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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年会获奖论文:规范权力运行 实施全区联动采购

作者:张立德 杜强 李喜洲 发布于:2013-02-01 10:2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追述与思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政府采购联动项目签约及授牌仪式现场。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3/02/26757_201302011027211WMaB.jp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联动项目签约及授牌仪式现场。

  新疆政府采购已由初创阶段步入全面发展时期。全区采购规模从2000年的3.1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37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4.4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采购规模由2000年的1.37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9.53亿元,同比增长13倍多,累计节约资金11.17亿元。新疆还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各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出14项权力事项,对其薄弱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形成了《政府采购权力运行规程》。新疆的全区联动采购工作也日渐成熟,成效明显。

  制度改革纵深发展

  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十年来,新疆政府采购规模由小到大、由点到面,制度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创新,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源头治腐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已覆盖自治区所有县级政府采购单位,机构建设不断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为改革发展奠定了基础。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区县级以上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为374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人员170人。政府采购无论在制度建设、行为规范,还是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策功能、促进产业政策落实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加强制度建设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之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就批转了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从根本上确立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依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各地州、市政府采购部门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在执行中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执行机制和采购模式创新,公开政府采购各环节工作运行规程,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监督机制逐步健全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提升政府采购整体管理水平的关键点。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调整、发布采购目录,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集采人员的培训和具体采购招标业务以及政策功能、公共服务职能发挥等;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强化监控手段,安装开标、评标现场监控系统,对重点环节实施监控,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强化外部监督,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职能,形成综合监督和行业监督联动的协作机制;建立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人员为特邀监督员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形成了社会监督、公众了解、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

  操作程序日益规范

  为达到规范操作的目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新疆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各环节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梳理出14项权力事项,对其薄弱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形成了《政府采购权力运行规程》,经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印发执行。

  和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在完善程序、规范操作以及对县级采购人员培训内容和形式方面不断创新;乌鲁木齐市率先应用推广电子化采购公务车定点加油;自治区本级2010年正式启动了"流水式"作业方式操作运行规程,按采购环节由不同的人员履行权限,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并取得显著成效。

  政策功能充分发挥

  政府采购由初始较为单一的效益和源头治腐功能转变为宏观调控政策功能,丰富了财政调控的方式和手段,已在国家经济社会的多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并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消费支出的购买者,运用调控手段支持和促进产业政策的落实。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促进节能环保方面先后制定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制度;颁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预留采购份额、给予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信用担保等举措扎实推进,利用政府采购手段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环境日益成熟。

  全区各地、各部门在采购工作中,认真落实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大力推行优先采购政策,积极购买国货,以支持和促进国家政策目标的实现。在汽车、IT类产品等项目采购中,通过细化采购文件与评分细则,对国内节能环保及中小企业相关产品给予积极支持,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为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和财政部指定媒体及时发布采购信息、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时间、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同时应用电子显示大屏,将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地以滚动方式告知采购人和供应商,强化了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的时效性,提高了公开度、透明度,促进了信息的规范化管理。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推进,新疆集中采购的优势逐步显现,集采机构的执行主体作用也在加强,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由成立时暂编10人事业单位,随着机构设立情况的变化,现定编为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7名。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采人员培训等。

  社会认可逐渐提高

  政府采购大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了明显社会成效,在社会中逐步得到认可。依法采购的意识明显加强,政策逐步健全,具体操作程序日益完善,违规行为逐步减少,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理解和认可度在逐步提升。

  联动采购服务全区

  十年来,新疆政府采购坚持服务于财政支出改革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政策研究、优化流程、规范操作,以推进联动采购和提供业务指导为重点,按照构建政府采购大市场的总体设想,建立区域共享机制,有效地提升了政府采购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细化采购环节管理

  细化管理、夯实基础是政府采购规范化操作的基石。新疆政府采购工作以财政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抓好重大项目采购为切入点,通过对通用产品、财政支出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精细化采购,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2009年全区24个县级中医院基本诊疗设备、2010年大功率覆盖广电设备和"西新工程"以及2011年自治区"双语"教学设备等社会民生项目的组织实施,既突出了社会民生效益,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为扎实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新疆把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招标范本作为推进精细化管理的工作重点。一是由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牵头,各地、州、市参与共同商议细化招标文件的制作。二是加强政策研究并借鉴内地省市有益实践提出框架性论证方案。三是细化招标项目内容,规范制作格式,使全区集采机构在招标文件的制作上有统一标准可循。

  建立区域共享机制

  在对全自治区资源分布和共享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新疆于2010年初正式启动公务车定点保险、公务车采购和公务车维修试点项目,试点范围以自治区本级为中心,以南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喀什地区和北疆伊犁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为支点,共同建立区域联动采购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为进一步扩大联动供货品目,2010年7月又将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纳入了区域共享项目。目前,联动范围已扩大到15个地、州、市,基本达到了全覆盖,初步建立起在分级管理框架下的区域联动工作机制。

