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十年改革人与事》征文获奖作品:艰辛中品尝不易 汗水中体验快乐

作者:黄 卫 发布于:2013-02-27 09:2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伴随着《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十周年的到来,细细一算,我在政府采购岗位上工作已是第九个年头。基本上见证了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从初创阶段到全面发展阶段的十年改革巨变,亲身经历了政府采购若干重大的改革。既体会到了这项工作的艰辛、品尝到了这项工作的诸多不易,也感受到了付出汗水成功后的欢乐。

  建立健全制度促规范

  十年时间,我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献给了政府采购事业。十年历练,我从意气风发的青年步入了沉稳成熟的中年;十年艰辛,我的满头黑发变成了半边白发。但让我欣喜的是,十年回顾,政府采购事业虽然在艰难中行进,但却成绩斐然,更让人振奋的是,政府采购事业必将在开拓中奋进,必将再创辉煌。

  一上台就被给下马威

  2004年,我走马上任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的前身,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办")主任,上任伊始,就碰上一件棘手的事情,给了我一个下马威。省直一个单位在开标后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不同意评审出的第一名中标,坚持要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并且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此,湖南省财政厅联合湖南省纪委给该单位下了一个限期签订合同的通知,没想到,该单位反而把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纪委告到了省人大和省政府,并且说,政府采购办的同志如此坚持要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是不是我们和供应商有什么关系。为此,我们分管政府采购的副厅长几次上门解释都没有效果,最后此事由副省长和省纪委副书记亲自召开会议才得以解决,维护了政府采购的威信。

  一件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却一波三折,劳神费力,此事让我深切地认识到了政府采购规范工作的重要性。报领导同意,我确定了当时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规模与规范并举,以规范促规模。此后的几年时间里,我带领政府采购办的同志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以及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针对货物、工程和服务分别制发了几十个文件,对《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拾遗补缺。2008年,我们将所有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印成书下发全省执行,对规范全省的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认识到,一些法规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改革形式的发展,制度和制度之间存在衔接不紧密的现象。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初期出台的各项制度规范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剔除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适用不合理的部分,对保留下来的部分进行汇总、补充和完善,成系统地构建一部涵盖政府采购当事人、采购程序和采购文本等方方面面的制度规范大全。

  十年之际出《工作规范》

  经过四次集中起草和认真修订,三次广泛征求意见,直至最后的评审定稿,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前后历时一年。2012年6月25日,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之际,我们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推出了《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分为三部分二十四章,24万余字、500余页。其中,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涵盖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各方当事人的基本行为规范;政府采购通用程序及文本涵盖了从预算管理、计划申报、项目委托、合同管理、信息公告、采购文件归档,到质疑和投诉、举报执法等全部通用程序及文本;同时,对政府采购招标方式以及非招标方式采购操作规程及文本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规定。《工作规范》是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十余年来的智慧结晶,代表了我省政府采购理论和实务研究的最新成果,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工作规范》的推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政府采购文本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我省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规范我省政府采购工作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在创新中高歌猛进

  政府采购事业在经过了几年的发展以后,采购规模不断增长,采购管理日益规范,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和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效果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单位的充分肯定。但与此同时,社会上一些对政府采购的质疑声,个别媒体对政府采购的负面报道被无限放大等也在刺激着我们的眼球。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影响,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提升政府采购的地位,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政府采购工作,我想,光有规模扩大、规范管理还不行,还得要有改革与创新。

  从2008年开始,我将"规范与规模,改革与创新"调整为新时期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从2008年开始,在搞好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的同时,我带领政府采购办的同志致力于成立协会、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服务定点、电子化采购平台开发等多项改革与创新工作。

  成立行业协会 强化自律管理

  我省积极开展管理机制创新,在全国首先成立行业协会,引入行业自律管理。2009年,湖南省政府采购协会成立,标志着我省政府采购从单一的行政监管模式向行业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并举的二元化模式转变,具有深远的改革意义。在当前政府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监管手段尚不完备的形势下,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对政府采购行政监管进行有益补充,有利于和谐采购和进一步深化改革。

  协会成立以来,围绕"协调、服务、诚信、自律"的办会宗旨开展工作。审议通过了《政府采购行业自律公约》;创办了内部交流期刊《湖南政府采购》杂志,向会员及全国政府采购同行提供免费赠阅;逐步完善代理机构、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建设,逐年公示代理机构业务排名并开展"十佳"优秀代理机构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行从业资格认证制度,2011~2012年共培训从业人员2500余人,为2246名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颁发了从业资格证书。

  搭融资平台 扶持中小企业

  2010年5月,我们联合省国库集中支付局分别与交通、民生、兴业、光大、中信五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合作银行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011年又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同款项确认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实。2011年,协议银行通过融资平台为12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50笔,合同金额1.15亿元;2012年1~10月,协议银行通过融资平台为21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05笔,合同金额1.6亿元。

  财政牵手银行、企业,共同搭建融资服务新平台,解决了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为银行提供了优质贷款项目来源渠道,同时也有效促进了本省经济发展,实现了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和政府三方共赢。我省的这一创新性举措得到了财政部的高度认可。财政部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将我省列为第一批参与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之一。为此,我们及时制定并印发了《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引入专业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12年1~10月,专业担保机构共为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21笔,金额2600余万元;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超过20次。

