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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优势是批量集采的根基

作者:张国栋 发布于:2012-09-03 08: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实行近十年的协议供货,在方便采购人、提高采购效率和节约采购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集中暴露出了价高质次、采购人任意选择高配置机型、变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选择带有明显倾向性,甚至产生腐败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敏感话题,成为当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矛盾焦点。协议供货之困,已经成为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的一个"瓶颈"。本文结合最近遇到的一个案例,谈谈对此问题的看法。

  案例:优质低价采购3000台空调

  近期,某高校在新校区建设中,通过分类和归集,将行政办公楼、教工楼和学生宿舍等不同建筑所需的壁挂式冷暖型空调采购需求集中起来,累计需采购近3000台1.5匹定频空调。由于空调批量较大、标的额较高,而且在采购人前期市场调研过程中发现,其较中意的几款空调协议供货价与市场价相差极其有限,不是非常适合采用协议供货的方式,故该高校决定委托江苏省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文件制作过程中,在研究供应商资格要求时,就如何设定投标供应商范围犯了难。众所周知,采购文件是采购项目成功实施的前提,采购文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采购项目实施的顺利与否,而采购文件的资格性条款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对有效降低采购文件的质疑投诉显得犹为关键。就本项目而言,由于所需的空调规格属于市场中最为普通和成熟的类别,具备此类空调生产能力的厂家非常之多,单就一个独立项目完全放开,让所有厂家均来参加,在实际操作上,特别是在评审环节,将面临许多困难;而按照采购人最初的设想,将采购范围只限定在他们前期调研的三个主流品牌,又将会因明显排他倾向而面临违规风险。经过与采购人多次沟通,结合装修工期安排较紧张的现实情况,最后决定以当期"江苏省暨南京市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空调协议供货网上公开招标中标结果"为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范围,既充分利用空调协议供货作为第一道"过滤网",提升了参加投标空调的质量和服务保障,又保证了相当程度的竞争性和选择余地,从而达到好中选优,进一步压缩价格水分和提高采购效益的目标。

  经过招标评标,某知名品牌空调的一款机型以单价2150元中标,而该款空调当时的市场零售价为3400多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最高限价为3300元,相比协议供货,每台便宜1150元。除了价格便宜了30%以上,该款机型还在制冷能效比、电辅热、风速噪声等许多方面优于同类产品,并且有实力雄厚的服务保障团队作支撑。采购人和现场评委都对这个采购结果表示惊喜,称能以如此之低的价格,采购到品牌响、质量好、服务优的产品,在以前是很难想象的,通过两阶段招标真正实现了政府采购效益与效率"双赢"的理想目标。

  分析:批量集中采购威力巨大

  上述案例中的项目操作方式,虽然还不能称为完全意义上的批量集中采购,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空调批量集中采购的一次"试水"。

  根据财政部《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财办库[2012]5号),对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明确指出:"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逐步扩大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适时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将改革推广到省级单位。" 因此,地方上将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完全符合中央的政府采购发展方向。

  批量集中采购是指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一种采购模式。这种做法,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价格,有利于扩大释放政府采购的正能量,有利于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便于对预算编制、标准配置、招标程序和合同履约等采购环节的统一监管。

  通过刚才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针对一些适合批量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品目,结合工作实际,可在确定统一配置标准和预算金额的基础上,在省级范围内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上,既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这种采购模式势必会逐步取代协议供货成为未来集中采购的发展趋势。

  未来:做好准备 推进批量集中采购

  而要做好集中采购的一个工作重心从协议供货向批量集中采购的转移,应着重注意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采购人的理解和认识。采购人对批量集中采购新模式,肯定需要经过一个认识、了解和掌握的过程,特别是在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初期阶段,采购人的接受和适应程度必然会有所差别。因此,可通过集中培训、上门走访、发放手册等各种形式,加强对采购人的宣传,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解决协议供货价格虚高的角度,让采购人真正明白推行批量集中采购的意义所在,努力做通采购人的思想工作。

  继续增进协作配合,努力实现与监管部门的一盘棋运作。要顺利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工作,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促进。采购监管部门负责批量集中采购政策的制定、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批和采购品目的确定,集中采购机构则负责政策的具体落实,按照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并积极参加采购结果的履约检查。只有齐心协力,层层负责,才能为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打下良好的运行基础。

  积极完善采购预算编制,着力提升采购的源头规范水准。批量集中采购的项目需求来源于采购预算计划的归集,而预算科目是否准确,采购标准是否统一,采购项目是否明晰,采购时间是否合理等都将直接影响到采购结果的质量与水平。只有从源头上不断增强采购预算的科学性,提高采购预算的计划性,才能有效保障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行。

  不断加强基础调研,确定统一配置和预算标准。采购未动,标准先行,要着力研究构建政府采购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和完善批量集中采购标准化进程。为此,需借助相关技术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力量,合理制定产品需求标准与资产配置标准;组建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代表等在内的标准配置小组,定期更新配置标准;同时,严格执行相关的办公设备资产购置费预算标准和配置标准,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协同。

  借力供应商,建立政府采购的虚拟"公物仓"。可借助于各中标供应商现有的物流网络和仓储优势,建立政府采购虚拟"公物仓"。根据采购人提出的申请,按照规范程序,从"公物仓"中将实物配发给采购人。供应商则依据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

  加强优势互补,促进批量集中采购与协议供货的协调共同发展。批量采购目前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制度设计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和完善,且不是所有通用的政府采购品目都具有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特点,因此,协议供货将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与批量采购共存,一并在政府采购舞台上发挥各自的作用。对于采购人已纳入预算管理的采购项目,可通过定期汇总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形成规模效应,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既可避免重复的评审程序,又可进一步压缩价格水分,提高采购效益和效率;而对于临时、急需的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仍可执行协议供货的相关规定,继续有效发挥"采购效率高、采购成本低、周期短、供货快"的特点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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