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改革人与事》征文获奖作品:让阳光事业更阳光
《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了。回顾十年历程,作为参与其中的集采人,心中充满深情和感慨。十年辛苦不寻常,探索的路充满了艰辛与挑战,也收获着喜悦与希望。十年实践证明,政府采购是阳光的事业,在推进反腐倡廉、规范市场经济、调控宏观产业和节约财政资金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站在十年分水岭上,面对采购工作中还存在着的问题以及新形势新任务对采购工作的要求,我们还要不断努力建立"阳光采购"体系,使阳光的事业更加阳光。
法规要健全 打好制度基础
建立主体明确、责任分明、权力制衡的良性运行机制,必须尽快出台政府采购领域各种配套法律政策。着力构建配套衔接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早日出台,加快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完善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管理等规章制度,为阳光采购打下制度基础。法律条文要更加突出明确、准确、精确的特点,增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同的采购利益主体在政府采购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要更加明确和细化。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以电子化推进标准化,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推动采购流程优化和采购效率提升。
流程要齐全 设置规范程序
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其中关键要从标准化入手解决暗箱操作等不规范问题。没有标准,就没有精细化管理。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也要标准。对于政府采购这样涉及多方利益主体,操作过程复杂的活动,必须有相对统一稳定的操作程序和规范。要探索加强采购需求标准化管理的模式,着力完善政府采购评审制度,推进政府采购的业务流程标准化。从编制预算开始,到采购成果应用,要尽可能在各个环节都做到全过程的公开、透明,特别是在相关采购信息发布上,要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运行机制,让全社会都知晓政府采购并使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有份参与,不搞信息不对称的不公平竞争,以此来扩大采购规模和影响力。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府采购要更大程度上利用现代技术,更多地利用网络技术,实行电子化采购,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监管要周全 提供安全保障
政府采购制度是否能有效发挥作用,最终还要看监督管理是否能跟上,要进一步巩固"管采分离"体制,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全流程监管为主导、以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和监察部门党风"政纪"监督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机制。管理要从需求规划和预算编制环节开始,由此延伸到政府采购的全过程。
要突出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依法办事、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的管理,推动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采购过程监控水平、采购效果的评价水平、投诉处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针对采购实施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和发生问题的环节,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排查问题所在,采取源头控制、全程追踪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着重加强事先防范和管理,加强程序控制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同时,发动多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协调机制,防止规避政府集中采购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对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公开查处,严格处理,以树立阳光形象和权威。
政府采购的十年功绩将载入史册,在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际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面临的任务也更加光荣艰巨。只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就会不断努力进取,推动阳光事业更加阳光,谱写出政府采购事业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