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力”齐发 促军队物资采购规范运行
作者:黎克青 发布于:2013-11-13 10:16: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某部物资采购验收现场。
军队物资采购,既是保障力,更催生战斗力;既有政治性,又有政策性,更需要规范性。集中采购制度将分散在各部门、各单位的采购需求,集中到物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管理、监督,既强化了规模优势,又提高了物资品质,深受部队欢迎。但要确保集中采购制度规范运行,还需要采购部门和机构与机关部队共同加强"四力",以保证集中采购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维护集采制度公信力
物资采购部门作为采购活动的业务管理和执行单位,首先要当好践行和维护采购制度的主角,公平公正、阳光规范,以强化制度的公信力。
拓展集中采购覆盖范围
将更多的采购行为纳入到集中采购主渠道,扩大采购目录和集采限额范围,才能更广泛地发挥制度的优势。要统一部队与地方供应商交往窗口,规范采购活动接口,整合保障资源,完善环节要素,优化业务流程,理顺运行机制。借助财务部门实现采购计划与经费预算、资金支付的一体联动,实行"源头管控"和"末端约束",统一提报需求,统一管理计划,统一组织采购,统一支付资金,统一实施监管,以扩大集中采购的覆盖面。
提升采购管理规范水平
规范是采购的生命,只有规范才能维护采购的公信力。要深化推广分段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晰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做到重点关口把关严格,主要环节操作分离,实现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机制,规范供应商、评审专家抽取使用和采购组织各环节实施细则,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规范。
聚集相关部门监管力量
整合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和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努力做到监督管控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业务管理职责,搞好行业规划,加强分类指导;财务部门做好经费预算、资金集中支付和审核工作,确保集中采购制度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把事前预防、事中纠偏、事后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采购活动实施有效监督,减少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集采执行力
集中采购是大势所趋,深化拓展的力度逐渐加大,但也出现了一些规避集中采购制度的现象,手段越来越多样,方法越来越隐蔽,需要物资采购部门在组织集中采购活动过程中加强研究破解,提高落实的执行力。
提高能力素质
制度落实,关键在人,要加强采购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各种形式,提高采购人员对法规政策的熟练掌握程度,对常用条款铭记于心,对时限要求、程序步骤等原则性规定做到心中有数,执行不走样,落实不偏差。要大力借鉴地方政府采购取得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关注政府采购改革最新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交流学习借鉴。结合案例,学习经验,汲取教训,尤其是在采购活动中,针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和部队质询反馈,总结梳理,制定措施,提高采购人员的能力素质。
应用技术手段
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可以有效促进采购制度落实。依托军队物资采购网进行全过程、全要素的网上运行、监控和管理,实现采购操作的智能化,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干预。争取建设功能完善的开标大厅、封闭的评标区域,采取评审专家网上参评,空间独立,评审独立。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招标和评标现场实施远程监控、动态监控和实时监控,全程录音录像,备查备考。
加强监督检查
要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平时采购做到无监督不采购,主动邀请上级纪检、审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把关;实行采购执法检查常态化,检查事业单位、业务部门、采购机构落实集中采购制度情况,通报检查结果,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检查部门单位有无规避集中采购,如拆解项目、指定品牌、人为限定采购范围等;检查采购管理部门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如指导审核把关不严、职能缺位、不合理选用单一来源等。
修订完善规章
物资采购改革是一项阳光工程,要在目前的实践基础上,坚持"可能、可行、可操作",逐步完善制度办法。要强化发现问题、措施防控的制度性功能,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和措施办法,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结合案例和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自我查找完善,做到预先防范。在建立完善业务性章程条款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确保采购公开透明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规定,前移关口,防微杜渐,强化制度规范和实际运行的严密性。
提高物资验收约束力
交货验收是集中采购程序的最后一环,是供应商与事业单位接触频繁的阶段,接触面和时间跨度较大,采购部门应履行好协助验收的职责,扎紧最后关口。
建立采购结果反馈机制
通过反馈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采购结果,共同预防和堵塞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反馈内容上,要包括物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预算价、成交价、交货时间、经办人、供货单位,以及需求变更情况和设备序列号等。反馈方式上,采取平时公示与汇总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在军事综合信息网及时公示采购结果,年度结束后汇总反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开展物源渠道追溯审查
大多数供货商为非生产制造类企业,开展来源审查能够较好确保物资来源的"正统性",有效防止以次充好或交货验收脱节。
做好物源渠道追溯审查要邀请财务、审计部门组织联合查验小组,定期查看供货商进出库记录,查验是否有与采购结果相一致的进出库记录,核对数量金额、品牌型号和交货验收单,查验供货物资价格差价,计算供货成本,分析利润所得是否合理,查验授予签订的合同与采购结果是否一致,有无私自增减数量和变更规格型号。
完善采购供应全程管理
重点检查采购物资使用情况,查看有无挪作私用,或高采低配、牟取差价;查看设备序列号有无私自变更或短缺;查看是否采多供少、采低供高,将多个低档设备等值抵换成单个高档设备,超标准超范围配置使用;检查集中采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规避集中采购程序私自购置物资,偏离合理价格购置设备;检查办公耗材使用量是否偏离正常范围,核对单位申请购置量与定点供应商送货量是否一致。
发挥采购档案支撑力
集中采购必须廉洁采购、规范运行,制度是保证,档案资料是支撑。必须通过完善归拢、整理分析、长期保存采购档案资料。
确保档案资料真实
采购档案资料是反映采购活动过程的真实记录,容不得"掺水",只有保持其"真实性"和"原始性",才具有支撑力。资料收集上要做到齐全,包括前期的计划文件、市场考察、方案审查、公告发布、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实施中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抽取、评审资料、评标报告、询标记录,后期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货记录等纸质文件,以及录音录像电子文件、后补的质疑投诉及处理意见等,都应收录登记在册。
及时协助甄别查询
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便于查询检索时能及时提供第一手资料。参与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来源渠道,投标资料的完整性,采购评定依据及评定结果等都具有法律效力,采购活动是否正在进行,包括需求单位在集中采购中有无不正当的要求,或设置设计陷阱,干扰正常的采购组织活动,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这些都会在采购档案资料中留下真实的历史记录。
敏锐发现问题
加强对资料数据的分析比对,查找关联性,分析判断资料的真实性,及时发现问题,做好防范。对供应商质疑或有疑问的项目,应主动分析,查验资料,及时发现纠治,并做好通报汇报,发挥预防作用。
采购组织过程中,要善于借鉴、比较过往项目资料,通过与历史资料的比对分析,可以较好地预防当前项目存在的问题,也可以验证历史资料的真实性,挖掘隐藏其间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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