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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拿内部规定与法律对抗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3-12-09 09: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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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以为这个项目最近会有结果,没想到还是废标了。"某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日前和《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提起自己经历的一个"复杂"项目时备感头疼。该项目历时近一年却一直没有结果,这是怎么回事呢?

  不听劝引发第一次质疑

  据介绍,这是一个实验设备公开招标项目,采购人今年年初就委托给了代理机构。在第一次招标中,采购人代表在设置技术需求时,提出了一些具有明显倾向性的要求。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建议采购人代表作调整,却被对方当即拒绝:"我们系统内有规定,这批设备必须是这个型号、这个形状、这个尺寸,材质也必须这样。"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醒说:"如果按照您的需求,可能只有两家供应商满足条件,相当于指定了供应商。其实,市场上有很多产品能够满足贵单位的使用需求,这样的招标文件发出后可能会引发质疑。"

  采购人代表坦然地说:"我们这个系统一直用的就是这两家的设备,绝对不能换。我们单位也有文件规定,设备就买这两种,并且设备的型号、尺寸、材质等都不能换。您就把我的要求写进招标文件好了,出了问题不用您负责。"

  为了不得罪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将其需求写入了招标文件,但招标文件发出后的第二天就有供应商提出质疑。采购人代表在答复供应商将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同时,通知所有收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延期开标,具体时间待定。

  错误坚持使采购活动陷僵局

  既害怕其他供应商质疑,又不愿放弃"特殊"需求的采购人,便将项目进程一拖再拖。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不断有供应商致电代理机构,询问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最终确定……采购人终于等不下去了,设备需要很快到位并投入使用,但采购需求怎么定又成了"困扰"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的难题。

  其后,采购人代表提出的技术需求尽管倾向不是很明显,但还是把潜在供应商限定在非常小的范围。这次虽然没有供应商提出质疑,但却因为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而废标。

  不久前,采购人代表对技术需求略作调整后,又委托代理机构赶紧对该项目实施采购,声称单位着急用。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采购活动顺利进行,技术需求必须要有三家以上供应商能满足,考虑到满足需求的供应商不一定参加投标,因此一定要排除所有倾向性和排他性需求。采购人代表信誓旦旦地说:"这次一定没问题。"但当项目负责人表示要组织潜在供应商论证时,采购人代表却不同意:"没有必要,我们已经论证过,这次肯定没有问题。你们就赶紧按照这个需求组织采购吧。"

  这次招标文件发出后,也没有供应商对技术需求提出异议。开标后发现,虽然有4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但只有两家供应商能满足采购人提出的产品要求。采购人代表终于认识到,提出带有倾向性的需求难以顺利完成采购。此时,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被采购人代表的错误坚持折腾得够呛,态度由之前的主动服务变成了不愿服务。由于相关设备的具体使用部门催得急,采购人代表开始恳求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尽快为其实施采购,并且承诺自己怎么配合都可以。

  违法违规后消极对抗不明智

  法律专家提醒,《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和相关部门规章。采购人不能拿本单位、系统制定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或文件"对抗"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否则就是违法违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该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代表的违法违规"坚持"不仅在潜在供应商那里很难过关,而且一旦被反映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还可能会受到相应处罚。

  值得一提的还有,采购人代表在遭遇质疑后,曾一度"中止"采购活动,消极对抗供应商的不满。这其实也不明智。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如果采购人违法违规坚持,造成采购活动无法顺利进行,最终受损的还是自己。有些地方规定,采购计划批复后,采购人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完成采购活动,否则项目预算将被收回。本次采购历时一年还悬而未决,如果财政部门收回了项目预算,采购人再想实施采购已经没有可能。因此,采购人应该从开始就全力配合代理机构、依法合理地提采购需求为好,否则不仅难以买到物有所值的东西,还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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