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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政采机制提升服务质量的几点思考

作者:袁健 黄志平 曾小丹 范倚 李强 发布于:2015-01-20 11:0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党的十八大后开启了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各地纷纷整合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龙泉驿区交易中心")在2014年1月正式接手政府采购业务后,以明确目标和清晰职责入手,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全面规范操作执行,深化扩交易服务内涵,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提升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质效的创新模式。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龙泉驿区交易中心在具体承办政府采购业务时的五个工作目标:一是完善市场规则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促进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物有所值,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价高质次效率低"等突出问题;四是构建权力制衡机制,预防商业贿赂、权力寻租行为;五是注重结果评价,实现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

  二、建立完善管理体制,准确职责定位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分离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三定"方案,龙泉驿区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处于交易环节,属于采购计划(或预算实施)的执行机构。其职责为:以提供公益性的优质服务为核心目标,依据采购计划和根据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并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服务管理。

  龙泉驿区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须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履行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的监察监督,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协调解决。

  三、全面规范采购行为,推进制度建设

  (一)优化完善政府采购流程管理

  科学分段、密切沟通,构建顺畅的交易服务协同配合机制。一方面,进一步界定各科室在政府采购各交易环节的职责与边界,采购项目委托受理、标书售卖登记、质疑受理等联系各方市场主体的工作由组织受理科负责;采购项目需求资料审查、标书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中标通知书发放、质疑答复、采购数据汇总与分析等工作由交易一科负责;评审专家的现场抽取、开评标现场服务等工作由交易二科负责;投标保证金收退、标书工本费收取、专家费核拨与支付由财务科负责。另一方面,密切各个科室间的支持与配合,积极创建《采购任务承办详单》,并在不同交易环节间流转办理《采购任务承办详单》,实现科室间、岗位间的采购任务推送和工作信息的及时沟通与反馈,畅通交易服务全流程。

  严格审查、按时公告,构建快速的流程时间管理机制。一是对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环节、重要文书实行"三级内审",项目负责人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后先自检,自检通过的逐级报送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查、修改直至批准。二是对采购预算资金较大、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且可能产生争议项目,为保证采购文件主要条款的公平与公正,实行标前专家论证,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唯一性和倾向性进行论证与修改。三是严格执行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报送财政部门审查的管理制度。四是创建《采购任务时间节点控制表》,根据任务的紧急情况合理安排征求意见公告、采购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更正公告等工作,依法按规计算时间节点,把控节奏,紧凑进程,快速高效完成各环节的交易服务工作。

  (二)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的程序和规则

  编制指南、公示流程,强化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的规范化。为便于市场各方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门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及各品目的差异,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科学分类,大致分为协议定点供货(包括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和交易中心电话邀请报价采购2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6大类,2015年还将增加批量集中采购。针对6类交易活动的特点,分别制定交易服务指南和交易服务流程图,明确告知委托方、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需要提交的资料和交易各个环节,并统一印制后免费供各方领取。

  建立守则、指导交易,严格现场服务和管理的标准化。根据各方主体的行为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参与人的行为准则,包括投标人行为守则、协议定点供应商行为准则、采购人行为守则、政府采购专家评标守则、监督人员行为守则、受理工作人员行为守则、开评标现场工作人员行为守则、财务人员行为守则等,为各方主体依法按规参与采购活动,维护公平正义,确保自身权益的实现提供操作层面的指导和说明。

  记录异常、定期上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交易中心负有对政府采购项目现场异常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和上报的职责。在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包括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亟需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交易活动中的非诚信行为的评判标准、考察方式、评价方法、记录标准和上报条件,以及对评标现场异常情况分类分级和上报条件进行深入思考,逐步摸索适应龙泉实际的诚信记录上报制度。在此基础上,严格规范采购资料的定期归档和装订。

