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中小企业 促进技术创新
英国十分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通常政府采购通过扮演领先用户的角色来创造一个新的市场需求并推动创新,如促进环境友好型建筑技术的发展,通过公务车采购来支持节能环保汽车的发展。在这些方面,政府采购能够有效影响到企业资本投资决策、技术创新以及人力资源培训等。英国重视中小企业的长远效应,通过推行各种举措,积极为其创造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平台,并不断激励企业技术的创新。
消除壁垒 扶持中小企业
在英国,政府十分注重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市场中,这不仅是基于公平的考虑,更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考虑。目前,英国有480多万家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9%,其提供的就业岗位占私营企业就业岗位数的60%,营业额占52%,但长期以来,英国中小企业直接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所占比例仅约6.5%。为有效改变这一情况,中央政府设定了一个战略目标,即希望把中央层面25%的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为此,英国政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以消除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壁垒。
10万英镑以下项目免资格预审
英国政府近年来积极采取简化投标资格预审程序、在网上统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等措施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并通过"小企业研究计划"(SBRI)支持中小企业来获得公共采购合同。
2011年,英国内阁办公室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发布首份调查报告,报告揭示了英国政府采购在电子采购、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报告公布的23起案例中,有不少中小企业抱怨参与政府采购需准备繁冗的资格审查文件。
之前,采购人会在遵循法规的情况下,进行一项资格预审问卷调查,他们可以把这个资格预审的问卷发给供应商,如果供应商想参加投标的话,需要把这个问卷填写完,再反馈给采购方。但现在中央政府认为这样的一种问卷已不是必要的,因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完成这种问卷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同时还要与中央政府的不同部门去接触,也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情。
政府于是决定停止这种问卷的使用,免除资格预审程序,以减轻中小企业繁冗的项目文件准备负担,特别是针对门槛值小于10万英镑的合同已经废除了使用这个问卷的规定。
截至2011年底,在英国17个中央政府部门中,已有14个部门取消了10万英镑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程序。2012年,所有中央政府部门都将取消该程序。英国内阁办公室表示,将会继续调查报告中涉及的问题,此后每3个月发布一次相关情况的反馈。未来改革的方向是要进一步减少这种层层关卡的官僚主义,尽可能减少投标方的成本和负担。
此外,英国政府2011年还通过网络向中小企业提供了名为"赢得合同"的免费培训课程,引导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
拆分采购合同
在政府采购中,往往大型公司比较容易竞得合同。在英国,为了确保中小企业的参与,政府可以要求中标企业要对当地的中小企业进行分包(Sub-contract),以使政府采购与当地供应链发展相兼容。合同拆分就是把一些采购价值大的大宗合同,比如说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拆分成小份额的合同。
实际上,这种合同分拆或分包的要求在欧盟的2004/18/EC指令关于公共工程许可的第60条以及2009/81/EC指令中关于国防和安全采购的第21条,就有明确要求。
在英国曼切斯特地区,研究发现,通过合同分包方式,每一个英镑的政府采购花费,约有43%的金额会通过产业链、供应链传导最终落到当地的中小供应商身上。小型公司可以存在于大型公司的供应链中,大型公司也可以投资到小型公司。
举例来说,英国举办2012年伦敦奥运会需要采购的项目涵盖广泛,从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制造到创意产业、一般商品等,采购金额近百亿英镑。英国政府强调,不仅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有机会,也要保障中小企业有同样的机会。除了来自两大官方机构的直接合约,还有不少大公司得到大专案的合约后,派生出许多新的供应链需求。
推动电子化采购
