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举措推进政采廉政建设
十八大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这对政府采购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加强廉政建设 堵住腐败漏洞
随着规模的提升、干部队伍的不断壮大,政府采购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日渐凸显,各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升,如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管好权力运行各环节,解决好各方利益之争,是当前摆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现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制度不够完善、市场秩序不够完备的情况下,政府采购活动中滋生腐败的漏洞、隐患和风险点很多,随着采购范围的扩大,风险面还在不断延伸。这就需要在政府采购操作工作中融入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加强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干部队伍党风廉政教育,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健全和完善各方面的制度,约束权力运行,约束项目执行中的自由裁量行为,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加大采购活动的监督力度、责任追究力度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制裁力度,保护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确保政府采购制度在阳光下运行。
重点关注腐败多发环节
政府采购工作中引发腐败的主体具有多样性,既有采购人、项目执行相关人员、供应商,又有评审专家;腐败的形式具有多样性和隐蔽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传递腐败信息、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面手段多、隐蔽性强;腐败产生在多个采购活动环节,具有并发性,从需求提供、采购方式确定、采购文件制作到供应商投标、评审专家评标、合同审核和签订、合同履行、验收等多个环节都存在风险,有的多环节并发,有的具有连带性和辐射性。
不论哪种方式的腐败,都给采购活动的客观公正性、采购活动完成的实际价值、采购工作的执行力和政府公信力,采购单位的形象带来危害,对干部的成长带来影响,最终不利于事业发展。
实际工作中腐败的多发环节、影响重大的事项突出表现为供应商以虚假资质、虚假业绩、虚假产品投标谋取中标,包括一些不切实际的质疑等;采购人制定倾向性技术参数和资质要求;投标单位之间、投标单位与采购人及项目执行相关人员之间,甚至与评审专家之间相互串通等。这些突出问题也反映了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防范重点所在。
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应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当前政府采购反腐败工作也有一些显着的特点,就是随着供应商维权意识的增强,反腐败的渠道和形式也越来越广泛,除质疑、投诉外,还应用了信访、举报、网络曝光等形式,这也要求政府采购纪检从业者要不断更新思维,学习各方面的法律,不断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同时体现针对性,对一些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开展针对性教育,建立廉政谈话制度,提高防范意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同时,我们又要充分利用好法律武器,加强干部业务素质、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提高辩别能力和防腐能力,维护客观性和公正性。要开展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评价,明确每个岗位和环节的风险点,实行岗位廉政承诺制,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此外,还要加快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作业标准和规范,压缩滋生腐败的空间,最大限度地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把各方面的工作都置于阳光下运行。借鉴ISO9000质量体系管理方法,建立政府采购活动执行程序和运行、管控标准,规范和约束行为,同时建立闭环式质量管控体系,对运行过程进行评价,建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纠正问题的闭环,让权力在规制的范畴内运行。
建立全国联防联控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是为政府采购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采购部门应作为共同推进的重点内容加强研究。有条件的,争取配备独立的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建立全国联防联控机制,共同营造廉政氛围,使党风廉政建设在科学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秩序中发挥强大的作用,最终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
(本文作者为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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