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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采资金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

作者:陈文辉 发布于:2014-06-13 17:23: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政府采购作为完善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近几年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一些地区的政府采购特别是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由于受自身的特点和功能的影响,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笔者通过对某县政府采购资金流转全过程进行梳理,分析了资金往来核对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做好县级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等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现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发展。

  发现问题 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的基本制度,还是调节经济运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是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开设的专项用于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的账户,其他任何部门都不得自行开设。

  监督和管理本级政府采购工作是各级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对进入政府采购专户的采购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有效开展。

  随着我国公共民生事业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范围逐渐扩大,采购规模也在拓展,新的采购单位随之增加,采购单位与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资金往来越来越频繁。如何通过做好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等基础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发展,必然是监管部门要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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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2011年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资金7325.32万元,完成采购金额6492.88万元,纳入政府采购专户资金5827.62万元,支付货款和清退结余资金4760.04万元。从上表可以看出,2011年8月底前,该县采购资金暂存款下采购单位长期保持在200家以上,资金往来情况复杂。近两年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出现了与往来单位账款核对不清、采购节余资金清退不准确的问题,造成经常重复查账,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

  分析问题 梳理资金流转环节

  该县通过梳理政府采购资金流转全过程的所有环节,分析了资金往来核对出现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政府采购制度和财政管理其他配套制度改革不到位 地方政府财力紧缺,财政分配主体多元化,采购资金来源多样化,无法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所有采购资金只能纳入采购专户管理。采购单位财力分散,计划意识薄弱,很多项目只能根据需要临时采购,采购随意性较强,造成采购频繁,徒增工作量。预算编制体系不完善,预算项目不够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差。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不完善,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有许多不足之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货物批量集中采购的推行等尚未到位,资金周转环节过多。

  采购资金周转环节多,容易出现问题 由于政府采购工作的特殊性,政府采购需多方参与,经过多个环节,资金的核对也同样要经过这些环节,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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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环节多,经手人员多,计划表内项目采购进度也可能有时间差,出资单位与项目单位有时也会不一致,都可能影响账目的衔接核对。

  工作量大,容易出错 采购单位多,采购任务重,中标供应商多,由于环节多,不能做到每个环节相互审核把关,工作难免出现差错。

  认识偏差和责任意识不强 由于部分相关工作人员只注重了采购程序的规范,忽略了采购资金的结算过程,事后跟踪监督不到位,造成工作出现差漏,也弱化了实际监管的作用。

  解决问题 加强各环节监管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笔者认为,该县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实现全程无缝监管。

  系统化管理监控 从采购项目的事前资金审核及内容审查,到安排采购、过程监督、中标确认、验收付款,最后到项目结算清帐,全程密切监控,做到每个环节都及时跟踪落实,在新的采购项目中不再出现新的差错,尽量在年度内完成新结余资金的清退工作。

  严格程序化审批 所有采购项目必须填写完整采购计划表,先经财政局经费对口科室进行资金审核,再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部分项目按规定还需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或公开论证。

  加强精细化管理 要把好采购计划表审核关,充分审查项目分类和技术参数等内容的合理性,提高采购成功率;审核表中资金数据,避免项目合计数计算差错。实行"资金管采",确保资金到位后才安排采购,并做好项目分派登记。加强标书审核,监督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组织采购。督促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加强验收结算,做好已完成项目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对跨年度的项目或采购计划表内不同进度的项目及时做好备查登记。

  完善信息化平台 及时发布采购相关细则、通知、公告、规范格式文档表格、采购信息及中标结果,完善网上询价采购、网上竞价等电子化采购办法和后台服务工作,尽量节约采购时间物力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实行制度化考评 建立健全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绩效考评机制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的处罚和公开暴光力度,促进各方规范参与采购工作,树立采购绩效理念。督促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衔接采供双方,及时做好采购组织服务工作和资料管理工作。

  标准化资金管理 改变小额采购资金流转办法,减轻工作量,提高监管水平。经过调查摸底和向各方征求意见,结合实际,该县2012年5月出台了新的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是经审批后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同类项目,资金不再转入政府采购专户,由采购单位依据相关手续直接与中标供应商结算付款;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仍需按原规定转款到政府采购专户;需同时采购5万元户以上和以下的不同类项目则分别办理采购审批。

  六点启示 明确责任和绩效意识

  实现系统化监控管理后,采购各方更加明确了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加强了沟通和衔接。供应商们也提高了5万元以下项目的结款效率,节约了人力和时间成本。2012年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资金9322.45万元,按新的资金管理办法仅纳入政府采购专户资金3403.75万元,支付货款和清退结余资金3758.85万元。到2012年底,采购暂存资金明细单位更是降到了仅剩18家,大大减少了简单的账务处理工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在笔者看来,由这个案例可以得到六点启示。

  深化财政管理配套体制改革 政府采购融入到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深化财政管理配套体制改革,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长远要求,做好政府采购离不开财政管理配套制度改革的支持。应加强基层财政财力,确保采购单位必要的采购项目能够得到财政预算资金的支持;尽快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将政府采购预算全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细化预算支出项目,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尽可能实现直接支付,结余资金留存国库统筹安排,减少资金周转环节,减轻采购管理压力。

  完善政府采购法规体系 法制建设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政府采购管控的内在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规体系,调整与其他法规的矛盾,出台实施细则及配套办法,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随着财政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等改革的逐步到位,采购管理具体操作办法也应适时调整。随着政府采购的范围和品目日渐增多、触及的领域和行业越来越广泛,政府采购部门应视情况调整细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对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具有较强需求共性的货物尽快推行批量集中采购,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地方政府应尽快制定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为推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顺利操作提供依据。

  加强对政府采购关键节点的监控 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加强监管,督促相关方及时、规范操作,强化政府采购过程内容实质监管。发挥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让招投标程序处于多层面的社会监督之中,尽可能地杜绝暗箱操作及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保证采购资金高效安全。

  扩大电子化采购范围 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电子化,完善信息化平台全方位服务,是提高采购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管控的有效路径。

  简化审批程序,缩短采购周期 随着交通、通讯和办公设备的改善以及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完善,各采购监管部门应从制度上优化政府采购流程。

  提升采购各方的能力与素质 提高采购参与各方人员综合素质,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控的现实要求。通过宣传和加强业务培训,普及强化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推进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提高参与各方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特别是督促采购单位人员主动规范完善采购全过程,严格执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暴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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