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预见性 借招标文件控制可变因素
如何操作好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采购部部长 金丁
要编制好招标文件,采购操作者在招标文件编制时除了要配合采购人完善需求并保证满足招标正常的法定程序要求外,还须结合项目的特点,对项目的一些通常在图纸、工程量清单中难以体现的特别要求作出描述,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必要的说明和限定条款,以此作为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报价和规范标后项目实施中的行为准则以及进行结算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控制可变因素,确保工程采购成效。
工程建设需要较长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受各类因素影响(如设计变更、图纸缺漏项、工作量清单描述不完善或不准确、实际环境与条件变化、政策变化、物价调整、气候及管理因素的变化等等),往往会给工程最终的投资、质量、进度等带来很大的变数。除此之外,部分投标单位为谋取中标,会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特点以及招标文件的一些疏漏,在投标时利用投标技巧或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式获得商务报价的优势,中标后再通过合理索赔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也会给今后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纠纷和隐患。因此,在工程项目的采购操作阶段就应该编好招标文件,以尽量避免或减少前述因素的影响,为优质高效完成工程采购打好基础。
要编制好招标文件,采购操作者在招标文件编制时除了要配合采购人完善需求并保证满足招标正常的法定程序要求外,还须结合项目的特点,对项目的一些通常在图纸、工程量清单中难以体现的特别要求作出描述,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必要的说明和限定条款,以此作为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报价和规范标后项目实施中的行为准则以及进行结算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控制可变因素,确保工程采购成效。以下,对招标文件编制中应考虑因素做简单介绍。
详细描述项目范围和现场条件、要求
除强调工作量清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所附设计图纸中所要求、描述的工程内容和范围外,还要对工程施工中原有装饰的有关内容(如拆除、垃圾清运、相关水电安装等)、专业分包的总承包管理以及现场维护措施要求、可以利用的场地范围、利用的设施和要求等相关工作进行描述和要求。例如在某医院住院楼维修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对现场可利用的场地、设施、环境、工序等结合现场踏勘作出了如下规定:
供施工单位使用的场地以招标单位指定的施工区域范围为准,大型临时设施用地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凡需要使用该区域之外的场地,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医院可以提供一台货运电梯作为垂直运输工具,但中标单位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管理,不得超载并做好维护工作,施工结束后完整移交,如有损坏,应负责赔偿。
本项目共有八层,施工从第八层开始共分四个阶段施工,每阶段二层,各阶段计划工期105天。各阶段之间间隔30天进行病房和医疗设施转移和下一阶段病房腾空。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免噪音。有较大声响的工作时间限定为上午7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且应根据医院的要求随时停止。各投标单位应据此要求安排工期计划、人工和考虑人工降效问题。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要注意不得影响医院其他部分的正常运行及医院道路交通和周边居民的生活。
中标人负有对施工区域内不属于本次施工范围的原有建筑、装饰、设备、绿化等的保护责任。中标单位在项目施工期间不得在医院住宿、可以在医院进行搭伙,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别按指定地点和方式集中处理、使用指定卫生间并由专人清扫。
此外,招标文件还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所应采取措施,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对于上述各类问题在投标中予以考虑及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措施和费用,规定一旦中标,此类费用包干使用。
规定施工期间项目调整情况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难免发生一些图纸修改与变化,对此类情况作出规定为: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及所发生的所有技术核定工作,中标人必须经招标、监理、设计等单位一起办妥会签手续,方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
对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投标书中的材料单价、机械单价、人工单价、综合费率等将在变更项目中被延用。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没有该项单价,参照类似子项单价;如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没有类似子项单价,以合同双方协商合理单价并经投资监理认定后的单价为准。
同时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和日常签证中凡涉及工程量及造价的增减,中标人在办妥签证手续后,应及时会同发包单位做好工程增减账工作,以作为今后工程的结算依据。
细化投标报价规定
招标文件中报价条款明确:本工程投标报价及结算编制依据为招标文件、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及所在地方清单计价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条件、补充文件、答疑会纪要、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市场价格、暂定价格、指定价格等要求自主报价。同时指出本工程清单项目所执行的技术标准一般均为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的规范和规程。
一旦中标,除清单工程量数量和缺项可按实调整外,投标人所报的工程取费费率、优惠率、子目单价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自报的各项价格等均予以包干,今后不作调整。结算中的材料、设备以及人工单价以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和自身施工方案,合理确定整个工程措施费的项目和费用,并在措施费计价说明表中详细列项。措施费一经中标一律包干使用不予调整,措施费无论是否开列及开列多少,招标人将一律视为投标人措施费中已包括所有该类费用并已承担所有招标人所要求的工程承包责任。
在报价要求中需对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内容外的总承包服务费及相应服务内容、对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的报价与控制、本工程所有在其他方面可能发生的费用等内容做出规定和报价要求。
招标文件还应有对重要措施项目报价的控制条款,如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措施的费用范围控制、不合理低价的控制、主要材料报价控制、遵循节能产品使用要求等。如:"本项目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管型荧光灯镇流器)、便器、水嘴等必须采用最新一期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清单'中并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否则将被判为废标。具体企业及产品清单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要求投标人根据工程情况及工程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等,可自行投报需要计取的有关费用及理由说明。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工程情况为借口,向发包单位提出额外取费或延长竣工期限等补偿要求,对此发包单位不作任何考虑。
