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发展专题
作者:陈高峰 发布于:2014-01-20 16: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建联合采购机制 搭信息共享平台
编者按 联合采购在地方已较早实行,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的区域性联合和企业的采购联盟,而且它们在最近几年的具体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比较好的经验,军队采购可以对这些经验加以总结、借鉴,以更好地推进军队区域联合采购向前发展。本期刊发军队采购相关人员在这方面的理论探讨,供军队采购部门参考。
提高参与能动性 积极扩展辐射范围
政府采购区域性联合是指以省、中心城市或者市的采购经办机构为依托,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持,打破以前各地区政府采购机构"各自为政"的局面,将各地区联合起来,共同组织采购的行为。企业采购联盟是指由两家或多家企业联合起来共同采购而形成的横向联盟体。为了贯彻新形势下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战略部署和军民融合保障思想,我军应积极稳妥地推进联合采购。
部队自愿和政策引导相结合
区域联合采购的实行必定会触动需求部门在原来自行采购中所形成的利益链条,这将会遇到来自这些部门的诸多阻力,所以,联合采购工作不是只凭采购部门的"一厢情愿"就能做好的,而是必须要赢得需求部门的配合与支持才能向前发展。
政府采购区域性联合的基本方式是:省、设区市与县(市、区)之间的纵向联合采购,是根据联合采购目录来确定采购物资是否要纳入联合采购范围,属于目录范围内的物资强制要求联合采购,除此之外,对于目录范围以外的物资采购,还有省级、设区市级之间的横向联合采购,采取需求单位自愿参与的方式。
概括地说,其具体做法是:有意参与联合采购的单位,事先与联合采购经办机构达成协议;联合采购经办机构汇集共同的物资需求,组织招标;采购结束后各参与联合采购的需求单位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共享采购结果。由此可见,政府采购区域性联合在配以相应的指导性政策情况下,实行的也是需求单位自愿参与的方式。
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涉及部队多,而且来自不同系统、具有不同隶属关系,在具体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有相互利益的冲突,因此,为了尽量减少或避免各部门利益上的摩擦,把联合采购工作的阻力降到最低,也要坚持部队自愿参与的原则,让需求单位自己成为是否参与联合采购的决定者,提高其能动性,再通过充分发挥区域联合采购的综合效益,让他们充分了解区域联合采购的意义和优势,从而可以有效地增强其参与区域联合采购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由于联合采购实行初期,思想认识还不统一,联合采购机制还不健全,所以还需要辅以相应的政策引导,以促进联合采购健康发展。
先体系内联合 再体系间联合
政府采购区域性联合的运行模式主要有区域纵向联合和区域横向联合两种模式。区域纵向联合是打破省、市、县、乡级的财政级别的划分,打通上下级政府采购的垂直通道,以设区市带动所管辖范围内县、市、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形成一种行政区域内的纵向联合。
区域横向联合则是省、市以下各平级的财政打破行政区域划分造成的地方市场的分割局面,实行跨行政区的横向联合政府采购。这种联合采购方式是以邻近的市、州、县(市、区)为主,通过网络等形式互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信息,自愿联合组织,由联合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共享采购结果,达到形成规模、节约采购成本的效果。
纵观政府采购区域联动发展历程,它发端于区域纵向联合,纵向联合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政府采购的行政分割和地区封锁,构筑相对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为更大规模的区域横向联合,做好铺垫。
同样,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工作也是一个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渐进式发展过程。这一客观发展规律要求我们不仅要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地推进区域联合采购有序发展,更重要的是必须要从部队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充分认识当前我军后勤体制、保障机制、职能分工的客观环境和现实条件,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确保区域联合采购健康稳定发展。
应该在保留原有的联合采购项目的基础上,采取"先体系内联合,再体系间联合"的工作思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强化衔接、稳步推进区域联合采购向前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在建制体系内联合阶段,属于建制体系内的采购需求物资,达到联合采购标准的,必须纳入联合采购范围,交由联勤部物资采购站负责采购;对建制体系外的采购需求物资,"宜联必联",而不做强行联合规定。
以大中型城市为重点
长三角区域经济带是公认的六大城市带之一,目前,它已是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的区域,该区域内制造业企业间相互依存、联动合作初具规模。不仅是上下游企业联系密切,企业间的横向联系也非常密切,形成了形式多样的行业战略联盟。
为了解长三角企业间合作联系状况,促进其进步发展,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三支企业调查队联合于2005年对该地区展开了问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1150份,收回有效问卷1118份,问卷回收率达97.4%。调查结果显示,正是便利的交通、充足的人力资源,为企业间联动合作提供了条件,构成了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合作联动的环境基础和地区优势。
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的物资来源于市场,物资的运输、配送也要以便利的交通为条件,物资保障若要能够实现保质保量、及时准确,更要以优质的供应商资源、良好的物流基础设施为基础。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的推行应该以市场资源丰富、交通便利、采购需求集中的大中型城市为重点,率先在这些城市中,探索出较为成熟的联合模式,构建起较为健全的组织体系,建立起较为规范的运行机制,然后,以大中型城市的联合采购机构为中心,依托该区域内的物流基础设施,积极扩展采购服务所能辐射的有效范围,由点到面,逐步把区域联合采购工作推向全军部队。
融合共性 发挥个性
