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考核让专家更专
据悉,广东省财政厅将推出多项措施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体系,除严格执行专家入库审查、加大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力度等制度外,还将建立评审专家年度考核制度、专家评审质量反馈制度等。广东考核评审专家无疑是一个好办法。长期以来,各地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一直受到"专家不专"的影响,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评审质量,建立评审专家考核制度是实现评审专家职业化的有效方法,是一种有益的创新尝试,它能够从根本上提高评审专家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自身素质,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2012年是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的第十年。十年来,我国政府采购专业化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财政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纳入专家库管理的评审专家共有23万多人,这个"智囊团"为我国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然而,拥有如此数目的评审专家,仍能听到"评审专家不足"的声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评审专家不专、评审专家责任心不强、高精尖行业专家稀缺。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广东给出了一个好的答案,考评思路能够提高评审专家的整体水平。
据了解,广东省财政厅将构建评审专家考核题库,要求参加考核的专家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未通过考核的专家将被暂时冻结评审资格。此外,还将制作由出勤、评审水平等一系列内容组成的专家评审反馈表,由代理机构填写并对专家评审质量进行评价和反馈……这些举措为激励高水平评审专家、淘汰不合格评审专家奠定了基础。
此外,在今年年初财政部公布的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充实评审专家数量,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行为"被包含在第四个要点"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里。现场监管固然重要,不过治标不治本,评审专家考核机制将监管重点前伸后延,更全面、立体、有效。
事实上,广东并非建立评审专家考核机制的"独一家",山西、天津、青岛、杭州、淮安等省市也早已出台了相关制度和办法,而且针对政府采购相关方分别建立细分的监督考核机制已成为业界共识。
评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重要一环,专家评审意见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随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要求不断深化,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不妨借鉴上述省市的做法,通过建立评审专家考核机制来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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