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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腻被同行拆穿

作者:可 可 发布于:2013-04-15 11:51: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都是同样的产品,怎么M公司能通过资格性审查,我们公司就不行?而且中国市场上所销售佳能、索尼、尼康等主流品牌的单反相机均为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生产,这属于行业基本常识,招标文件怎么会要求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呢?"在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数码相机采购项目结束后,供应商G公司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原来,在该项目采购中,共有五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其中M公司及其他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索尼α390,且注明产地为中国上海,而G公司投标产品索尼单反相机DSLR-A390L,明确标明其所投产品产地为泰国。在资格性审查阶段,G公司被评标专家以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为由,拒绝其参与投标。

  被拒绝的G公司感到非常冤枉,"这样的小猫腻都能骗到评标委员会?"G公司的投标代表因为此事颇为恼火。"他们几家公司都在型号上打马虎眼,明明是DSLR-A390L,他们却非要写成α390,要知道这个型号的数码相机在国内市场上根本就没有,该型号的数码相机必须和单反镜头捆绑销售,型号为索尼单反相机DSLR-A390L,而这几家公司也就是因为在型号上做了手脚才可以蒙混过关。"

  但G公司的质疑却未能改变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市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的想法。"这次采购活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而且现场也有相关部门的监督,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中标就说项目有问题,这样的供应商我们见多了。"

  听到这些回答,G公司的投标代表感到气愤异常,"明明是你们自己有错在先,不但不检讨自己的错误,还把脏水泼给我们!"

  于是,心中不平的G公司紧接着走上了投诉维权的道路。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在调查中,财政部门发现,参与投标的五家供应商中有四家所投产品均含索尼α390,索尼α390产地为泰国,这是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但戏剧性的结果却出现了,就是这个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中标了。

  最终财政部门认定,本次采购产品要求必须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经查,该项目合同包4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应当予以废标。

  听到这样的处理结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心里很不是滋味,本来应作为采购项目专家的采购项目负责人却被这样的小把戏给骗过了,"看来以后在招标的时候要万事留心,千万不能再出这样的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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