  (三)逐步构建政府采购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发布机制

  科学选择、引入借鉴,促进电器设备采购市场价格指数早日发布。对一次性采购金额不大,且在协议定点采购范围内的通用办公电器、办公设备等电子类产品,如具有成熟电商,可以在交易中心网上商城建立后,引入中关村、京东、淘宝等电商现成的价格指数进行价格对比,为采购人编制预算、采购商品提供即时的、真实的价格参考。

  确定标准、定期采集,获得经常性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平均数。在通用采购货物服务中,适当选择产品标准化程度高、交易频繁的品目(比如:物业管理、环卫作业、办公家具等),以单位面积(或者人员)报价作为计算依据,首先确定产品或服务的统一标准内涵,然后对各次成交商品的相关属性和价格信息进行采集,并将各次成交价进行修正,最后分析汇总得到一定时期内的标准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平均数,提供给采购人、投标人分析市场行情和趋势。

  优化范本,健全体系,及时收集采购产品归属地信息。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十六条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惠企政策保增长,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对交易中心现有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优化补充,将产品归属地声明作为投标文件的格式材料之一,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归属地做出说明,招投标结束后及时收集汇总。

  四、积极做好改革应对,完善操作执行

  (一)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

  依托当前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契机,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按照上级要求取消办公设备、办公电器等产品的协议供货方式,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从建设模式上,学习借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进的做法,入库供应商通过网上商城展示产品信息,参与网上竞价。此外,部分定点服务项目(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因项目采购的特殊性,不宜进入网上商城,仍需要通过招标建立定点供应商库,采购人根据需要选择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

  (二)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操作规范

  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最新政策和各地实施经验的学习,对于即将进场的购买服务,先行开展广泛的市场调研,与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进行充分的研讨,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以及服务质量标准与价格的对应,制定政府采购服务入场工作方案,做好入场准备。结合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的类似经验,深入思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履约验收、违约处理、优先采购标准等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现场服务管理中涉及的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和专家论证制度,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特殊性予以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三)规范采购计划的刚性执行

  采购计划是交易中心执行采购任务的重要依据,凡列入已经列入预算并在采购计划中明确了采购货物服务的具体需求(如品种、规格、数量等),应严格遵照执行,在采购文件中逐一落实;若采购人因上级要求、市场变化等提出调整原批准需求的,应报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计划的调整。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补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应加强对采购补充合同的查验,确保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四)强化履约验收制度建设

  履约验收是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的检查和审核,是检验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做好验收工作,可以检验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为防止由于没有把好验收关,造成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履约结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给采购人造成一定损失的情况出现,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力强化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保障采购质量,对于技术复杂、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在招标前明确非中标(成交)供应商、实际使用人和受益者、评审专家参与履约验收工作的相关事项。同时加大协议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联合采购单位、服务对象定期对协议定点供货的价格、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评价。

  五、深化扩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效

  (一)进一步推行采购服务标准化

  一是采购需求标准化。针对品目相近的项目,按使用部门提出采购要求、采购部门收集整理汇总、交易中心统一采购的方式执行,力争避免品目相近、金额较小、数量较少的类似采购项目多次采购。二是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标准化。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的学习,按规定、按标准开展采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采购项目受理流程标准化。按照组织受理科初审、交易一科审核的流程,确保资料齐整、参数齐全,提供的采购资料不带有排他性和歧视性。四是岗位职责的标准化。制定遵从政府采购工作的统一的岗位职责标准,受理后的采购项目列入采购项目推进表,制定采购计划,按计划、高质量完成采购项目。

  (二)科学组织招标文件论证

  针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且采购预算资金在3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采购项目应组织专家论证;采购预算资金在300万元以下的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且易产生争议的项目根据工作需求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用户需求、合同条款等条款,通过论证实现招标文件规范、严谨、科学和公平。

  (三)取消政府采购收费项目

  龙泉驿区交易中心承办的集中采购项目按政策规定执行,不收取采购人任何费用;同时,取消采购人委托的分散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的收费项目,一律不收采购人服务费,切实做到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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