  深入调研 服务"两型社会"发展

  为了落实我省"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两型社会建设的路子"的发展目标,了解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情况,探寻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向和具体改革措施,为湖南经济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服务,我们联合省两型办、省社科院组成"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课题调研组,对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住建厅等数十家省直单位,以及对部分企业进行调研。

  在认真分析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课题调研组起草完成了《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调研报告》,并向省委常委、省两型办工委书记张文雄专题呈报。张文雄在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既是一个重大举措,也是一个好的机制。建议在全省予以推行。"调研报告也得到了省委书记周强和省长徐守盛的充分肯定。

  积极探索 服务定点效果好

  从2008年开始,我省先后将公务车辆保险、维修和加油纳入定点服务范围。公务车辆"三定"特别是公车加油定点实施以来,取得了三大显著成效:首先,摸清了家底,对所有公务车辆情况一一登记造册对号监管;其次,通过集中采购,中石化和中石油分别给予政府采购每公升汽油0.05元和0.25元的价格折扣,节约了财政资金;最后,堵塞公车加油管理漏洞。2011年,全省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金额为16.34亿元,仅价格折扣一项就节约油料开支1275万元。我省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实施"三定"以及对省直机关公务车辆实行预算拨款权、配置配备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改革创新举措,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还规范了采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此外,为预防和遏制公务出国(境)活动腐败行为,减少铺张浪费,我们将公务出国(境)中介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10年,经过公开招标,我们确定了十八家中介机构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国(境)定点服务机构,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2012年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国(境)中介服务定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公务出国市场的无序竞争,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与时俱进 大力推行电子政务

  近几年来,我们采取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系统,上线一个系统,成功一个系统。目前,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批、信息公告审核、网上竞价采购、专家语音通知、电子合同管理和网上协议供货等系统、模块已经上线运行。特别是网上竞价、专家语音通知和电子合同管理三大系统,是我们2011年重点推出的新功能应用,各有特色,成为电子采购工作的亮点。

  第一,网上竞价公开透明,挤压价格水分。我们要求5万元以上的协议供货商品,必须上网竞拍,优先低价成交。从实行网上竞价的项目来看,相对于采购预算,IT类产品平均降价幅度为15.3%,一款多功能一体机的降价幅度甚至超过了30%。我们聘请独立调查机构中电指数对一款台式电脑和一款笔记本电脑的网上竞价成交价格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两款机型的成交价格比长沙地区市场平均成交价低10%左右。调查结果表明,协议供货价格虚高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专家语音通知安全、高效。评审专家抽取,原来人工操作电话通知,一次只能开启一个项目,通知效率低,专家名单的保密性也难以保障。新系统上线后四条线路同时自动语音通知(最多可同时进行四个项目)并自动发送短信确认,确定的专家名单直接在保密打印机上打印成保密信函,必须在开标时间以后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公开开启,专家名单的保密性和专家通知的效率大幅提升。

  第三,电子合同省时省力,加速资金支付。合同签订、合同报送、合同审查备案、合同资金支付等相关工作,均可通过网上操作完成。由于政府采购合同数据库与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库实现了对接,电子化的合同管理流程,优化了合同管理环节,缩短了合同资金支付的时间,使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作更为规范、高效。

  几年时间里,一系列政府采购改革与创新措施的陆续推出,我省政府采购事业取得的成绩引起了省委、省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特别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实施,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的拥护和支持,极大地扩大了政府采购的影响,提升了政府采购的地位,树立了"阳光采购"的良好形象。

  为监管人员戴"金箍"

  身为全省政府采购系统的负责人,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作为财政部门的窗口行业,接触面广,接触的人员复杂,不仅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联系,还要和社会上方方面面的人员打交道,每天都有无数双眼在盯着我们。因此,身在这个岗位上,如何确保带好这个队伍,不让政府采购形象受到损害也是萦绕在我心里的一件事。

  近几年,我们一直在坚持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业务工作再忙也不曾间断。2008年,我们开展以案说法,加强队伍建设活动。对个别地方近年来发生的政府采购违法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通过对过往案件的深入剖析和认真总结,以鲜活的案例、沉痛的教训对全省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监管队伍的法制意识和廉政意识。

  2010年,为使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意识,我们以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名义向全省财政系统下发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廉政工作守则》,提出"三必须、四不准、五严禁",为监管人员戴上12道"金箍"。

  2011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期间,我们组织全省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负责人到长沙监狱开展现场教育活动。参观了廉政教育图片展,听取职务犯罪分子现身说法。同时结合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分别到革命圣地井冈山和株洲攸县网岭监狱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2012年9月,我们与支部共建单位湖南女子监狱党支部一道赴浏阳市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学习老一辈革命家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良好品德,深刻感悟了胡耀邦总书记"心在人民,利归天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高尚品质。通过教育,提升了我们的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政府采购又迎来了新的一年。我想,我和我所从事的政府采购事业也犹如我和我所追逐的梦一样,一刻也不会停留。尽管过程艰苦,如果我矢志不渝,道路尽管坎坷不平,其结果必定催人振奋。毛主席曾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这样形容中国革命的未来: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我想,我们政府采购的未来,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