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综合措施 打击虚假应标
政府采购招投标是以书面评审为基本规则,完全要靠供应商自己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这样就会有供应商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后作为自己产品的技术参数,这就为"虚假应标"提供了便利条件。要打击虚假应标,需要采取多项措施。
虚假应标严重影响采购成效
案例:2011年1月,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组织实施了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自动检测系统改造项目的采购活动,这是一个业务专业性非常强的特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其中涉及到很多的专业技术参数,如臭氧发生器输出臭氧浓度范围、样气流量及响应时间等,在项目开标过程中,有一家来自广东省深圳市的公司对该项目所有的技术参数均进行了响应,证明自己是完全满足采购人的技术需求的,并且该公司的报价也是所有投标人中最为优惠的,故经过项目评审小组评定并报经项目领导监督小组确认后确定其为该项目的预中标单位,又经过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单位提出异议后正式确定其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在镇江市采购中心见证下采购人与其签署了该项目的采购合同。但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货物进行验收时,发现该公司设备的好几个重要技术参数都无法达到采购时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该公司希望采购人能够通融一下也被采购人所拒绝,最终认定其投标文件为虚假应标。虽然最终对该公司进行了退货处理,并没收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且处以三年内不得参与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的处罚,但由于这个虚假应标事件的影响,从定标到签订合同再到供货,已经经过了很长的时间了,采购人的项目进度已经被严重耽误,影响了其工作的正常开展。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政府采购不容虚假应标。
健全规则 打击虚假应标
加大对虚假应标的处罚力度
首先不仅仅是没收履约保证金,还可以再额外增加处罚的金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家存在价格欺诈时,应以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为基数赔付一倍。政府采购也可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参照借鉴过来,在保证金没收的基础上处以与中标标的相同的金额或中标标的金额一定百分比(至少应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罚款,让想"造假"的供应商望而却步。
另外,限制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地政府采购的力度也不足以震慑造假者,正所谓"东边不亮西边亮",一个城市政府采购业务的流失也许并不足以让"造假"供应商感到害怕。所以应当建立"造假"处罚全省联动甚至全国联动的机制,供应商如果在任何一个城市虚假应标,那处罚就是禁止其参与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所有的政府采购。处罚地域范围的扩大将使其三思而后行。
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应更完备
当前的招标项目很多都是要供应商书面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完全要靠供应商自己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这样就会有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来简单复制后作为自己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不需要任何证明资料,这就为"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需要做的就是要其证明自己所提供的技术参数能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当然不能单靠供应商的一家之言,需要其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对其所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用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来说明供应商技术参数的真实情况,以此来验证其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这样的一种制约,就能够相应减少"造假"现象出现的频率。
加强对验收环节的监督
验收环节的监督在政府采购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人认为,供应商投标时进行虚假应标,那等到交货的时候就露馅儿了,"造假"还有什么意义呢?但其实想"造假"的供应商都有着自己的小算盘:他们是希望通过虚假应标先拿下这个标,然后通过后期做工作让采购人去更改自己的技术参数需求。有些采购单位经办人为了项目的进度,也怕领导批评其办事不力,又感觉更改也不是很大,往往就睁只眼闭着眼地答应供应商的请求,主动降低验收门槛,放宽技术参数要求。也有的采购单位经办人验收不严甚至根本不验收,自然无法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这样的情况当然令供应商有空子可钻。
因此严把项目验收关很重要。由于验收主要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就要加强对他们的宣传与引导,增强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验收意识,要不怕耽误时间不怕得罪人地去严格把关,做好"把门人",集采机构也要加强项目验收的监督,尽可能参与现场验收,辅助采购人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造假者"。
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和管理
政府采购评审环节决定了采购的最终结果,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评审专家的问题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审专家的业务水平、自身素质直接关系到采购项目的成效。现实中的产品门类和相关专业知识、学科的划分越来越精细,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对于评审专家的分类细化与其并不同步,因此,在采购活动中,有的评审专家到达评标现场后才发现:其所评的产品与其学习和从事的专业并非精准对应,而只是相关或者近似。
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还存在这样一种现状,那就是退休多年的评审专家参与评标多,而他们对于目前的市场前沿产品和技术并不了解,因此,"专家不专"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就要加强对评审专家的业务培训,组织不同行业的评委进行该行业的业务培训,不仅仅是专业知识的培训,还要有对产品市场的培训,让评审专家们在拥有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可以多了解市场前沿产品和技术,比如某项技术参数在该行业里只有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三家供应商能够达到,那么D公司如果来投标,进行虚假应标时评审专家自然就能够判断出来了。
此外,还要细化评审专家的业务分类,门类越细致越好,调整越及时越好,这样在抽取专家时就可以更准确地找到最了解该设备的评审专家,从而发挥出细化评审专家库的优势,更好地"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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