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远:着重透明共享 统一推进电子化
目前,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基础建设落后,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缺少规范,各地实施电子政府采购的情况差异较大,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滞后、信息披露渠道少、范围窄,各地之间政府采购信息资源不能有效共享,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政府采购建设。
现状:发展不平衡
政府采购网络建设共享程度较低。目前,我国各省、直辖市和部分发达地市都拥有自己的政府采购网站和政府网络采购平台,但网站管理混乱,功能不甚明确,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突出,采购平台之间缺乏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程度较低,造成一定程度采购资源浪费。
政府采购网络建设地区发展不均衡。政府采购信息化在我国已经获得了普遍的共识,但受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改革力度不够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很多地区还是存在电子政务发展不到位、应用水平不高等问题,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特别是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差异明显,发展水平不均衡。而且政府采购网络建设网站内容差异大。有的网站设计简陋,只有一般的招标信息,有的网站内容丰富。
电子政府采购法制建设不健全。目前,我国还没有电子政府采购方面的整体立法,立法的滞后成为影响电子政府采购网络建设的瓶颈,影响了电子政府采购建设和发展。同时,在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还有电子签名、电子文件、数据保护和身份认证等一系列问题。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范围仍需拓宽。信息披露是招标项目走向透明的重要前提,采购信息直接影响到采购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是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环节。虽然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操作中,信息发布仍存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缺少规范、信息披露渠道少、范围窄,信息发布公开度不够、发布内容不全面、发布时间短、发布主体规格低等不规范问题,增加了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的困难。
统一标准 加快电子化进程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规章,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是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的前提,政府采购发展有赖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和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的扩大。因此,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需要,制定科学规范的采购制度、规章和标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快速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同时,引导企业按照政府电子采购的标准进行规范化采购和信息化建设,从而促进整个市场的规范发展,真正发挥政府采购的功能。
加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一是由政府投资搭建一个集信息发布系统、电子招标系统、电子订货系统、电子合同系统、电子支付系统、供应商注册系统等组成的政府采购信息处理系统,为大规模网络采购的发展做好准备。二是信息系统统一开发、统一管理。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尽管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模式不同,但统一和集中管理是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因此,电子政府采购系统应由财政部门统一开发建设,国家只设一个交易平台,中央和地方都在这个平台上操作。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基础数据库。要建立科学、权威的评审市场数据库、用户信息库、合同管理数据库、专家数据库等,对相关数据库进行统一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为数据库所涉及的众多信息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同时,通过业务信息系统整合有关政府采购信息资源,最终实现预算、采购、支付、统计等信息的有机统一。
加强电子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规范和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健康发展。一是修改和完善传统法律法规,使之适应电子化相关要求,引导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发展方向,并以此保障其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尽快出台电子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电子采购流程,使电子化交易行为合法化。三是明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使用电子技术的几个关键问题,如明确电子采购程序、电子采购文件、电子采购安全标准、冲突的解决方法以及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等。
推进电子政府采购人才建设,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任何一个新兴系统工程的建立,都需要专业人才将理念转化为现实。政府采购系统是一个基于信息技术的大型网络工程,离开专业人才几乎无法进行任何实际意义上的发展。政府网络采购系统建立后,更需要有专业的运营机构和维护队伍。因此,要培养专门的人才来满足政府采购信息建设需要,积极开展专业人才的储备和培训,为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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