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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年会获奖论文:七方面入手 推进政采公信力建设

作者:向海峡 发布于:2013-02-22 10:2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图为某大型展会中的<a政府采购展位。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3/02/26757_201302221026301uKUv.jpg">

政府采购被广泛关注,公信力建设至关重要。图为某大型展会中的政府采购展位。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年来,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日益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设也日显重要。政府采购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制度和行为的认同程度,对政府采购运行过程及结果的尊重与信服程度。政府采购公信力是政府采购生命力所在。在政府采购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设需要不断加强。当前,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维护政府采购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的要求更加紧迫。

  准确把握政府采购公信力现状

  我国政府采购事业自立法以来历经十年的发展,在制度建设、透明度建设、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创新、政策功能实现和发挥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政府采购中不良行为、政府采购领域腐败现象还时有发生。极少数官员手握特权,干预采购,收受回扣、收受贿赂,给政府采购公信力造成严重危害;一些供应商不相信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千方百计找关系、找门路,试图影响政府采购结果;部分评审专家存在"专家不专"、素质不高,评审时主观因素严重,徇私舞弊,也损害了政府采购公信力。

  近年发生的"广州格力废标案"、"重庆合川区龙市中学床脆脆事件"、"天价内存条事件"、"黑龙江天价笔记本"、"苏州采购iphone4手机做警务通"、"豪华公车采购"等多起备受争议的"采购门"事件,把政府采购推到了风口浪尖。政府采购正面临着诸如媒体曝出的"高价采购"、串标围标、"潜规则"等一些问题,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给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也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社会公众眼中政府采购的 "负面"名片,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公信力。

  政府采购从业者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设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正确对待影响政府采购公信力的问题和困难。这将直接影响今后政府采购的工作方向和工作举措。面对社会公众的质疑和媒体的批评,广大从业者不能麻木不仁、推诿塞责,也不必无所适从、惊慌失措。

  推进政采公信力建设意义重大

  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设是政府采购工作永恒的主题,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设的重要意义。首先,加强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设是深化政府采购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政府采购制度的必然要求。其次,加强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设是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关注政府采购需求的本质要求。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始终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公众关注政府采购,通过媒体监督政府采购,从而推动和完善政府采购,这正是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之一。再次,加强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设是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无信不立。一个单位、一个行业、一个系统,如果得不到社会普遍信任,就会失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特别是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改革和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理应让纳税人的钱花得更明白、更有效、更公正、更可信。如果失去公信,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发展都会举步维艰。

  抓住关键 建设政采公信力

  政府采购是架构政府与市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桥梁。政府采购当事人涉及各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广大供应商。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设需要政府采购业内人士更多地从自身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改进采购作风、坚持公平公正,廉洁采购,保障民生权益,努力做到制度完善、程序完备、过程透明、制度落实、效果满意,切实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

  坚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我国《政府采购法》立法以来的十年,政府采购制度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取得了辉煌成就, 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要求,还存在明显差距。规范、透明、公开、公正等一系列原则的贯彻和实施,为提高政府公信力作出了很大贡献。但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一直未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一些法律盲区,使一些"灰色交易"有了可乘之机。为此,加强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设,消除政府采购中的不良行为,应在制度和程序上"补漏",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真正建立让广大公众参与监督的机制。着力构建配套衔接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完善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管理等规章制度。

  坚持严格规范和依法采购。严格规范的政府采购行为是提高公众获得公平、公正采购信心的重要因素。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疏漏或瑕疵,虽然可能并没侵害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但也极有可能引起当事人对政府采购是否依法公正的合理怀疑,还有可能迅速转变为社会热点问题,有碍公众对政府采购信任感的建立。要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以电子化推进标准化,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推动采购流程优化和采购效率提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是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核心与基石。政府采购公开是一种自信、一种力量,是树立和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当前,媒体作为第三方力量对政府采购所发挥的监督作用还相当初级,还远不够。通过政府采购公开可以全面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政府采购权力和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在规范和监督下运行、在公众信任的氛围中运行,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采购文件编制过程的公开,以及方式变更审批和进口审核、有关采购政策执行结果的公开化、透明化。要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政府采购市场,充分竞争,高效采购。

  坚持合理价格采购。采购价格是政府采购中最核心的问题,也是最基本、最直观、最活跃和最敏感的因素。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在某些项目上表现得相当严重,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价,"崇洋媚外",采购商品限定"原装进口"门槛的例子也时有发生,部分协议供货产品选配件价格虚高,导致媒体对"天价采购"现象频频曝光。这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声誉、公信力,也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根治天价采购和价格虚高需要多方着手,综合治理。一是要加强集采机构和采购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严审产品选配件价格,杜绝其价格虚高。二是充分竞争,加强透明度建设,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目前来看,采购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公开征求供应商意见是降低价格、保证公平、公正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后要继续探讨全过程透明的模式,通过强化外部监督降低价格。三是实施规模采购,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价格。

  坚持廉洁采购。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虽然是个别的,但对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损害却是致命的。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一定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廉洁采购保公信。要健全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加快研究建立针对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分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及供应商"黑名单"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切实增强采购当事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建立健全监督与处罚并重的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工作,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坚持为民采购。政府采购具有公共性, 百姓的需求就是政府采购的使命,很多涉及公共领域的采购项目,关系着千家万户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采购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用心去做、用事实说话。要坚持为民采购筑公信,通过民生工程采购,使社会公众感受到政府采购的亲和力,增进对公共采购的感情认同。近几年,政府采购在民生项目采购方面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效果,还有应急灾害采购都让社会公众切实感受到政府采购的高效。同时,社会建设的加快,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社会功能。

  首先,要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积极适应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变化,大力推进社会建设领域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其次,适应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扩展政府采购范围,积极推进对包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采购。最后,要适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加快研究政府采购扶持弱势群体、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政策,探索政府采购促进社会发展的有效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的制度优势、政策目标和综合效益,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坚持进行有效的宣传。《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年以来,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从不知道、不了解到逐步知道、熟悉,认知度越来越高。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提升与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法治国家的建设密切相关。加强《政府采购法》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对于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提升离不开整个社会诚信度的提升,要大力加强社会的诚信建设。要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的宣传,让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充分了解,充分认识到政府采购购买正版、保护知识产权等功能。要大力宣扬政府采购中的先进人物、公布政府采购精品工程,不断拓展政府采购的辐射面,增强感染力,扩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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