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作基 建军民融合式物资采购
应急物资装运。
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推进军民融合式物资采购工作,促进军队物资采购保障工作科学发展,对于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物资采购保障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入手 打牢军民融合物资采购基础
抓好组织体系融合
在国民经济动员委员会、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等现有机构基础上,通过整合、厘清、扩展等措施,赋予其军队后勤军民融合式发展领导职能,下设物资采购保障领导机构,成员由国家经动办、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军兵种后勤部等主要领导参加。主要负责物资采购保障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规划决策、统筹协调和管理制约等。还可吸纳采购、物流、配送等行业、协会的资深专家和知名学者参加,为国家和军队推进军民融合式物资采购保障提供决策咨询。
依托各省军区(警备区),建立各省(直辖市)级物资采购保障军民融合式发展领导机构。成员由军区联勤部、省军区(警备区)、省市经动办,驻地部队单位主要领导,军地物资采购、物流配送的业务主管部门和执行机构,大型生产、物流、仓储、配送等会员企业组成。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军民融合式物资采购保障部署要求,统筹省市范围内物资采购保障力量资源的建设、使用、管理,包括采购保障、物流建设、物资储备、力量调配、资源使用等,协调指导军地采购保障单位具体实施保障任务。
抓好运行机制融合
决策机制。按照"军民融合"要求统一规划,从法规层面上,出台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通过规范运行程序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引导融合建设,发挥融合效益。
协商机制。建立完善集中控制、分工协调、信息整合、资源共享的联合指挥体系,统一组织指挥军地物资采购保障力量,充分协调国家、社会各部门、机构和企业。健全军民物资采购保障各种定期沟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合署办公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完善军民物资采购保障应急预案、应急资源配置方案,加强军民物资采购保障协同演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打通渠道,建立接口,优化物资生产、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的工作流程,从战略、战役、战术层次的纵向和物资采购、仓储运输、配送保障的横向两个维度,把物资采购保障各功能、环节、任务和组织有机联接起来,实现军民融合式物资采购保障的组织与实施的同步运作、无缝融合。
评估机制。设立独立与规范的评估和监督机构,分类型分层次制定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如对物流企业评估指标应该包括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服务等基本能力要素和保障过程中的用户满意度、参与大项保障表现、后续服务质量、军事保障优先等综合要素,发挥评估指标在规划实施中的导向作用,定期组织评估,监督物资采购保障各主体的执行情况,并为机制完善提供决策参考。
竞争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参与物资采购保障的企业实行评估审查和会员认证制度,从政策制度层面予以倾斜和支持,比如在信贷、税收、资源和企业评先、产品评优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实行警告、列入不良记录、取消成员资格等惩罚措施,并追究相关的经济责任,保证其利益平衡和参与军事采购活动的积极性。
抓好法规制度融合
完善严密的法规制度体系,是实现军民融合式物资采购保障高效运行和平稳发展的制度保证。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应依据有关法律,联合制定对军地双方有约束力的条例,为军民融合物资采购保障扫清制度障碍,对国民经济建设支持军事行动和政府采购资源支持与保障军事行动物资需求做出原则规定,对军民融合物资采购保障基本原则、组织管理体制、采购保障主体、资源统筹渠道、采购方法程序、保障基地建设、信息管理及工作流程等全面系统地加以规范。
同时,军民融合物资采购保障领导机构,应根据国家处突维稳、抢险救灾、国防动员、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在国家和军队物资采购管理现行法规的基础上,细化制定军民融合式物资应急采购保障相关规章、实施细则和制度,如军民融合式物资采购保障物资储备动用、生产和物资征用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规范采购保障军地相关机构的责权利,确保采购保障活动有法可依、规范运行。
抓好信息平台融合
有效整合利用物资需求、采购、物流与保障等信息流物资采购保障重要资源,是做好军队物资保障的关键。
规范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建立规范的军地双方信息资源、网络平台、技术标准,形成国家统一的建设标准体系,整合地理信息、水文气象、供应商和行业专家、物流力量、物资编码等基础数据,建立信息齐全、标准规范的数据库。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军地信息化建设的既有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共同开发满足军民融合发展的信息网络系统,整合军地双方物资采购保障资源和保障力量,搭建军民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军地各相关单位、相关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建立信息保障与共享机制。依据用户的需求和信息涉密度,规定访问、下载权限,拒绝用户对信息的越权使用,确保军队信息安全。通过信息化建设,准确掌握军队需求信息和区域内各类动员采购保障资源,实现需求即时掌握、资源动态可视、采购保障全程管控。
