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是一个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但是目前国家尚没有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会计核算制度,也没有具体的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办法,面对越来越繁杂的政府采购业务,如何制定出一套完整、规范、统一的政府采购会计核算办法,不少地方都有各自的尝试。本期刊登江苏省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做法,与读者分享交流。
政采会计核算待规范
目前,各地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创新,以应对越来越繁杂的政府采购业务,不少地方的政府采购会计核算比较笼统、简单,只是粗线条的几个会计分录举例,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核算内容也不全面,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出现的复杂多样的采购形式的会计核算要求,无法明晰地反映每一笔采购资金的运行轨迹,也不便与
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进行账目核对。特别是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推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发生了新的变化,尤其是财政部门直接监管的
政府采购工作,及时制定出一套完整、规范、统一的政府采购会计核算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基层单位采取分块核算资金
江苏省溧阳市遵循《
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成立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政府采购的具体执行工作。政府采购资金的运作模式跟现行财政体制相适应,分为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和镇(区)级单位及垂直管理部门(指省级、市级直接管理的单位,如国税、工商等部门)三块资金分别核算。
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的采购资金结算,根据采购结果,凭《政府采购资金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供应商;镇(区)级单位采购资金结算,根据采购结果,凭《政府采购资金划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由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向
采购单位收取采购资金后,汇入采购中心采购专户,然后再支付给供应商;垂直管理部门的采购资金结算,采购中心只负责采购业务的操作,资金结算由采购部门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会计业务分级核算
采购中心的会计核算模式和要求,决定于市级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及采购资金的运作情况。由于采购中心是非营利事业法人,只是根据
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因此,采购中心的会计核算从本质上来说主要是采购资金代收代付行为,不存在"收入和盈利"的核算。
设置"资产类"和"负债类"两类会计科目。资产类科目有:现金、银行存款、政府采购、其他应收款、存货、业务支出;负债类科目有:借入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收入(详细说明见下表)。
政府采购会计业务核算有其自身特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政府采购"这一会计科目,对采购中心的采购业务细分为:二级核算,部门采购、镇(区)级采购、垂直部门采购、汽车费用采购;三级核算,工程采购、货物采购、服务采购、汽油费、定点维修费、报销维修费、车辆保险费、预收汽车费;四级核算,采购单位名称。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实际采购总量,贷方发生额反映已支付(或预收)货款的采购量,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支付货款的采购量。
会计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按政府采购内容分类核算 采购中心根据《
政府采购法》设置了"政府采购"会计科目,并以"工程采购"、"货物采购"、"服务采购"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与《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相呼应,也符合上级管理部门按采购内容掌握和统计采购量的业务要求,统一了会计报表与统计报表的内容。
按采购资金结算方式分类核算 由于溧阳市政府采购资金的结算方式因财政体制的不同存在着三种结算方式,因此,设置了"部门采购"、"镇级采购"、"垂直部门采购"、"汽车费用采购"四种形式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这种做法符合《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1]21号)中"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和单位支付相结合,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专款专用"的要求。
这种分类核算在政府采购方面实现了
采购人和结算人的相互独立,有利于合同的订立与执行过程中对资金流动进行必要的外部监督。
按采购单位分类核算 "政府采购"科目最后一级是按采购单位进行的明细分类核算。最终按每个采购单位来反映出各个采购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能够明晰地反映每一笔采购资金的运行轨迹,做到了政府采购资金的收支不仅能核算到各个采购单位,而且能核算到每个具体采购项目。同时也便于与采购单位进行每笔采购资金的核对,及时结清每个采购项目的资金。
采购中心会计核算方法尽管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价值,能够分门别类地满足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需要。
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规范、统一的政府采购会计核算办法之前,这条办法对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江苏省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主要内容
内容 性质 | 一级 会计科目 | 二级 会计科目 | 三级 会计科目 | 四级 会计科目 | 核算内容 | 主要会计分录 | 会计报表 |
资产类 | 现 金 | 0 | 0 | 0 | 核算库存现金的收支情况。 | | 0 |
银行存款 | 开户行名 | 账号 | 0 | 核算银行存款的收支情况。 | | 0 |
政府采购 | 部门采购 | 1、工程采购 2、货物采购 3、服务采购 | 采购单位 | 核算采购业务的情况,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实际采购总量,贷方发生额反映已支付(或预收)货款的采购量,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支付货款的采购量。 | 1.向供应商采购工程、货物服务时:凭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复印件。 借:本科目;贷:应付账款-货款往来-**单位。 2.收到采购单位货款时:借:银行存款;贷:本科目。 3.支付供货单位货款时:借:应付账款-货款往来-**单位;贷:银行存款。 4.资金不划入采购中心的业务,只做第1笔分录和本分录:借:应付账款-货款往来-**单位;贷:本科目。 | 根据管理需要,可按二、三、四级科目分类反映采购业务量,采购资金的结算情况。 |
镇级采购 | 1、工程采购 2、货物采购 3、服务采购 | 采购单位 |
垂直部门采购 | 1、工程采购 2、货物采购 3、服务采购 | 采购单位 |
汽车费用采购 | 1、汽油费 2、定点维修费 3、报销维修费 4、车辆保险费 5、预收汽车费用 | 车辆使用单位 (车辆号牌) | 1.发生汽车费用(除汽油费)时:凭相关发票等资料。借:本科目;贷:应付账款-货款往来-**单位。 2.支付费用时:借:应付账款-货款往来-**单位;贷:银行存款。 3.汽车耗用汽油时:借:政府采购—预收汽车费用-**单位(车牌号);贷:存货-充值汽油。 4.收到车辆使用单位汇入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本科目-汽车费用采购-预收汽车费用-**单位。 5.季末清算汽车费用时:借:本科目-汽车费用采购-预收汽车费用-**单位;贷:本科目。 | 以部门分类,反映到每辆车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 |
其他应收款 | 单位名称 | 0 | 0 | 核算其他应收的款项。 | | 按单位名称反映。 |
存货 | 充值汽油 | 0 | 0 | 核算汽油充值和使用情况。 | 1、充值时,借:本科目;贷:银行存款。 2、单位耗用汽油时,凭石油公司定期提供的充值单据记账,借:政府采购-预收汽车费用-**单位(车牌号);贷:本科目。 | 0 |
业务支出 | 1、办公费 2、评标费 3、其他费 | 0 | 0 | 核算采购中心日常业务发生的费用情况。 年终转入“其他收入”科目,余额为0。 | | 按二级科目反映明细情况。 |
负债类 | 借入款项 | 单位名称 | 0 | 0 | 核算采购中心借入的周转金。 | | 按单位名称反映。 |
应付账款 | 1、货款往来 2、投标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 | 0 | 单位名称 | 核算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往来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支情况。 | 1、货款往来时,同政府采购核算。 2、交入保证金时,借:银行存款;贷:本科目。 3、退保证金时,借:本科目;贷:银行存款。 | 投标保证金按二、三、四级内容反映明细情况。 |
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付款 | 0 | 0 | 单位名称 | 核算其他应付的款项。 | | 按单位名称反映。 |
其他收入 | 0 | 0 | 0 | 核算财政部门核拨的相关费用。 |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