,批量集中采购只有台式计算机和A4激光打印机,建议待条件成熟后将笔记本电脑、A3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品目逐步纳入批量采购的执行范围。
四是建议有关部门强化对供应商履约的监管。从目前执行情况看,个别中标供应商存在延迟送货时间、中标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等问题,影响了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就此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强化对供应商履约的监管,提高供应商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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