采购方式的创新能大大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事实上,一些创新的采购工具已经在政府部门得到了应用。电子化采购(E-procurement)能够极大地简化采购程序、减少浪费和通过鼓励更为广泛的竞争来提高采购效率、实现更好的采购结果,电子化采购也使得采购过程更为透明,有利于广大中小企业参与进来。
通过启用电子化招标采购,供应商可以进行网上竞标,透明、简化、快捷的电子采购方式产生的价格优势,能节省项目投资成本和花费的5%~25%。商务办公室执行机构(OGC Buying Solutions)发起的电子化采购市场,通过网站和网上系统操作整个采购过程,极大地方便了采购机构和供应商的联系和交易;类似借记卡的采购卡的启用为快速进行低额度交易提供了便捷方式;已建立的政府采购供应网站则使中小企业投标低于10万英镑的政府采购合同更加便利了。
在上述措施的综合作用下,2011年,英国公共采购花在中小企业这方面的资金已经增加了一倍,达到了13.8%左右,这既包括直接的合同授予,也包括间接地通过供应链合同分包方式获得的业务。中小企业表示他们已经看到情况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获得政府的一些合同。
激励企业技术创新 实现创新和效率共赢
一直以来,人们存在着一种偏见,认为与采购传统的或已经被验证成熟的产品和方案相比,采购创新产品要冒更大的风险,而且花费也会更多,认为在节约公共采购支出与采购创新产品之间是存在矛盾的。
伦敦交通局表示:"目前对于公共部门来说,还缺乏将公共采购作为创新支持手段的充分激励。公共部门的买家没有充分的激励来采购创新产品。通常情况下,他们的工作重点是节约开支或者说是用更少的花费采购来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而创新,是可以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有效方式,然而这种关系并非显式的,并与短期节约开支的目标存在一定冲突。"
采购创新产品使政府服务更高效
英国曼彻斯特创新研究学院(The Manchester Institute of Innovation Research)支持公共采购来刺激创新的理由是,通过积极采购创新产品和方案从长远来看使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变得更为高效。他们认为,"目前的紧缩预算可能违背这一原则,因为作为创新产品其初始成本往往高于一个已有的、成熟的产品或服务,然后,也可能恰恰就因为这一点,就忽视了基于全生命周期成本(长期成本效益)的效率改进"。
三种手段激励创新 有利有弊
政府采购对技术创新的作用非常显著。一是政府采购为技术创新创造了一个市场,对技术创新起着需求拉动作用,并在全社会技术的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政府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创新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初期存在的市场失灵;二是政府采购通过对拟定采购物品的性能规格进行明确要求,或对不确定的创新方案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可对技术创新发挥宏观引导作用,政府可以根据国情和国家技术跨越战略选择需重点发展的技术项目;三是政府采购市场可以充当技术创新产品的实验场,对技术创新起着重要的风险分担作用。
目前,英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手段主要包括"前商业化采购政策"、"小型企业创新计划"和"远期采购合约方式"三种方式。
手段一 前商业化采购政策
(Pre-commercial Procurement of Innovation,PPI)
此种方式是指在商品还尚未进入生产或大规模商业化之前,公共采购部门即与供应商签订远期合约,约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和成本条款来供应商品或服务。
这种采购方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方案探索阶段,在此阶段可能会邀请6~7家供应商进入;第二阶段是产品定型和试生产阶段;第三阶段为应用测试阶段。随着阶段的推进,根据评估情况,供应商的数量可以逐步减少,但在第三阶段,至少应保留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以保持未来市场的竞争性。
很显然,PPI方式面临的风险会比较高,不仅有来自技术方面(即技术能否成功转化和被应用)的风险,也有来自非技术方面的风险(如成本估测的不确定性风险),解决的方向是建立一种机制尽可能地让采购方和供应商共同分担这种创新风险和收益。
手段二 小型企业创新计划
(Small Business Research Initiative,SBRI)
SBRI 是关于支持企业开展创意和新技术开发的一项公开竞争性计划,它为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与商业界提供了一个快速、简捷的合作通道,它可以形成供应商与政府采购部门之间的全额购买交易,对中小企业、创业企业在产品研发的阶段获得关键性的资金支持尤其有帮助。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在此过程中扮演了领先用户(lead customer)的角色,并在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过程中提出重要的指引和要求。
SBRI通常包括两个步骤,即前期的方案论证研究和后期的具体产品和技术研发,这两个阶段政府采购部门都对参与企业分别给予资金补偿。
