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理赔服务效率 抓好每月数据统计
作者:郝浚文 发布于:2014-10-13 14:1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服务类项目怎么采·公车定点保险
编者按 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是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选择定点单位,通过对定点单位的日常管理监督,来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以达到节约资金、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近年来,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各级政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制度,用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保险采购行为,不同区域的做法也各不相同。本期刊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的实践与思考,与读者分享。
公车定点保险采购受关注
拓宽服务类采购领域是近年来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服务类定点采购又不同于一般的货物和工程采购,它不是某一项具体的采购任务,而是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选择定点单位,通过对定点单位的日常管理监督,来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达到节约资金、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
其中,公务用车及相关的采购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影响力大。公务用车标准、预算、配备、采购、使用及改革等一系列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热点和矛盾的焦点,敏感、纠结而复杂,倍受社会各界关注、质疑甚至诟病。政府采购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规范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管理的重要手段。做好公务用车及相关的保险、加油、维修保养的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重要职责,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各地近年来对公务车制定了一些制度来加强公务用车的购置、养护、使用方面的管理。一是实行公务用车控制审批制度。二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公务用车采购、车辆保险、加油、维修保养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内蒙古自治区从2004年起正式启动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集中保险制度。改变了从前这类采购行为由各单位分散进行,点多面杂,形不成整体优势,拿不到优惠价格,还可能出现"保人情险"和吃拿卡要不正之风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有各类公务用车5000多辆,每年的保险费财政支出大约 4000万元。
投保单位自行选择投保险种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全部纳入本次定点保险范围,定点期限为一年。车险险种涉及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具体投保险种由各投保单位在以上险种范围内自行选择。
在报价要求方面,供应商所提供的公开报价应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8〕7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39号)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自治区本级车辆保险最大的优惠。
对新车和上年没有理赔记录的在保车辆,优惠率应在标准保费执行费率的基础上不低于30%,这将作为能否进入自治区本级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市场的必要条件,否则,即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对上年有理赔记录的车辆,按内蒙古自治区保险协会制定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标准执行费率浮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理赔服务质量作为评分因素
内蒙古自治区推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每年入围评标活动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一般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将按得分高低排序,向采购人提出授标意见。
评标内容分为商务评价、报价和服务承诺三个部分。商务评价通过对投标企业的企业规模、实力、管理水平、财务状况、销售业绩和偿付能力等进行比较和评价,考察供应商是否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
评价内容包括:企业规模 、市场占有率、上年度定点协议履行情况及业绩、经营网点机构数量及分布广度深度、偿付能力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绩效情况、近三年内获得国家、自治区与保险行业有关的表彰奖励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公布的上一年季度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结果等。服务承诺主要指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及其他服务。
节支明显 服务优势突出
从2004年刚启动时的1家保险公司现已扩展到16家。2012年办理车辆保险5119辆,2013年办理车辆保险3662辆,节支率均达30%。纳入保险定点后的优势除节约财政资金外,主要体现在服务上。
承保服务分工明确
针对此类项目承保服务,各入围保险公司均成立健全的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投保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承诺在保费到账后1小时内出具正式保险单、提供保险卡;有客户回访安排;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有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有具体处罚办法。
理赔服务专业高效
针对此类项目理赔服务,各入围保险公司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及报案。有充足的现场勘查人员和车辆;服务网点齐全,分布广泛。
定点保险公司在接到投保单位的出险报案后,呼和浩特市区范围内理赔人员应于1小时以内、郊县及周边旗县2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内蒙古自治区内其他盟市旗县最晚应于24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超过该时限,视为保险公司已到现场,事故车可自行移位;被保险车辆在自治区外发生保险事故后,定点保险公司能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异地代查勘、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有专人指导投保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对配件价格实行现场报价,并保证配件为正厂配件,且在对个别配件报价金额上若三方(指投保单位、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家)有分歧的,承诺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或由保险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厂配件;修理工时费用以市场价格、物价部门、交通部门的价格为依据;订立机动车辆简易赔案赔付的相关处理办法,为不堵塞交通,责任明确的小案件允许移位;承诺设立小额赔付基金,用于小额赔案的快速处理;承诺对责任明确的1000元以下的赔案以现场查勘定损人员出具的单证直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对于重大事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案的,经车属单位申请,保险责任相对明确,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相对明确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能确定的车辆损失金额50%的预付赔款。
另外,还提供培训和防灾防损服务,有培训内容、日程计划安排,承诺与投保单位共同开展防灾防损活动,配合投保单位举办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及表彰活动,合理支付防灾安全宣传费用。以上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
实行专户管理 注重数据统计分析
在日常业务管理方面,各入围保险公司每月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情况统计表》、每季度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出险理赔情况统计表》,承诺统计填报的承保情况数据资料准确、完整、无隐瞒;承诺对承保的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建立专门的车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实现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微机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地联网;承诺对于承保的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在保单正副本上和录入机动车辆保险微机处理系统时,建立单独数据库,加注特别代码,与其承保的其他车辆相区别,便于对有关数据的调阅。
因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的入围保险公司已基本稳定,多采取续签合同方式进行,针对新要求入围的公司做重点审定。随着公务用车改革的推进,公务车数量将大幅下降,但定点保险将继续稳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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