避免项目结算大幅超出合同价
在任何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设计变更、签证和漏项等意外情况发生,造成项目结算价超出合同价的情况,因此可以根据各项目不同情况,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合理数额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来降低结算价超出合同价的可能或幅度。
工程采购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均允许根据每个项目具体情况在工作量清单中设置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暂列金额项目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投标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招标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将暂定金额造价和暂估价的合价计入本工程总造价,不得让利竞争。且此费用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单位所有。
对低于成本价问题进行限制
由于目前建设市场竞争激烈且不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商务部分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部分投标单位不惜低价竞争,在中标后通过其他手段弥补成本损失,给工程今后顺利实施带来诸多问题。为最大限度避免此类现象,在招标文件中做出如下规定:
(1)主要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含措施项目)报价低于"平均报价"20%,且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低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无合理说明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照该项的有效标中最高报价予以修正。
(2)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制品)项目的综合单价报价,等于或接近于暂定(指定)单价的,由投标人作补充综合单价分析并说明理由。如无充分理由,按照此项有效投标人中最高报价予以修正。
(3)综合单价报"0"或"负"的报价或其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低于合理范围,投标人无充分理由说明的,将按照该项有效标中最高报价予以修正。
(4)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认真报价的,低于定额含量或市场成本消耗量,工料机系数小于1的,经评委会认定后,其相应价格按该项有效标中的最高报价予以修正。
(5)投标人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为由不计成本进行投标报价、或有以不平衡报价在一项或多项单价中的材料、机械低于成本进行投标报价,经评标小组确认,将按照有效标中最高材料、机械报价予以修正。
上述修正值的总和,大于等于该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扣除暂定(指定)材料(设备)金额后总金额10%的作废标处理。修正后的修正值的总和,大于等于该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扣除暂定(指定)材料(设备)金额后总金额6%的,商务标书只给常数分30分。计入评标总价的修正值不等于中标价。
此外,在评标办法中规定,在评标前对投标单位异常报价进行甄别(投标人小于等于4家时不再进行甄别):投标单位报价(总报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规费、税金的总金额数等不具备竞争因素的费用)进行一次性甄别,对最高报价高于次高报价5%者(含5%)或最低报价低于次低报价5%者的商务标书只给常数分30分(远低于商务分平均分45分),且不再进行商务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和加减评分。
项目管理:抓班子 定规矩
对项目建造师的要求: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中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如投标单位的本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违反规定,将按照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被判为废标(建造师情况可在网上查询到)。
对项目管理班子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并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四金)和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工程施工现场。未经发包单位同意,中标人不得调换或减少、撤离上述人员。
如发包单位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人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对项目管理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国家、地方有关建设管理规定、施工标准、规范和有关部门确认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发包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等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等。
注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
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法律,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积极主动落实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施工的管理和考核等有关工作,严格履行发包单位关于现场临设及施工区域企业标识要求、隔离规定、环境管理要求、用电管理、动火管理、已完工程的保护、专职安全人员要求、违章处理规定等并承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另外,招标文件还应对工程核验、保修、质量要求与奖罚、工程工期要求等做出相应规定。
对于重大项目、复杂项目,在确定中标单位后,还要与采购人、项目监理单位共同将中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和项目实际要求进行仔细对比,对投标文件中一些未明确的事项应要求中标人进一步书面澄清与承诺。
在合同中规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作为项目今后项目合同的附件,只有在招标阶段将各类在今后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会对项目实施产生矛盾与影响的问题充分考虑,预做安排,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以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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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摘录
2 术 语
2.0.1 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8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0 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11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证证明。
2.0.12 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13 规费
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14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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