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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平:关于在新形势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建设中集采机构的定位与发展

作者:林志平 发布于:2015-01-05 17:4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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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林志平

  最近一段时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几个字成了我们政采人热切关注的焦点,为此一些业内人士甚至是专家学者争相讨论发表意见和看法,我作为一个多年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对政府采购的发展感到非常的迷茫,甚至对政府采购能否存在感到担忧。在此就大家关注和关心的集采机构的发展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职能定位不清、业务范围不明。自2010年年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在全国推行以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机构?单位的性质是什么?该行使怎样的职能?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因而各地组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我认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是一个平台的归集整合,而不是对一个合法机构的取代,更不是对政府采购法定主体地位独立性的剥夺。

  二、政府采购此市场非彼市场。政府采购是一个涉及公共资源的市场,但政府采购行为不仅仅是市场交易而更多的是发挥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功能,所以不能片面的机械地认为政府采购就是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业,不能对政府采购进行误读误判断章取义。这一点财政部在印发《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集中采购机构应保留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现集中采购机构的公益特征"。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物理整合并非解决问题的根本。随着电子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电商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展和交易手段的改变,所谓的资源整合进场交易实质上是一种形式的上聚合而非解决问题的根本,真正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才是最具有可操作性的。(作者单位: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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