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操作应追求程序规范与细节完美
政府采购工作在操作程序方面有比较强的规律性,但每个项目在细节上又各有特点。要想使每个项目都做到位,不出现纰漏,实现程序规范与细节完美的有机统一和融合非常重要。
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程序由很多细节组成。从业人员要想将干好事的愿望变成干成事的现实,必须把工作做细。再宏伟的愿望、再重要的项目,如果不抓细节,那也只能是海市蜃楼或水中圆月。
因此,在法律法规和操作层面的制度规范基本具备的情况下,不折不扣地按规章条款执行就是关键。例如一个公开招标项目,如果评标委员会随意改变游戏规则,项目负责人却视而不见,其结果肯定是政府采购为此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细节的实质是什么?细节是一种习惯、是一份积累,也是一种眼光和一种智慧。只有保持这样的工作状态,才能注意到问题的细节,才能做到为使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而去思考细节。
例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由于相关各方就细节问题缺少必要的交流,采购结果时常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解决的办法是充分考虑评审细节--投标文件中产品的宣传资料是否和投标文件清单相吻合,因为宣传资料是对某一产品性能的细致描述,具有直观、贴切等特点,清单中的内容则可能来自招标文件拷贝,如果只参照清单内容评审,就有可能会出现偏差。
细节关系政府采购的方方面面。例如一个项目有近20家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要花掉很长的时间,采购中心操作人员应该把握时机,发挥评审专家的积极性,先采取分散审查、交叉审定、现场对质的方法,再把招标文件的资质要约变成一份份准确无误的表单发放给评审专家,并对现场专家表现出的每一个细节做好记录,这样便可以在两个小时内审查完所有投标人的资质。
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一切细节当作大事去做,目的在于把小事做细、做全面,真正做到细致严谨。比如很简单的投标供应商签到表的设计,除了投标项目代号、投标人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外,对投标人签到时间(精确到小时和分钟)与顺序也应慎重考虑。
再联系到政府采购工作实际,需求核对、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核、回避审查、资格和技术符合性审查、评分核对、表单设计等环节,看起来微小简单,却对采购任务能否顺利完成有着重要作用。
对政府采购工作来说,事无大小,简单不等于容易,复杂不等于不可完成,业界应积极倡导花大力气做好小事情,把小事做细,任何一个细节被忽略都有可能导致项目采购不能按时完成。如果每个人在平时的工作中都能注重细节,严格要求自己,对每一件事都能深思熟虑,这种用心工作的作风必将使采购中心这个集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进而促进政府采购持续发展,开创崭新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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