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全面介入 让营养餐不打折
国家补贴的3元营养餐却变成了1.9元的标准,这起发生在湖南省凤凰县的学生营养餐缩水事件,既让支教老师看不下去,更让公众瞠目结舌。赚钱的主意竟然打到了孩子身上,从孩子们的嘴里夺食,让人既愤又恨。
然而让人痛心的是这一现象并非个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云南省宣威市也曾曝出学生营养餐的相关问题。随着上述问题的曝光,如何确保营养餐真正让学生受益,成了当下的热点话题之一。
根据媒体批露的相关资料,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中央财政每年下拨160亿元,现阶段计划惠及约680个县市的2600万名在校学生。政策出台之后,全国上下无不拍手叫好。时过一年,这样一项体恤民情的好政策,却被某些人钻空子谋取私利,实在让人痛心。
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要规范营养餐招标活动,加强营养餐履约监管。从实际情况看,营养餐大多是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但这些招标活动并没有让孩子们吃上放心餐,说明招标环节还存在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
财政部、教育部2012年7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专项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虽然该办法没有明确要求全部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制度优越性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一些地方却在回避将营养餐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这就使得营养餐采购难以在规范的机制下依法进行。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性支出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在规范财政性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营养餐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借助其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机制,堵住营养餐运营中的漏洞,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事实上,已经有一些地方在尝试用政府采购为学生营养餐保驾护航,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宁夏回族自治区就将营养餐采购纳入到政府采购范围,通过公开招标,为孩子们买到了足量、可口的营养餐。
与此同时,将营养餐纳入政府采购后,还应加强招标、评标及履约监管,从现在暴露的问题看,招标文件不细致、采购合同不明确、履约监管不到位等也是营养餐问题频发的原因。
在笔者看来,学生营养餐应早日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具有管理和监督专项资金使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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