SBRI最终会形成商业化的产品和服务。通过此计划产生的创新产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由公司持有,同时执行采购的政府部门也可以保留一定的使用权利。
该计划通过较大范围地动员企业,让这些企业之间相互竞争,为公共部门的某些具体需求研发提出创新解决方案,通过综合评判,最后从企业的各种设计中择优采购产品和创新解决方案。SBRI使公共部门在产品或技术方案开发的初始阶段就与供应商紧密接洽,通过合作共同确定创新路线和产品开发的总体方向。
对于政府采购部门来说,通过SBRI模式可以广泛地与企业界就具体需求开发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这种方案有利于从整体、长效的角度来降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成本,从而更好地实现采购的"物有所值"。同时,在此过程中,通过成效评估、以结果为导向来分阶段地进行采购支付,也有效控制和降低了公共部门在采购创新产品和技术中面临的风险。
事实上,政府在采购创新产品、技术和具体解决方案时并非不考虑采购成本,只不过是不局限于即期,而是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来对高技术产品的成本和收益进行量化,使决策更加科学,从而能够更好地实现物有所值。
而对于企业来说,SBRI为其提供了一个与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接触的良好市场机会,以展示企业的创新技术和设计方案。在最后阶段成功获得采购合同的企业将得到全成本的补偿,企业还可同时保留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
手段三 远期采购合约方式
(Forward Commitment Procurement,FCP)
远期采购合约方式(有点类似于我国的订购方式)为处于研发中的创新产品提供购买承诺,即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以某一成本来采购符合一定绩效要求的产品。这种方式更注重的是基于未来特定目标的产出和绩效,而非基于眼前的需要。它可以有效解决政府要采购某种市场上尚不存在或者成本过高的产品的难题。
在这种方式下,实施政府采购部门和公共机构在采购之前就积极地与市场中的企业去互动,让他们更加清晰地知道采购过程中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标准和条件,以及最终合同授予的具体标准和条件。但采购过程一旦开始,每个参与者所面对的都将是一个平等的竞技场,所有投标都会依照相关标准客观地被评估,不再考虑其他的外在因素、附加条件和政治因素,等等。
远期采购合约方式的实施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确定采购需求--发布需要解决具体问题的公共采购需求;市场接洽--在项目早期阶段就积极地与市场潜在的供应商接触,告知需求,获得反馈,培育不同的供应链;采购实施--对最优的方案签订最终正式采购合同。
延伸阅读
远期采购合约应用案例
【案例一】 英国皇家管理署(HMPS:HM Prison Service)从2007年使用FCP方式采购一种新型环保床垫和枕头。在此之前,HMPS每年要购买大约6万张床垫和相应的枕头,使用后其中有4万张要进行废旧处理,以往这些旧床垫大多数被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其余的则被分类为危险废弃物,需要支付较高的处理成本。对此,HMPS表示他们希望采购零废物化的监狱床垫,但当时市场上并不存在这种产品。为此通过采用FCP的方式,在向市场明确发布了这种需求后,市场多个投标商从多种途径研发,最后遴选出了一种新型的床垫面罩从而使得床垫得以循环使用,并由此成功地创造出了一个新的供应链,HMPS最终成功采购到了他们需要的产品,而且从产品全周期来计算,至少带来了500万英镑的成本节约。
【案例二】 罗瑟勒姆(英格兰约克郡的城市)国民保健信托基金(The Rotherham Foundation NHS Trust)对病房的高效照明系统的采购。在工贸部(BIS)及卫生部(the Department of Health)的资助下,该机构表示希望采购到高效节能、智能化的病房照明产品,既能节约碳排放又能给病员和医务人员提供愉悦、健康的照明服务。通过FCP方式,采购方有效整合了电子、传感、光电等市场供应链,最终市场投标主体开发出来了一种基于生物动力学的智能照明产品。它可以根据病人知觉状况来调控灯光照明状况,这样预计带来30%的能源节约和88%的维护成本节约。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了最后采购阶段,2011年已经在罗瑟勒姆医院安装试用了展品。
【案例三】 英国对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系统的采购。政府并没有对显示屏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路线提出要求,而是鼓励各家企业分别提出设计思路和具体方案,再从企业的各种创新方案中择优选用。这样保证了设计的多样性,也保证政府能够获得最好的产品。政府会分阶段地对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降低其创新风险,但只有最终中标企业才会得到完全成本补偿并获得盈利。这种采购方式有效激励了企业界对这一领域的研发投入和创新活动,从而使得英国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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