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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重道远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15-02-01 10:01: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什么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什么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者有什么区别?"一位政府采购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讨论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方向的基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部分地方推行'一委一办一中心'模式的产物,定位为操作机构,与'交易平台'有本质区别。"一位政府采购资深人士指出。

  "应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定位为交易场所和见证平台,从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就可以看出来。相关文件的表述是'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不少地方赋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职责,这是一种误读。"政府采购业界法律专家表示。

  "交易中心"提法来自实践

  "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最早是由纪检监察系统牵头推动的。起因是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各级纪委发现了大量涉及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某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解释,但他称尚不知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个提法是何时出现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多是由招标投标中心演变而来,过去一直是为招投标双方提供开评标现场,现在纳入了土地使用权拍卖、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内容,概念比较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副巡视员徐进介绍。

  一位长期关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改革的人士说,"中心"的提法来自具体的地方实践。多年前,一些地方政府为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将与公共服务有关的事项(比如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拍卖、产权交易)放在一个平台上操作,称为"三合一"平台,后来又将药品采购等纳入,称为"四合一"平台或"五合一"平台,也有叫行政服务中心的。

  2007年,中纪委向十七大作题为《坚持惩防并举 更加注重预防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中提出,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

  2012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招标投标市场,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交易平台"职能五花八门

  目前,各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具体做法各有不同。有数据显示,全国省市县三级已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500多个。这些交易市场总体上呈现出交易主体不规范、机构职能定位各异等特点。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部分省市采取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模式,即组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统称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些地方只设置了"一委一中心",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有些地方直接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同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委"或"办"并存,情况复杂。

  各地将政府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做法也同样存在形式五花八门等问题。以安徽省为例,在该省16个市79个县中,政府采购纳入常设招投标管理机关管理模式的有12个市43个县,按照"一委(局)一办一中心"的架构管理;政府采购纳入非常设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管理模式的有3个市7个县;尚未设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在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有8个县,由财政等机关派员常驻服务中心进行监管;政府采购仍归财政局管理,由政府采购中心依法开展相关业务的有1个市21个县。

  "交易平台"亟需规范

  "部分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管办不分、体制不顺。业务监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自为上下级,领导直接干预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管采不分,缺乏必要的'管办分离'制度与内部制衡,违法行使审批、监管职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界人士表示。

  明确整合的范围,统一规范的内容,制定交易项目目录,明确职责分工,已经成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必须破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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