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互为矛盾、辨证统一的,在推进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的工作中,要协调处理好客观存在的共性事物和个性情况之间的关系。
在政府采购区域联动如火如荼的推行中,有专家曾表示,政府采购区域联动的目标是为了取得每个联动者的共赢,在联动中辩证地看待差异和共性,适度处理好个性和共性,能够促进这个目标的达成。
军队物资区域联合能够创造出明显的综合效益,重要原因在于,它融合了区域内的"共性资源":汇集了区域内共同的物资需求,发挥了区域内采购力量的整体作用,共享了区域内所共有的产品资源、供应商资源和专家资源,它把区域内的"共性资源"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实现了区域内采购力量及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可以减少采购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采购成本。
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共性资源"并不代表"全部资源"。对于区域内的那些个性化优势,它们的存在并不是对联合采购工作的否定,相反,对联合采购的发展还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也应该继续保留并积极发展。
例如,某些专业采购机构可能在一些有特殊技术和性能要求的采购项目上,专业化程度比较高,有较为丰富的市场经验和采购服务渠道,那么,在该区域内,这些专业采购机构负责这些项目的联合采购,采购质量以及采购效率肯定会相对比较高,从而可以更好体现出联合采购的综合效益,让联合采购更加深入人心。
消除用户顾虑 增进联动采购向心力
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使用的采购资金属于公共资金,因此,部队用户不会像地方企业那样,"先天"具备参与联合采购的内动力,而且,在目前的体制编制下,部队用户有着不同的隶属关系,在以往的采购中已经形成了各自的采购渠道和采购关系,拥有了一定的既得利益,鉴于此,如何妥善协调好各部门利益,形成一个"利益牵引"的向心力,充分调动起部队积极参与到联合采购的动力,是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能够迈开步子向前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还要认识到,由"利益"牵引出的联合动力,不仅是要提高部队参与联合采购的积极性,而且也要注重激励采购机构组织联合采购的热情。
解决利益问题
笔者认为,在区域联合采购中,部队用户所关注的"利益",一个是联合采购的物资在质量、时间、地点、价格、服务方面,能否满足自己的需要;另一个则是以往采购中形成的既得利益。
对于第一个问题,区域联合采购自身所具有的功能作用就可解决:第一,区域联合采购形成的规模优势,能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第二,区域联合采购与供应商建立的是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规定;第三,更加重视培养协议供应商的物资应急生产能力、配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第四,区域联合采购积极推行公务卡采购。由以上几点可以看出,联合采购可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实现物资保障保质保量、及时准确、价格优惠、服务到位的目标。
对于第二个问题,部队用户在以往采购中形成的既得利益,在联合采购中会逐渐被打破,这也是部队用户对联合采购没有兴趣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在现行的体制编制和采购制度下,在坚持"自愿参与"原则的情况下,在联合采购运行之初,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给予参与联合采购的部队用户一定的"其它利益",用以"补偿"被联合采购"夺走"的"既得利益"。例如,对于部队用户用于联合采购的预算资金,可以采取"超支不补,节约自留"的办法,即参与联合采购节约下来的采购预算资金,部队用户可以自己保留使用。
出台鼓励政策
军队物资采购机构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组织采购的非营利性质单位,联合采购的实行,给联合采购执行机构带来了大量的采购任务,然而采购人员却没有相应增加,这就给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员带来了很大压力,容易发生对组织联合采购的工作消极怠慢、采购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的情况。因此,非常有必要出台一些鼓励性政策,来提高采购机构组织联合采购的积极性。例如,对出色完成联合采购工作的人员及机构,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加强数据库建设 增进资源共享
企业采购联盟中通过资源共享,使联盟成员单位了解和掌握彼此的物资采购价格,从而有效指导采购渠道的优化选择,降低采购成本;通过供应商信息共享,使产品优良、售后服务周到的优秀供应商得到重视,信誉不佳的供应商在成员单位无处藏身;通过特准储备物资库存信息共享,可足不出户地掌握其他成员单位特准储备物资库存情况,当特殊情况发生时,可在最短时间内实现迅速调剂与调动抢险救灾物资;通过管理信息的共享,了解彼此在物资管理、制度建设、流程设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政策及做法。
由此可见,资源共享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是指联合采购成员单位在人力、物力、供应商资源、专家资源、产品资源、采购信息资源以及管理成果资源等方面的广泛共享。它是联合采购成员单位进行广泛交流和合作的关键,也是"联合采购"的前提和基础。
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涉及部门多且有不同隶属关系,部门之间采购信息传递不顺畅,工作效率低,直接影响了联合采购的工作质量,这给推行联合采购增加了很大难度。通过网络技术实现资源共享后,不仅可以使采购信息在上传下达、平行沟通中畅通无阻,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质量,而且能够整合区域内拥有的各种采购资源,使其得到最充分且科学合理的利用,对发挥联合采购的经济效益和军事效益起着重要作用。
资源共享是要通过搭建联合采购信息平台来实现的。信息平台的建设要以各单位的信息平台为基础,根据已有信息平台的特点来实现互联。
在实现部队各级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过程中,应注重加强与保障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机制;重点加强供应商资源数据库的质量建设,调查掌握好入库供应商在物资储备、应急生产、配送服务及技术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加强军地应急采购信息系统开发研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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