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采购计划管理 提高政采执行力
近日,某省国税局举办该省2013年国税系统第一期业务培训班,针对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信息统计软件的操作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讲解,此举表明了部分采购人开始重视政府采购计划的作用,通过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整体推进系统内政府采购工作。
财政部在2013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提出,应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工作,明确要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规范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购置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历史成交结果编制采购预算和计划,并督促各部门在部门预算调整过程中做好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执行和信息统计工作,加强计划审核管理,严禁配备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政府采购计划是指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按采购目录或采购品目汇编的反映各采购单位需求情况及实施要求的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的前提条件。
财政部早在2004年7月出台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中,对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报送时间、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2012年5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专门对"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做出要求,除了要求中央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必须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外,还要求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配套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均要编制采购计划并细化到政府采购项目和品目,同时要求加强内部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中购置费预算标准审核,对尚无预算费标准的项目,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及历史成交结果进行审核。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主体,越来越多的采购单位意识到政府采购计划的重要性,但实际执行时,个别单位还存在着对政府采购计划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无计划采购的行为仍然存在。此外,还存在着计划报送时间要求滞后,与执行时间不衔接;规定报送的政府采购计划项目覆盖不全,范围不完整;计划编制粗放,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实际上,政府采购计划不单纯是指采购活动的进度安排,从采购流程管理角度来看,它是政府采购申请的汇总。《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强化计划管理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配套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都要编制采购计划;二是主管单位要强化下属单位的需求管理,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作为政府采购计划的重要主体,采购人应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以此形成年度内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执行。条件成熟的采购单位可按季或按年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尤其是中央和省级采购人,应确立政府采购执行的主体地位,建立定期抽查和检查制度,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手段,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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