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采体系 突破发展瓶颈
作者:任志启 发布于:2013-12-16 10:0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不断健全,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我国用十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两百年的政府采购制度创设之路。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仍处在探索阶段和完善阶段,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政府采购制度的功能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在发展中还暴露出一些制度上、机制上不相适应的问题,还面临着一些难以突破的发展瓶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推进制度改革,让政府采购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正确看待发展中的问题
我国政府采购在实践中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购买高档产品、指定品牌等等;虽然这些问题反映了整个政府采购链条中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从另一个侧面可以反映出,正是由于实行了政府采购,市场信息才会公开透明,才会将这些问题充分"晒出来";如果将历史倒退到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前,没有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的基本制度,也许这样的问题就不会掀起如此"波澜"。因此,政府采购制度在维护市场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的作用应当充分肯定;同时,更要正确看待这些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绝不能因噎废食、全盘否定政府采购改革成果。
制度设计国际经验值得借鉴
当前,我们应将探索完善符合公共服务理念的政府采购工作体制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来研究。具体来讲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我们应当重新审视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府采购新格局。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是"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但这种政府采购实现形式规模效应还不够突出,直接导致在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经济调控能力等方面的作用还不够明显。
《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以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都是要改变原预算体制下,采购单位自主采购的局面,实行部门预算、集中采购。在政府采购制度试行初期,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为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其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实践中,无论是在采购规模、采购范围上,还是在政策落实、宏观调控、社会影响以及制度、操作水平成熟度等方面,集中采购的优势是分散采购与社会中介无法比拟的。因此,随着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将"半集中半分散"调整为"大集中小分散"的政府采购新格局已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我们应当重新审视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公共采购新体系。我们现在所执行的政府采购工作体系,从主体上看包括监督部门、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一批政府采购管理者、监督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毋庸置疑;但也可能造成环节过多、多头管理、效率偏低、缺位越位等阻碍公共服务目标实现的消极现象。
为了切实解决这些体制上的障碍,就应当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可以在借鉴韩国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采购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内政府采购发展现状,组建公共采购局,明确承担集中采购工作的执行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形成上下级指导关系的系统化管理模式;同时坚持政府采购工作的专家评审制度,进一步明确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转变以采购人定市场的旧思维,将众多的采购单位从频繁的市场交易环节剥离出来,明确公共采购局代表同级政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履约义务,实现环节精简、权责对等。
通过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充分实现公开透明,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广泛吸纳优秀企业,积极培育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大市场的形成。
引领政策导向 助推经济增长
另外,我们还应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充分运用好政府采购制度的市场调节功能。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运用政府采购的经济杠杆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
一是政府采购可以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通过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节能环保产品目录要求进行采购,在采购文件、评分办法中予以体现,可以促进实现环境压力向发展动力的转化。
二是政府采购可以促进和激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活力。放低政府采购的"身段",降低政府采购的准入门槛,可以给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以政府采购的优良业绩、样板工程带动企业提升竞争力;并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帮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与银行联手,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小额贷款运行机制,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是政府采购可以促进高端产业发展。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于技术链条或产业链条的高端产品应当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这样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进加快引进和研发先进技术。
四是政府采购可以促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积极推行高效能产品政府采购,可以在利用或使用太阳能、风能、不锈钢等新能源、新材料方面为社会做出示范。
总之,我们应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实现政府采购由过程管理向绩效管理的转变、由单一经济性目标向多元政策性目标的转变、由制度探索阶段向可持续发展阶段的转变,最终实现促进公共服务、引领政策导向、发挥财政效益、助推经济增长的根本目的。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