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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三采合一 有效控制投标报价

作者:黄亚鹏 张永喜 发布于:2014-08-04 15:1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年来,在军以下部队推行工程、物资、服务"三采合一",实行统一机构组织管理、统一平台操作实施、统一程序监督已经在武警各总队陆续展开。实行"三采合一"模式,有利于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提高军事采购规范化和专业水平。

  阳光操作求公正

  实施阳光操作,以公开透明求公正。一是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吸引多家单位参与。招标前,委托正规的造价咨询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在相关网站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吸引多家单位报名投标。严格落实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规定,组织专人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查,防止流标及投标单位串标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建立投标单位档案,严格进行预审筛选。对报名参加招标的单位,由监督部门与采购中心共同进行全面资质审查,并由采购中心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对综合评价较差以及地方相关部门公布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一律拒绝参加招标,确保投标单位资质良好。

  三是委托正规招标代理机构,抽取相关专家评审。除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外,其他招标项目在招标领导小组进行广泛考察的基础上,委托正规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前一天,在监督小组现场监督下,从招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选出资信标、技术标以及商务标总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通过内外相互依托、相互制约,防止发生人为控制评标专家、人为照顾投标单位等问题。

  民主决策保廉洁

  坚持党委把关,以民主决策保廉洁。一是对投标报价进行有效控制。为保证控制价或标底的科学准确和绝对安全,应由审计、纪检部门委托具有过硬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预算编制审核控制价或标底。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开标前五天将控制价通知投标单位或将标底在开标现场公布,避免因泄漏标底造成不正当竞争。

  二是集体审查定标。评标初选后,评标委员会写出评审报告,采购中心将评审情况报送总队首长及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审定把关,批准后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相关网站及局域网进行公示。对实力相当、均有能力承揽招标项目的多个中标候选单位,可视情召开常委会,不公布中标候选单位的得分排名,只通报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报价、资质等级、业绩和信誉等情况,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三是实行全程监督招标。采购机构应联合纪检、审计、财务、军需及事业部门,成立招标监督小组,重点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特别是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和30万元以上的物资招标项目,监督小组应实施全程监督。

  超前防范避风险

  严格规范管理,以超前防范避风险。一是规范程序防违规。推行"三采合一"应将规范采购程序、正规采购实施作为重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合同,以及监理单位的选定、施工中的洽商变更等重要环节应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使招标全过程有章可循、科学严密。

  二是预交履约保证金。在招标组织过程中,应当要求中标单位按时缴纳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此考察投标单位的整体实力,最大限度排除挂靠、冒牌和实力不强的企业介入,保证招标工作的质量。

  三是预留结算风险金。按照合同条款,明确预留结算风险金。在工程竣工或物资验收合格后、结算审计前,坚持付款不超过合同价的80%,防止因造价控制不合理、质量不合格,造成超付以及中标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维护义务等问题的发生。

  (作者单位:武警天津市总队军需物资采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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