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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定点采购不能只招不管

作者:玫昆仑 发布于:2013-07-22 09:34: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定点印刷、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就餐……定点采购制度对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笔者在基层工作多年,发现部分县(市、区)定点采购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效期过长,长期定点等于是变相垄断;一定了之,缺乏跟踪监管,一些有违纪行为的定点单位下次还能入围。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影响了定点采购的效果,又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形象,对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极为不利。综合来看,基层定点采购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有这样一则寓言。车轮报怨说:"方向盘,你为什么老喜欢管我呀?我要向左边走,你偏要我向右边走。""车轮,不是我喜欢管你,左边是山涯,如果我不管你,你我就会滑向深渊。再说了,你不能只看见我管你,我还要接受司机的管理呢。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都有人管。"方向盘回答说。

  笔者认为,这则寓言也适用于定点采购。虽然这种组织形式能够有效地规范一些特殊项目的支出行为,在提高采购效率、方便采购人等方面行之有效,但这种好的采购组织形式也应该有相应的监督约束与管理办法,这样才能引导其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对于基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来说,应该着力加强定点采购的执行与管理,不可一次招标终身有效,或者三五年内都不闻不问,还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等手段,对定点单位的履约情况、服务水平进行跟踪考核,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随时淘汰一些不合要求的定点单位,确保采购质量和效率,这才是制度设计的初衷。

  可喜的是,很多县(市、区)级每年都在对定点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定点资格。在组织招标的过程中,操作机构广泛发布公告,国有企业、私营业主都可以参加竞标;组织评标专家对竞标的商家进行仔细认真、公平公正的评估打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序,取前几名入围;对外公示拟入围的定点单位,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确定正式的入围名单。

  基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不能以为敲定定点单位就万事大吉,对具体采购活动的监管其实更为重要。比如说某一次车辆维修,采购人与定点供应商直接见面,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并不直接参与,对采购过程可能难以知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基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应该建立定点单位档案,并进行跟踪监管,发现谁有重大违反承诺问题或违法乱纪行为,一律取消其定点资格,从而维护和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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