抓好相关理论研究
一方面,要加强理论研究。按照军民融合发展、一体化采购保障、精确动员采购要求,重点围绕军民融合物资采购保障组织指挥、力量编成、需求预测、资源统筹、预案设计、工作流程和联合训练等重难点问题展开理论研究和联合攻关,不断完善军民融合式物资采购保障理论体系。
另一方面,要加强联演联训。结合保障部队战备训练、抢险救灾,以及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处突维稳、安保演练等国防动员综合性演练,合理设置联合训练课目,科学确定联合训练内容,努力探索联合训练组训方式,走出一条三军一体、军民融合、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联合训练路子,不断提高军地双方物资采购保障动员和遂行任务能力。
创新手段 推进军民融合五项建设
联合培育人才
将军队物资采购人才培养纳入国家和军队人才建设的大体系中,采取共同培养、引进使用、军事补训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设计,同步运筹,同步落实,同步推进,提高军队物资采购保障人才的建设质量,推动采购保障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
培养方式上,通过与军地相关院校协商,充分借助国民教育主渠道,有计划地安排部队采购业务人员到地方院校学习进修;依托军地院校联合组织物资采购人员专业技能、物流技术、信息化知识等物资采购保障短期培训轮训;采取兼职、聘用、合同等形式,积极做好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工作;培训内容上,充分利用军地教育资源,突出各自优势特点,部队院校主要负责军事指挥、战时保障、军队采购信息技术等部队特色的内容,地方院校主要负责物资采购保障基础知识和先进的物流技术与运用,共同培养"指技合一"的复合型人才。
共用设施设备
统筹考虑设施设备的军民双重保障功能、适用情况,在建设规划中,整体考虑,共同建设,形成军地兼容配套、衔接互补的格局,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整合现有设施设备资源,以政策法规的形成,界定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摸清在用设施设备数据和状况,包括物资采购、物流仓储、分拣配送和服务保障等,规范设施设备共享共用的标准、接口,制定设施设备共用措施办法。
完善补偿机制,加大政府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采取转移支付、财政补贴、贷款贴息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军民融合,提高融合各主体对设施设备共享共用的自觉性。
共建资源储备平台
实施军民融合式物资采购保障要健全资源储备协作机制,打破军地双方物资资源储备自成体系现状,整合共用资源储备。
建立资源共用平台。建立军地互通的军事需求和物资资源可视化系统,军队可以无障碍地高效搜集地方物资资源信息,实时了解在何时、何地、获得何种物资资源等,而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能及时掌握军队的物资需求信息,根据获取的信息合理调配使用。
建立联储联供机制。健全完善以国家为主、地方和军队分工负责的物资储备体系,地方政府主要负责通用物资储备,军队主要负责部队专用物资储备,企业主要负责销售物资和产能储备,三方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可以依靠国家和社会资金改建扩容仓储能力,利用空闲仓储资源为国家和企业提供代储代供服务,实现共同建设共同储备共同受益。
完善资源优先使用制度。在物资资源信息共享、联储共用基础上,建立资源储备运用协调机制,负责储备资源使用统筹协调,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重点,急用先备,保障急需,发挥有限资源储备的最大效益,实现国家安全利益和市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加强基地建设
军事采购离不开物流保障,依托国家物流体系和社会保障资源,构建军民结合的军事物流体系,是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的需要,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趋势。
首先,要打破军地界限。将军事物流建设与地方物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军地物流配送资源融合,推行军地联储、联运、联供,不断扩大供应商直达配送范围,形成相互衔接、整体联动、优势互补的军事物流体系。
其次,要统一规划建设现代军事物流基地网络。军地双方统一筹划,把军民采购机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仓储设备、交通网络等物资节点与线路进行统一规范,统一建设,统一整合,打造军民共建共用的物流基地,使军地物资采购保障资源兼容互补,实现军民物流资源协调发展、良性运行、融合共用。
最后,要重点提高军事物流保障能力。军队物资采购保障力量要着力发展先进的应急应战物流装备,提高物流装备的远程投送能力,提高应急应战物流装备的复杂环境适应能力,突出应急应战物流保障装备的多功能化、配套化。
加强采购保障
加强联合演练。制订军民融合物资采购保障方(预)案,合理设置使用保障力量,组织军民融合物资采购保障各成员单位进行实兵、实装模拟采购保障演练,通过演练,锻炼摔打保障力量,熟悉组织指挥关系,完善各类方(预)案,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保障力量支援。在领导机构协调下,加大双方保障力量交流使用力度,军民双方相互协调支援,共同讨论完成大项物资采购保障任务,实现双方保障力量和保障资源的双向流动和充分利用,通过支援活动,加强交流,理顺组织关系,健全运行机制,细化完善程序,进一步规范军民融合物资采购保障运行。只有共计保障活动,实现机制健全、运行顺畅,资源共享、力量共用,军民融合物资采购保障才有了落脚点和体现形式,否则难以实现军民融合物资采购保障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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