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合力 确保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成效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验收是政府采购链条上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履约验收做得好,可以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政府采购的高质量,维护政府采购的社会形象,体现集中采购机构优质的工作效果。履约验收是客观评价集中采购工作质量优劣的最直接依据。做好验收,应注重以下工作。
项目验收须专家同行
"重采购轻验收"是不少政府采购部门容易出现的问题,其结果是供应商很容易钻更改型号、降低配置、变更合同、延期履约、售后服务不到位等空子。而从采购人的角度来说,"轻验收"容易在产品质量、合同履约等问题上发生纠纷。
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政府采购部门在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上,由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参加,要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同行,由评审专家按照合同逐项验收,发现擅自更改型号、降低配置、变更合同、延期履约、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应立即要求供应商更换产品型号、提高产品配置,同时决定中止项目验收。在采购单位初验合格认可后,政府采购中心可重新组织验收。验收有评审专家参与,不仅保证了政府采购产品的质量,而且减少了合同履约上的纠纷。
监管部门应加强验收监督
一是严把支付关。对无中标通知书、无供货合同、供应商产品质量有问题、服务不到位、验收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支付货款。二是要加强检查监督。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对采购情况联合进行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验收环节的检查,杜绝违规行为。三要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后续管理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中,应对不合格项目提出限期整改,特别是对违规采购当事人进行相关处罚,从而有力地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良性竞争秩序。
细化采购验收环节要求
一要细化验收环节。一项采购业务,要经过许多环节和层次,只有对验收重点环节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验收组成人员权责,才能保证采购质量。大规模的政府采购活动验收时,除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外,还要邀请一定数量的评委进行论证,同时必须有采购管理部门、纪委,审计等监督部门现场监督。其次要撰写完善的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是判断标的物质量好坏的依据,也是付款的依据。一份完整的验收报告,包括采购人、项目简介、项目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要求与建议、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确认签字等内容。
采购单位应加强履约管理
履约管理的关键是采购单位的重视程度。采购单位应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履约验收责任主体,建立采购执行与履约相分离制度;二是签订科学合理且具有操作性的合同,明确履约指标;三是严肃处理履约不规范行为;四是建立内部联合履约验收机制,要求相关各方参加;五是对一些专业性强、规模太大的项目,邀请专家进行验收,以解决采购人对特殊项目验收专业力量不强的问题。
应加强供应商管理
受市场环境制约,供应商诚信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办公场所不确定、注册资金小的供应商,诚信度很难保证,必须加强诚信度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供应商资源库,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实行严格的处罚措施。对供应商诚信情况进行详细备案,严厉处罚不守诚信的供应商,同时要将处罚情况通报其他供应商。三是建立诚信考评体系。从供应商入库审批、受邀登记、资质审查、业绩调查、成交履约、后续服务等各个环节着手,建立长效的诚信体系,营造诚信合作受益、投机违约受惩的良性竟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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