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构建交易平台十多年政采经验可供借鉴
作者:穆恩科 发布于:2013-08-14 09:36: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从中央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看,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被提到议事日程。
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平台建设
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大势所趋,它不仅能够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而且对政府市场行为的规范运作,实现公开、阳光、透明、诚信,强化监督等都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是与国际接轨,特别是加入GPA谈判的现实要求。
尽管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前可能会受到诸多法律的制约,但法律通常滞后于实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否则改革将永远无法推进。正是基于以上认识,与其消极等待、被动应付,甚至抵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如主动求变、积极应对、抢占先机。两种态度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
以自信的姿态传递政采正能量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采购规模得到大幅增长,2012年已接近14000亿元,这种趋势在几年内仍不会改变;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随着《政府采购法》及配套规章制度的完善,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公开透明,组织程序更加依法合规,采购效率、效益进一步提升;政策功能日益凸显,在促进节能环保,扶持小微企业、正版化软件及产业结构调整、转型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源头治腐效果更加明显,随着政府采购各方面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以查处,政府采购的发展环境更加洁净,治腐的效果得到了更多方面的肯定和认可;队伍日益发展壮大,不仅中央国家机关、省级的机构和人员快速发展壮大,地市级、区县级的机构和人员也增长迅速,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很大提高。
政府采购十多年发展所打下的基础和取得的经验,完全可以成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宝贵财富和奠基石,必须有这样的自信。同时,更需要有关部门把这种理念带入和落实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中,影响和引领这项改革,确保政府采购事业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得到更好的发展。
以挑剔的眼光查找政采问题
政府采购取得的成绩应该得到肯定,存在的问题也必须正视。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从大的方面看有以下几点。
首先,在个别层面,政府采购运行体制一直处于模糊状态。例如,《政府采购法》只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不得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在现实中集中采购机构又不可能不隶属于行政机关,因此目前集中采购机构分别隶属于不同行政部门的状况始终无法改变,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只能是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在运行机制上,政府采购实行的是"多轨制",既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还有社会中介机构,多种运行机制在管理、流程、功能、目的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如果缺乏统一规范的运行体制机制,就难以将政府采购推向更高层次。
其次,《政府采购法》已经颁布十多年,对比采购实践,一些条款不再与时俱进,需要修改完善。同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至今没有出台,致使政府采购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盲区,让一线操作人员无所适从、无法可依。另外,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讨论稿)和其他规章制度中,对同样是做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在要求及管理上却完全不同,这显然不利于公平竞争。
再次,在《政府采购法》中,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均被确定为采购代理机构,其权利和义务要通过委托代理协议来确定,采购人应该将哪些权利和义务赋予代理机构,相关法规制度并没有明确,所以,代理机构,特别是集中采购机构并没有法定职能。法律将对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赋予了财政部门,但由于监管部门人力所限及其他原因,对政府采购操作的全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尽管代理机构对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专家没有监督管理职能,但却往往会成为被质疑、投诉和处罚的对象。职责不对等,就无法做到奖罚分明,也做不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最后,政府采购还存在操作流程、招标文件范本不统一,电子化发展不平衡、信息资源无法共享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都需要研究、探讨,并得到解决。
以断腕的勇气构建政采新体制
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一项艰巨的行政体制改革,涉及部门利益调整,因此,防止部门利益阻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是这次改革的难点和重点。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参与者和改革对象之一,应该以此为契机,抛弃部门利益,吸收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好的做法,站在更高层次,打破条条框框限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应确保征求意见的广泛性,不仅征求各级监管部门的意见,还应征求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机构,专家、学者的意见,吸收好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深入调查研究。目前各地承担政府采购任务的既有集中采购机构,又有全部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模式,还有二者分别操作不同项目的情况。即使是集中采购机构,在隶属关系、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流程设置等方面也各不相同。应该通过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哪种模式更有利于政府采购发展,形成统一的发展模式。
第三,逐步统一标准。政府采购的生命力在于阳光透明、统一规范,特别是在流程、招标文件范本等方面要统一、规范,提高政府采购的精细化水平和严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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