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采购从意识抓起
2012年12月27日,深圳大运会审计结果公布。审计结果反映出了深圳大运会政府采购不同环节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执行方面,部分项目经费支出控制不严,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和标准支出等现象,累计金额1274.14万元;个别项目未按预算执行,有的直到赛后才启动。如交通监控设施清洗刷新项目申请经费500万元,到2012年5月才进行招投标;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大运会非工程类采购项目共1450个,其中有62个项目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金额共计1132.18万元。
工程建设方面,大运中心项目部分前期费用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金额合计314.29万元。审计还发现,大运中心主体育场钢结构工程原设计铸管工艺因在施工过程中无法实现,调整工艺后增加投资2000万元;部分钢铰支座通过设计复核后进行强化处理,增加返工、窝工费用544万元。目前,有关部门已经介入并对涉事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大运会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项目执行、合同履约等不同环节都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其原因值得深思。如果个别环节、个别项目出现问题,我们可以归之为偶然现象,但是数量较大的项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就值得我们审视它背后深藏的原因了。深圳大运会采购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虽然出现在政府采购的不同环节,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的相关法律规定,但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没有依法、依规采购。
个别的违法违规行为不难纠正,但建立规范采购的意识却并非易事。古人云,欲修其身,先正其心。如果没有规范意识和规范之心,即使纠正了不规范的行为,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采购的规范问题。政府采购要做到规范采购,必须培养参与者的规范采购意识。
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的参与者应自觉培养自身的规范采购意识。没有一个人愿意受到党纪和国法的严惩,这是毫无疑问的。避免走向违法违规的深渊,首先要做的就是抵制诱惑、规范采购。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应大力培养采购人的规范意识,作为政府采购参与者的采购人代表应当自觉树立规范意识,在使用每一笔政府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都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来要求自己。惟有如此,规范采购才能得到有效落实;也只有这样,面对相关活动组织完之后的审计监督,才能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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