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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科研课题服务发展空间大

作者:施 建 发布于:2014-09-18 11:03: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但具体购买目录比较偏重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区事务等基本服务,科研类服务较少。笔者认为,科研课题也应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3年以来,合肥市根据轨道交通建设的进展情况,陆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对地表及周围建筑变形控制分析》、《轨道交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邻近水体深大复杂基坑开挖效应分析与应用》等科研课题,在施工中获得实际应用,不但取得了安徽省住建厅科技成果鉴定,获得安徽省科技厅颁发的科技研究成果证书,更重要的是初步实现科研成果保障现场施工,与现场施工同步的初衷。课题全部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服务单位,由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等单位领衔承担。

  轨道交通投资巨大,管理尤为重要,需要借科技手段予以监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可以清晰地勾勒出各方主体的职责。合肥市财政局为每个课题安排65万元经费,购买主体积极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主要是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由高校校长等知名专家组成团队竞标;购买内容主要是轨道交通科研课题及相应施工、检测中的应用;购买机制是公开招标;资金管理则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从这个实例不难看出,政府购买服务是科研经费的有效控制手段和发展方向。科研带有公益性质,其定价机制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发掘,而不是简单地通过计划体制下的经费分配制度执行。从这种意义上说,将科研课题研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有极大的探索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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