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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代理机构能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作者:周海燕 发布于:2016-03-28 08:05: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能不能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能对哪些评审资料进行复核?是否需要查看投标文件复核具体细节?
 
  近年来,部分代理机构探索性地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如对评审汇总分值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等错误进行纠正,取得较好效果。这类针对专家打分情况而进行的客观性复核,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能够实现通过第三方复核牵制评委权利滥用,可以有效避免专家打分失误,促进评审工作的严谨性。
 
  但实践中,也有代理机构将复核的范围扩大到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是否正确方面。这种做法是否妥当,还值得进一步思考,因为至少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代理机构是否有能力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复核。且不说代理机构复核资格性、符合性有无相关政策法规支持,就复核能力来说,一般来说,这项工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是无法准确复核的。特别是专业性极强的符合性检查,专家都是行业中的精英。而作为代理机构的人员,要对专家的符合性检查再给出复核意见,是极其困难的,这要求复核人员翻看所有投标文件,且必须对采购项目具有较强的专业认知和理解,而政府采购涉及品目繁杂,代理机构无法精通所有采购品目的专业。
 
  二是评审专家对复核的意见是否认可。因代理机构是否有权利进行符合性检查复核,或是专业能力还有待认定,所以评审专家对复核也可能产生排斥心理,认为代理机构是在干扰其独立评审工作,从而对复核意见不予采纳。
 
  三是代理机构可能利用复核程序操控评审结果。在代理机构复核评审前,初步评审结果已经确定,如果再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进行复核,代理机构就有机会废除第一中标候选人,转而偏重某投标人,更不能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代理机构假借复核名义操控评审结果。
 
  综上所述,代理机构适度复核可以纠正专家的失误,而过度复核则可能会对专家的独立评审造成干扰,或者让别有用心的代理机构钻空子。
 
  那要怎样平衡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和代理机构复核之间的关系呢?可通过专家互相复核互相监督实现,加大评审委员会内部复核力度,建立评审委员会内部复核机制,然后在专家复核的基础上,代理机构再进行打分的客观性计算复核,防止错评漏评,从而促进政府采购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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