  联动采购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务车采购车辆价格平均折扣率由联动前的2.4%提高到联动后的5.1%,同比增幅112.5%;公务车定点维修零配件和工时费价格折扣率同比增幅100%;轮胎定点服务价格平均折扣率由9%提升到12.2%,同比增幅35.5%;办公自动化2011年度供货价格,在市场实际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平均降幅为8.31%,参与联动的地、州、市积极性逐年提高,采购成本逐年下降,初步实现了资源整合后提升节支率的目的。

  强化市场价格监控

  为使联动采购在市场运行中更加规范、有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区域联动资源共享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使执行部门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有了制度依据。为加强协议对接、统一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按照联动原则和操作规程,由自治区本级代表15个地、州、市与协议供货商签署总协议,各地、州、市与当地经销商签署分协议,在运行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指导,进而促进区域联动工作的发展。

  按现行管理体制,在分级管理框架下,联动单位共同制定了加强政府采购市场监控和后续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各联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项目,按操作规程选择性价比最佳产品和服务;严格履行管理和检查制度,联动单位共同对协议供货经销商的履约情况及服务质量实施监控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加强对供货价格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协议供货价格约定行为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和经济处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共筑监督自律防线

  在操作执行中积极推进制度完善,进而促进执行机制和采购模式创新,公开政府采购各环节工作流程,设置自律保护防线,要求采购人、集采机构、评标专家在参与采购项目时必须先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必须先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以有效增强当事人廉洁自律意识,从制度上规范采购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2010年由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发起,全区各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响应,就"阳光采购、和谐采购,杜绝商业贿赂"等内容共同签署了《"阳光采购"倡议书》,并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暗箱"操作,抑制不正当交易起到了屏障作用。

  深化改革锐意创新

  今后,新疆政府采购工作要在新的起点上坚定前行、推进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府采购发展的突出问题,注重制度建设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深化改革、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努力实现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联系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相关各方当事人的支持,更需要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认识和理解。要在对外宣传、沟通交流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取得社会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首先是集采机构要主动与采购人沟通联系,帮助采购人分析采购计划,分单位、分系统提出科学采购方案,主动上门召开单位座谈会,征求采购方案意见等;其次是集采机构之间要加强联系和协作,在业务上相互学习、互动交流促进规范,进一步完善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工作效率,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共同维护市场有序竞争;最后面对同一个市场和供货渠道时,共同做好整合需求工作,获得更好的产品价格和优质服务。

  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内地省市和自治区内高校的联系和协作,在此基础上建立"产学研"基地对政府采购的课题项目进行研究,更好地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并以实践经验转化理论成果。

  运用舆论力量 推进制度建设

  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改革探索、法律制度建设、执行机制创新和社会公众监督等方面的成果,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加快构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使政策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积极探索推进批量采购、网上竞价、实物配发等政府采购新模式。努力提高执行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服务财政改革、履行预算执行功能、落实政策规定、维护市场有序竞争、保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进一步做好区域联动

  集采机构不能局限于每天的招标采购,要多向协议、定点供货、批量采购发展。在协议供货和区域联动的项目和范围上还要有新突破、新收获,在目前公务车采购、公务车保险、维修定点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实现区本级和15个地州市联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整合需求、联动采购的改革成果,打破地域和部门信息共享屏障,吸引更多的单位加入区域联动,使区域联动变成全疆联动。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摘要、信息等渠道进行反映,共同寻找解决办法,一起为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而努力。

  做好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政府采购政策性强,涉及的学科很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集采机构要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一是集采机构自身的培训,包括典型案例分析与实际操作、标书的制作等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对采购人进行宣传座谈、知识讲解,使其了解并理解支持集采机构的工作。三是对供应商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充分参与到其中。

  注重加强工作调研和问题研究,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吸收和借鉴兄弟省市好的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根据不同层面的培训需求,进一步充实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强化监管 促进廉政建设

  从业人员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依法采购、廉洁自律。同时,要强化监督措施。

  第一,健全分工制衡机制。实行岗位分设,其招标文本编制、开评标和质疑处理等分别由不同部门相互协作完成,形成相互制约机制。第二,完善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强化对重点环节和岗位的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第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及信息技术不断实现政务公开,增强信息发布、招标采购、专家评审等全流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促进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从业人员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和具体业务操作者。加强队伍建设是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的需要,也是推进改革创新的需要,更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需要。

  因此,在队伍建设上要突出抓好学习、实践、创新能力的综合提升,要把集采机构打造成好的团队,每个人既要有自己的专业特点,又要有团队思想、合作精神、协调能力。

  首先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与实际操作促进业务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其次在能力建设上以学习实践为基础,争取做到每个人会做标、能投标、懂经济、会算账,提升组织协作能力;最后在技术层面上有意识地开展理论研讨,为干部提供展现能力的平台,努力营造人才成长的环境,把队伍打造成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队伍。

  加快推进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

  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解决新疆电子化建设水平比较落后的状况。一是解决用户访问系统速度慢,影响产品信息更新、审核和查询问题;二是解决信息维护流程繁琐以及商品信息无法正常使用问题;三是解决对厂家推荐的代理商数量、资质和销售场所审核功能缺失问题。借鉴外省市电子化建设成熟经验,立足新疆实际,提出改造升级或重新开发方案,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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